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558号卓郎(常州)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雪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Stefan Kross先生、董事Carsten Voigtlaender先生、董事云天永先生、董事丁远先生、董事杨国安先生、董事管烨先生、独立董事谢满林先生、独立董事Guido Spix先生及独立董事Dominique Turpin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月平先生、监事金浩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曾正平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89,759,677股),该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2、特别决议议案10、11、12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定辉先生、柴崚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卓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6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敬请查阅半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三个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销售模式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以及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自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各个省市已采取紧急公共卫生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民众出行、对农历新年假期后的复工期实施有条件复工等)以控制疫情之扩散。本集团于2020年2月复工并恢复生产。
随着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药品流通及医院患者就诊逐步恢复,本集团各医药产品的出货量及药品终端使用量亦开始逐步恢复,但由于目前仍处于疫情管控期间,各地医院及附属科室仍处于逐步恢复过程中,前往医院就诊的患者数量及就诊频率仍明显低于正常水平。受患者就医环境的整体影响,本集团2020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仍受到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39.69%。
研发部分,本集团坚持基于基因工程技术、光动力技术、纳米技术和口服固体制剂技术平台的药物开发方向,继续采用针对选定药物拓展新的临床适应症以及针对选定疾病继续拓展新的药物并设计出新的治疗方案的研究模式。同时,本集团在分子靶向、免疫治疗等领域进行了探索与开拓,以期成为新的研发方向。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综合考虑研发资源、研发风险及研发周期后,继续将药物开发集中在肿瘤、皮肤和自身免疫等疾病领域,扩大和强化了产业化药物数量和进度。
有关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其他经营情况详情,参见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中的“(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及“(二)核心技术及研发进展”。
展望:
近年来,正如我们所预计的,中国医药界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各种因素共同影响下,很多企业出现断崖式收入减少,利润下降,发展和研发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如何选择已成为每个企业迫在眉睫需要讨论的问题。
作为一家以研发新药为立足之本和使命的医药企业,从集团建立之初,我们就始终坚持项目的选择首先是为了满足临床治疗的缺失和不满意,项目的发展取决于项目能否体现出独特的治疗效果这样的评价体系。我们清楚没有坚持和努力的探索难以导致令人满意的治疗学上的突破性进展,但等待和投入有时却难以获得相应的回报,即使如此我们也决不愿成为一家平庸的毫无创新的利润至上的药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我们一直在仿创和首创的矛盾中寻求平衡的发展。我们将坚持和不断的优化我们具体的研发策略:强化我们已取得领先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现有项目的临床适应症;坚持值得长期等待的研究项目;循序渐进的开展国际研究注册;坚决去除那些不符合集团价值判断和长期没有进展的项目,我们相信我们的项目及产品将会给本公司带来巨大的利益,同时本公司的价值一定会在未来得以体现。
此外,我们意识到当研究疾病最根本最特异的成因和分子机理时,基因技术将在调控信号通路以及抑制或增强蛋白活性方面成为新药开发最重要的核心技术。我们密切关注目前抗体药物研究的热点所在,已经确立抗体交联药物(ADC)为基因技术平台的主要研发方向。抗体交联药物目前在临床上表现出明显的治疗优势,大大超出了常规抗体联合化疗药物治疗肿瘤的效果,甚至在某些肿瘤的治疗中与免疫治疗相比也有其优势。经过8年左右的探索,我们已经构建了微管蛋白抑制剂和拓扑异构酶抑制剂(SN38,DXd)药物平台,这为进一步开发ADC药物打下了基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自主研发的基于拓朴异构酶DXd的ADC药物平台,它不受限于相应的专利限制,同时初步研究表明:可以达到血浆中ADC充分暴露而药物极低暴露的同时肿瘤中药物充分暴露和蓄积,且有旁观者效应。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突破,标志着我们将有机会在这一平台上针对不同的肿瘤选择不同的抗体从而开发出新的ADC药物。我们将尽快建立ADC药物生产体系,争取早日实现ADC药物的产业化。
我们一直在拓展基于光动力技术平台的药物开发,光动力药物已成为本集团最重要的产品群。我们正在进一步研究光动力治疗的分子机理和作用机制,寻找新的光动力化合物以提高疗效和克服缺陷,同时也在探索不同光波长光的穿透力与肿瘤治疗的关系等基础研究。与此同时,我们亦计划对已上市的药物开展国际化注册及根据临床反馈,拓展新的适应症,为本集团的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JAK1选择性抑制剂项目于报告期内已经获得临床批件,我们将尽快开展临床I期研究。
产业化方面,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已建成两条生产线,分别用于海姆泊芬原料药及注射剂的生产。在后续自主研发的创新药物获得生产批件之前,为充分利用该等生产线的产能,本集团计划选择了多个能与复美达?共线的仿制药品进行注册。报告期内,针对镇痛领域的帕瑞昔布钠已递交药品注册申请,等待批准后上市销售。此外,泰州复旦张江已建成的新固体制剂生产线,为本集团正在开发上市的奥贝胆酸做好了产业准备。未来几年本集团还将陆续在泰州投资建设新的生产线,使泰州复旦张江逐渐成为本集团集中的生产制造基地。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0-004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余宽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88505股票简称:复旦张江编号:临2020-005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2号),同意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4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967.6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32.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502号验资报告。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30.50万元,2020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830.5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4,609.36万元,明细见下表: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以及于2020年6月9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5062020060260)余额中,含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发行费用2,186.61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30.5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了《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2763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2)。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05 公司简称:复旦张江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77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转股代码:191031 转股简称:博威转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博威转债”赎回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8日
赎回价格:100.19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8月31日
自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20年8月31日),“博威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博威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100.19元/张可能与“博威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博威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5日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博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29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4.68元/股),根据《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博威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博威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博威转债”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博威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5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博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29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4.68元/股),已满足“博威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博威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9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票面利率为0.30%;
计息天数: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8月28日;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 B×i×t/365=100×0.30%×231/365=0.19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9=100.19元/张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博威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博威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8月31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博威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8月31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博威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8日前(含当日),“博威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11.29元/股,转为公司股票。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8月31日)起,“博威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赎回价格100.19元/张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博威转债”并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赎回款。本次赎回完成后,“博威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100.19元/张可能与“博威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博威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2829383、82829375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78
债券代码:113031 债券简称:博威转债
转股代码:191031 转股简称:博威转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持股比例减少,未触及邀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0.27%减少至48.99%。
由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博威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亚太”)、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金石”)、谢朝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顺物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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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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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致行动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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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致行动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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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致行动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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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3),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7,600,3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27%。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属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持股比例减少,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备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未触及邀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布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