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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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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102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转股代码:191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股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辉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65

● 转股简称:宏辉转股

● 转转股价格:10.00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9月3日至2026年2月25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公开发行了33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2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67号”文同意,公司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3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辉转债”,债券代码“113565”。

根据《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辉转债自2020年9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

二、宏辉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33,200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三)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8%、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9月3日至2026年2月25日

(六)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14.61元/股。由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宏辉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22日起由原来的14.61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65

可转债转股简称:宏辉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宏辉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0年9月3日至2026年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宏辉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股年度利息的归属

宏辉转债采用每年付息1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2月26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宏辉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61元/股,最新的转股价格为10.00元/股。

2020年4月2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361,5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日为2020年5月22日。根据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的规定,宏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61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22日起生效。详见公司2020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宏辉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2020年2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4-88802291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101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5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500万元,2019年9月11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0月18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1月21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2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月3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月20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8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3月19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5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4月2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5月25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068、2019-075、2019-085、2020-002、2020-007、2020-043、2020-051、2020-073)。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二、本次提前归还情况

2020年8月25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5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3,98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8,000万元,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13595 证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自2020年4月30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4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24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定比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的净利润,2019年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6%”。由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不予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79.82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92.06万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登记股数的24.94%,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7%。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4日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6.08元/股调整为6.028元/股。2018年6月5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6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因股权激励事项拟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将本次拟回购股份纳入分红范围。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P=P0-V=6.028-0.030=5.998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81人,其中: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全部回购注销、剩余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部分回购注销,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920,6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798,2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742657),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20,6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8月3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对象、数量、价格及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13595 证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控股股东

质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之一致行动人肖姣君女士持有公司15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本次质押后,肖姣君女士累计质押公司150.00万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13,714.3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68%,累计质押公司13,714.30万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40.68%。

●花王集团质押的公司5,488.50万股股份已于2020年8月24日到期,后续拟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办理质押延期等方式处理上述股份质押事宜。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之一致行动人肖姣君女士关于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事项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到期情况

花王集团于2017年4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7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此后陆续补充质押4,173.00万股。2020年4月30日,花王集团对上述股票办理了质押延期手续,延期后的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7月23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2020年7月16日,花王集团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公司337.00万股股份,减持采用了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实施完毕后,花王集团持有公司13,564.3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24%。

花王集团于2017年8月2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89.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7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24日,此后陆续补充质押2,499.50万股。经与质权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步协商,花王集团后续拟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办理质押延期等方式处理上述股份质押事宜。花王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累计持有的公司13,074.50万股股份已到期,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39%,占公司总股本的38.79%。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花王集团累计质押的公司13,074.50万股股份已到期,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39%,占公司总股本的38.79%;剩余质押股份489.80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1%,占公司总股本的1.45%。花王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肖姣君女士本次质押的公司150.00万股份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2、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与花王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较高比例的股份质押,质押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在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将采取提前还款等措施来应对。此外,花王集团将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达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目的,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现场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1人,董事王化民先生、刘晓峰先生、翟怀宇先生、毛志宏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7人,监事陈波先生、陈亚春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股权分别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循环额度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股权分别为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循环额度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股权分别为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循环额度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股权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循环额度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已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蕙、李宗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亚泰集团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的审议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6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0-04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州南浔交通水利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吴兴至临安公路南浔隧道段工程第1施工标段项目由公司中标承建,工程中标价93,996.59万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湖州南浔交通水利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模式

3、项目工程工期:27个月

4、项目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吴兴至临安公路南浔隧道段工程,全长3.68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不含隧道管理中心绿化)、隧道机电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5、2019年度至今,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6、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该工程的中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相关业务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该工程中标价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7.87%,对公司2020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8月27日起,恢复受理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取消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限制。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日常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阅《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提高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净值精度的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财通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7554)于2020年8月26日发生大额赎回。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决定自2020年8月26日起提高本基金份额净值精度至小数点后八位,小数点后第九位四舍五入,本基金将自大额赎回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再产生重大影响时,恢复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精度,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88

网址:www.ct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