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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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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一方面,越秀金控完成广州证券股权置换,业绩大幅增加,公司按照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出现大幅增长;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销售公司售电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并且出售碳排放权配额增加效益,利润贡献同比增长;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开发的锦泽园交楼结转收入,使得房地产收益同比增长。另一方面,受新冠病毒疫情冲击,实现的上网电量及蒸汽销售量同比减少且电力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363.08万元,同比增加1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1,394.15万元, 同比增加137.44%;发电机组完成上网电量24.9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90%;完成供热量161.44万吨,同比下降5.55%。总体上,取得了优异的经营发展业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上述新准则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首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报表科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子公司“广州恒运清洁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恒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本期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孙公司广州恒泰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钟英华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王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王艳军先生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聘任王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二、本次聘任的王艳军先生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三、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四、本次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其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独立董事:谭劲松、陈 骞、谢晓尧、李树华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穗恒运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0一02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11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庄脱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监事易武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监事叶志华女士因事未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监事肖任迪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0一02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陈骞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张存生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李亚伟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钟英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聘任王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任王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0一03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王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王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王艳军先生在获聘任副总经理前于2020年7月10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7月11日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8月26日上午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王艳军先生简历

王艳军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近五年历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监事,兼任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艳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