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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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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继芳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的股份74,130,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76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69,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4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755,2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4,755,2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2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47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44%;反对4,659,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8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5%;反对4,659,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47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44%;反对4,659,5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8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5%;反对4,659,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补选孙一女士、陶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3.01.候选人:补选孙一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9,386,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6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3%。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孙一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候选人:补选陶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9,476,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1,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41%。

表决结果: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陶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4.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47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44%;反对4,659,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8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25%;反对4,659,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下午4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21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孙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孙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