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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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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9 公司简称:智慧能源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公司五年战略规划的起始之年,公司围绕数一不数二发展战略,上下一心,同频共振,全力推动复工复产,二季度业绩实现快速回升。公司始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驰援火神山、雷神山项目建设,服务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并收到众多客户的感谢信,对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及展现出的责任担当与家国情怀给予肯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04亿元,同比增长10.50%,其中二季度实现53.72亿元,同比增长26.15%,环比增长112.17%。

*公司实现净利润1.47亿元,同比降低29.96%,其中二季度实现2.10亿元,同比增长64.10%,环比增长431.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2亿元,同比降低33.27%,其中二季度实现1.99亿元,同比增长69.03%,环比增长395.58%,创单季度新高。

*公司期间费用率12.64%,同比下降0.48个百分点,运营效率提高。

*公司研发投入1.53亿元,同比增长13.97%,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智能缆网产品和服务:线缆业务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核心,加强与好企业的战略合作,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线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2.81亿元,同比增长12.16%,净利润3.85亿元,同比增长34.70%,其中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9.07亿元,同比增长25.62%,净利润2.98亿元,同比增长63.69%;上半年中标金额超12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40%;发展战略合作伙伴637家,其中世界500强29家,中国500强83家;累计开设专卖店270+家,落实“千城万店”渠道战略,拓展经销商569家,其中二季度拓展379家,环比增长近100%,业务稳健发展。

● 智能电网:公司积极参与重大电网工程建设,自主研发的1250系大截面导线产品应用在青海-河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碳纤维复合芯导线产品试点应用在承德东至阳乐双回500kV输变电工程。

● 清洁能源:公司是风电、核电、水电等清洁能源智能线缆领军企业。

风电市场,公司是维斯塔斯、西门子、GE、NORDEX公司等全球供应商,在明阳智能、浙江运达、金风科技等中标份额均位于前列,与远景能源、三一重能、运达风电等建立技术战略合作;参建国内首个低温型海上风场一一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已全部完成并网投运。

核电市场,公司稳步推进三代核电K1类电缆市场化,并完成K3类电缆热塑性护套扩证申请;同时,开展海上浮动核电站用电缆和第四代核能技术行波堆电缆的创新开发,推动核级电缆在核废料后处理项目上的运用。

水电市场,公司服务中国在建第一大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为该工程自主研发、设计、制造的垂吊敷设电缆,并成功完成了电缆在高落差、狭小竖井管道内垂吊敷设安装并稳定运行,实现了垂吊敷设电缆在高落差水电站上的首次示范应用。

● 智能交通:公司服务昆明地铁、南京地铁、无锡地铁、苏州地铁、上海地铁等轨道交通项目,并参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杭州绕城高速等项目;持续深化与菲尼克斯、比亚迪、宇通汽车等战略合作,研发的欧标充电桩电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TUV和DEKRA认证,并与国创新能源汽车智慧能源装备创新中心建立战略合作,推进液冷大功率充电电缆应用。

● 绿色建筑:公司研发的超高层建筑用垂吊敷设电缆、柔性防火电缆、长寿命环保电线、新型阻燃B1级系列电线电缆等绿色建筑系统解决方案广泛应用在红星美凯龙、苏宁集团、旭辉集团、富力地产、弘阳地产等头部企业各大重点项目。

● IDC:公司积极布局新基建IDC领域,助力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阿里巴巴张北、广东、江苏、内蒙古等云计算数据中心,万国数据北京大兴数据中心项目、“国家储存器基地”项目、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项目等。

● 智能制造:公司加强高端产品的技术交流及推广,欧标潜水泵用软电缆等实现批量供货;与南京钢铁、建龙钢铁、福建三宝钢铁、中天钢铁、太阳纸业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智慧机场/能源系统服务: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强化行业地位

● 智慧机场:京航安实现营业收入4.17亿元,同比增长27.88%,净利润0.60亿元,同比减少14.06%,其中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8亿元,同比增长69.81%,净利润0.49亿元,同比增长6.70%,目前在手订单超10亿元;承建72个机场项目,覆盖国内外42个机场,并连续两年被授予北京城建核心供应商奖项;重点推进北京大兴、成都天府、青岛胶东、赞比亚恩多拉、马尔代夫维拉纳等机场项目;承建玉林福绵机场项目工程,一次性通过飞行区行业验收,受到机场建设指挥部等表扬。

● 电力设计及工程:公司持续推进常州天合分布式能源站、许昌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等项目开展,合作国网新能源浦东公交站充电桩等项目。

3、智能汽车动力及储能系统:锂电多元化布局加快,锂电铜箔产能扩张

● 锂电池:公司大力开拓车电、电动二轮车、电动工具和小家电等头部企业,与江铃保持稳定战略合作关系,与越南VinFast等客户建立合作,成为小牛、纳恩博、新日、巨能等核心供应商之一,与宝时得、凯恩等电动工具及小家电企业达成合作;公司高性能三元锂离子软包电池项目持续推进,2019年5月一期项目自动化生产线正式投放,与小康瑞驰、华晨新日、天一股份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高性价比的磷酸铁锂产品,及VDA590的产品、快充技术和超过300Wh/kg高能量密度产品等技术研发。

● 锂电铜箔:6微米铜箔产品持续放量,4.5微米超薄铜箔产品具备批量性生产交付能力;与宁德时代等合作关系持续稳定,并持续开发小动力、储能、消费类电池等领域优质客户;启动二期5,000吨4.5微米超薄铜箔项目,持续做大做强高端锂电铜箔产业。

4、产业互联网:依托“一网两平台”,产业互联网实现可持续发展

● 行业互联网入口,买卖宝持续推进品牌企业入驻,深化与天猫、京东、1688、苏宁等第三方平台的深度合作,销量保持行业领先,并开展与工业品重点平台的战略合作,加强与全国270+家线下专卖店的深度融合。二季度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服务产品平台,成为数字平台类产品的首选推荐。

● 实体现货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始终坚持服务实体企业、为客户创造核心价值为宗旨,紧贴产业客户实际需求,不断完善现货交易规则,交易模式,资金通道、平台体验感及增值服务,提供全面的行业资讯、价格指数等服务。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年度报告第十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091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承志、蒋华君、蒋锡培、张希兰、郎华、陈静、杨朝军、武建东、陈冬华)。会议由副董事长蒋华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处理2020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处理2020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092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蒋国健、汪传斌、顾国栋、匡光政、邵亮)。会议由监事长蒋国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处理2020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处理2020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093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理

2020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处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20年半年度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经资产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2020年半年度公司合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2,00.30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5,459.54万元,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2,896.22万元。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2020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处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年半年度公司合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200.30万元,核销资产5,459.54万元,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2,896.22万元,对2020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9,900.44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核销、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核销、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2020年半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核销、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核销、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2020年半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核销、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处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核销、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本次计提、核销、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核销、转回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094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9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363,63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6.8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800万元和财务顾问费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172,999,996.80元,于2016年6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56,363.64元,加上扣除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公司财务顾问费9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743,633.16元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6]B100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7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并购整合费用后通过增资方式用于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远东电池”)增至6.5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8,216.16万元,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交易现金对价42,000万元,合计投入自筹资金50,216.16万元,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50,216.1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较募集资金余额多708.84元,系公司为防止账户休眠,从一般户转入自有资金1,105元及其产生的利息1.07元,其中397.23元被用于账户手续费支出,账户剩余708.84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分别于2016年6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江西远东电池与本公司、中金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于2016年7月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报告书》披露的配套募集资金用途为: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交易现金对价42,000万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60,000万元,剩余资金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并购整合费用后通过增资方式用于江西远东电池“增至6.5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项目18,000万元。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6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50,216.16万元。

2020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注:1、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中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1,800万元和财务顾问费900万元计算在投入总额中。

2、募集资金总额中不包含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股份对价78,000.00万元。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095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属于境内上市企业,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20-096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0日

至2020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智慧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0年9月7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智

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邮箱:87249788@600869.com

邮编:214257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097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

年度报告事后审核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888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就《工作函》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问题一: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至2019年线缆行业营收分别为147.13亿元、151.97亿元,同比增长3.84%、3.29%,净利润分别为4.38亿元、7.01亿元,同比增长1087.26%、60.01%。请公司补充披露:

1、线缆行业近三年主要经营实体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毛利率等主要财务数据,若存在内部交易抵消的,披露具体金额、交易背景及定价方式;

公司答复:

(1)公司线缆业务近三年主要经营实体有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远东电缆”)、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复合技术”)、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卖宝”)、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缆”)、圣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电气”)。

上述主要经营实体2017年-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安缆及圣达为合并口径数据,合计为6家单体公司数据简单相加。

新远东电缆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智能电网电缆,主要终端客户为国网、南网等国家电力公司,销售合同以框架合同为主,特点是量大、交货期长,但整体销售毛利相对其它客户较低。铜价自2016年9月下旬显著上涨,2017年呈震荡上行的走势,2017年新远东电缆执行的低铜价时的订单数量较大,对这部分已经签订的战略合同,公司秉持契约精神继续执行,导致2017年度亏损1.30亿元。

远东电缆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毛利率较高的智能交通电缆及油气电缆。远东复合技术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智能电网中碳纤维芯复合导线、架空绝缘电缆等高新技术产品。

买卖宝主要采用B2B模式,独立从供应商采购电线电缆及电工电气类产品,并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买卖宝及天猫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实现销售,其盈利模式系赚取商品购销差价,因此毛利率较低。

安缆生产和销售的核电领域的特种电缆,特种电缆相对其它电缆产品附加值高,销售毛利率较高,2017年至2019年特种电缆毛利率分别为15.49%,46.10%,57.54%。

圣达电气主要生产高性能铜合金产品,由于2018年老产品价格下降,新产品处在小批量生产阶段,故毛利率较低。

(2)上述主要经营实体间存在内部交易抵消,主要交易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经营实体为销售方,交易对方为采购方。

为节约成本,提高产能利用率,宜兴属地电缆公司(远东电缆、新远东电缆、远东复合技术)统一调度生产,在收到客户订单后公司统一排产,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的调拨在三家公司之间按内部销售处理三家公司互为上下游企业,原材料及半成品销售统一采用成本价,产成品定价采用市场指导价下降一定比例进行结算。

买卖宝是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主要采用B2B交易模式。买卖宝电商平台网站(www.mmbao.com)是专业的电线电缆和电工电气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电线电缆的定制、现货、配套金具附件,家装线及电工电气等产品的采购和销售为主体,为客户提供从采购、销售、支付、物流、质检等相关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在实现产业互联网板块信息流、大物流、资金流、服务流在同一平台上的四大闭环的基础上,买卖宝以专业的电缆行业客服以及工程师团队,严控产品质量并积极率先承担质量责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买卖宝目前的主要业务模式是通过电商平台以买进卖出的方式运营,盈利模式主要是赚取差价。电缆企业既可以在买卖宝平台上采购原材料和其他电缆产品,又可以在买卖宝平台销售电缆产品,买卖宝既是电缆公司的上游企业,又是电缆企业的下游公司。由于买卖宝是个电商平台,非生产制造型企业,平台交易差价较少,毛利率较低。

圣达电气作为买卖宝的下游企业,2019年为获得一定账期,通过买卖宝采购铜材料3,102万元,其价格采用市场价。

安缆为协同生产子公司,作为上游企业其电线电缆通过买卖宝平台销售给远东电缆,同时作为下游企业,通过买卖宝平台采购部分电缆对外销售,其价格采用市场价。

2、结合线缆行业收入、成本、费用、毛利率及产品结构变动,说明线缆业务近年净利润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及匹配性。

公司答复:

(1)公司线缆业务近3年合并抵消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营业收入2018年比2017年增加5.44亿元,同比增长3.84%,净利润增加4.83亿元,同比增长1,087.26%;营业收入2019年比2018年增加4.85亿元,同比增长3.29%,净利润增加2.63亿元,同比增长60.01%。线缆业务净利润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受毛利率变动影响,近3年线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69%,15.51%,17.57%,线缆业务毛利率提升的原因如下:

(1)2017年毛利率偏低

公司线缆业务的销售通常以销定产,一般来讲,客户会要求合同签署后在一定时间内交货,除此之外公司自身还有约30天的生产周期。而公司的原材料为连续采购,采购价随市场价格波动。假定原材料利用率、工艺水平、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在一个合同周期内,不同原材料采购价格走势对毛利率影响情况如下:a.原材料采购价格下行:生产成本下降,线缆产品毛利率上升。b.原材料采购价格上行:生产成本上升,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议价能力较强500强企业、上市公司、行业领军企业、国内外著名工程总承包商、知名电气企业等,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调幅度小于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幅度,因此线缆产品毛利率下降。铜价在2017年一季度盘整之后开始持续快速上行并于2017年10月达到高点,公司生产成本持续上升,毛利率下降。而公司当时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以固定价格居多,导致公司2017年线缆业务毛利率偏低。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

(2)采用预付铜材款降低铜价波动风险

为锁定公司线缆业务利润,避免因铜价剧烈波动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在合格供应商库中选取部分优质供应商签订了年度战略合作协议,特别增加了议价条款,降低因铜价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3)增加与客户签订的浮动价格合同数量

2018年度,公司加大浮动价格合同的签订比例,原则上交付周期超过2个月的合同增加随铜、铝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的条款,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铜价上行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2018年度公司毛利率同比增加3.82个百分点,恢复至合理水平。

(4)公司销售策略转变,重点开拓高毛利订单

线缆业务近3年毛利较高产品及毛利贡献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毛利率较高的产品有交通电缆、油气电缆、特种电缆,交通电缆主要应用于机场、地铁、桥梁、等交通领域,如北京大兴机场助航灯光项目、无锡/南京/西安地铁项目、冬奥会高速隧道项目、港珠澳大桥项目等。油气电缆主要应用于建筑、工厂、矿井消防等领域,如中国尊项目、冬奥会场馆项目、“七军会”主媒体中心项目等。特种电缆主要应用于核电等领域,如华龙一号核电站、福清核电站、巴基斯坦卡拉奇首堆工程等。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持续开发新产品,拓展毛利率较高的线缆产品销售量,2017年至2019年,公司毛利率较高的产品交通电缆、油气电缆、特种电缆合计对线缆业务毛利贡献度分别为7.62%、12.36%、14.40%,贡献度逐步提升,推动公司线缆业务毛利率上升。

(5)公司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升,降本增效成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精进成本控制和生产管理,线缆生产过程中消耗的铜材、铝材和其他辅料配比更加合理,材料循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问题二:年报显示,2018年至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远东电池、远东电池江苏业绩亏损,相关建设项目合计拟投资66.8亿元,期间已投资近12亿元。请公司:

1、结合上述子公司实际产销量和业绩变化,说明在持续亏损状态下大额投资相关业务考虑及合理性;

公司答复:

自2011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发展,具体如下: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快速发展,2016-2019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数据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16-2019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数据如下: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动力电池行业资本开支较高,通过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置等进行产能扩张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此外,日常经营也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支持。在“政策+市场”的双轮驱动下,各大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扩大锂电池产能,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告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初期,产业政策的扶持对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日趋完善,国家相关部门相应调整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补贴政策,随着近年来补贴力度逐步退坡,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部分成本压力传导到动力电池企业,使动力电池价格大幅下滑,同时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导致动力电池企业生产成本提高,毛利率降低,进而影响动力电池企业的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2019年坚瑞沃能的主要锂电池业务破产清算,坚瑞沃能不再控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2019年度坚瑞沃能净利润增长,主要来源于债务重组收益和沃特玛出表转回的超额亏损。

2、2019年成飞集成实施锂电业务重大资产重组,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和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本次重组获得大额重组收益,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较多。

2015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现金”收购国内三元18650圆柱型锂电池领军企业江西远东电池(曾用名“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远东电池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乘用车、物流车以及储能等领域。2016年公司设立远东电池江苏,进行锂电池的研发、生产。江西远东电池和远东电池江苏最近三年实际产销量和业绩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锂电池业务亏损主要为受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持续调整,补贴力度持续下滑,主机厂的部分成本压力传导到动力电池企业等,使动力电池价格大幅下滑,导致锂电池业务收入下降,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且持续处于高位,锂电池生产成本提高,毛利率减少。2019年公司决定调整锂电池产品结构,增加两轮车、电动工具及储能市场,减少因国家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因两轮车、电动工具及储能市场客户需做大量测试,需半年以上才能形成订单,短期内很难形成收入,老产品销量急剧萎缩,新产品尚未打开市场,导致锂电池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此外江西远东电池对以前年度部分逾期应收账款增加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同时因新能源补贴政策变化等,原有意向性合同未能如期签订,导致江西远东电池库存增加,增加计提了存货跌价损失。

同时,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依法依约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蔡道国、颜秋娥、蔡强赔偿江西远东电池应收账款损失等,目前正在审理中。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编号:临2020-004)。

综上所述,江西远东电池、远东电池江苏公司虽然业绩亏损,但公司综合考量“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公认的发展趋势”、“锂离子电池是新能源汽车主流动力选择”以及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情况下,大额投资相关锂电产业是合理的。

2、列示江西远东电池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说明较往年是否发生显著变化,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共同投资等业务合作关系等;

公司答复:

(1)主要客户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深圳市博观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博观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睿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捷凯贝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捷凯贝安新能源有限公司这几家公司与江西远东电池原股东潜在关系公司尚在调查中,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客户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共同投资等业务合作关系。2017年至2019年电池组类客户占当期销售总额比重分别为57%、45%、20%;2017年至2019年电芯类客户占当期销售总额比重分别为28%、40%、36%。2019年江西远东电池主要客户较往年比有一些变化,变化原因主要是:电池组受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影响,补贴力度持续下滑,主机厂的部分成本压力传导到动力电池企业,动力电池价格大幅下滑,导致2017年至2019年销量持续下滑;2019年江西远东电池调整锂电池产品结构,由原来的动力电池包、数码市场开拓为动力电池包、二轮车、三轮车、电动工具、小家电及数码市场,同时对市场客户进行梳理,部分数码客户因为市场原因不再合作;江西远东电池原客户风险较大,且客户偿付能力弱,存在与原股东关联关系的可能,为保护公司利益,主动调整客户结构。

(2)主要供应商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他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共同投资等业务合作关系。因公司产品材料体系调整,存在正极材料(镍钴锰酸锂)等供应商年度采购数量的变化。

3、江西远东电池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回款逾期及销售退回情况,并结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点等说明公司历年相关会计处理、收入确认准确性以及业绩承诺完成的实际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答复:

(1)江西远东电池2017-2019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8年发生销售退回2,862.59万元,2019年发生销售退回2,491.9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第九条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一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并表以来收入确认和销售退回账务处理符合企业准则的规定。

(3)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①江西远东电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②江西远东电池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江西远东电池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江西远东电池进行电池组、电芯等销售,江西远东电池以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对货物验收无误并在收货单上签字后,本公司确认收入。

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每年调整,每年年末新能源整车厂将加班加点“抢装”电池,办理汽车上牌及上传国家工信部申请补贴,以防跨年补贴下降造成补贴退坡损失;江西远东电池客户(如江铃)同样要求江西远东电池每年年末完成所有订单(包括售前退换货)交货,同时要求车间把所有电池装车上牌,尽可能取得更多的补贴。因此,江西远东电池在客户的年末电池库存为零,当年度退换货也全部结束,不存在售前退换货跨年的情况。江西远东电池的退换货大部分是售后退换货所致,售后退换货属于售后三包服务,维修材料、人工等相关费用已计入预计负债,账务处理:借:预计负债,贷:存货(应付职工薪酬),每年少部分售前退换货大都在当年完成,发生时:借:营业收入,应交税费,贷:应收账款。有部分以前年度组装在江铃本部及4s店样品汽车电池包,有质量问题退回公司的在收到退货时进行账务处理,借:营业收入,应交税费,贷:应收账款。

数码电子电芯类质量保质期较短,一般在一年左右,江西远东电池未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若有发生售后产品质量问题,一经确认则按实列支。公司的在收到退货时进行账务处理,借:营业收入,应交税费,贷:应收账款。

2018年、2019年退货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确认原则:

摘自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本公司并表以来,收入确认原则未发生过变化,公司会计处理恰当、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业绩承诺完成的实际情况

江西远东电池老股东蔡道国、蔡强、颜秋娥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9,500万元和13,000万元。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397.23万元、9,866.64万元和10,435.8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04.03万元、9,233.94万元和9,629.94万元。

(下转1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