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20-075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0,914,351.4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02%;实现营业利润-87,168,853.4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94.18%;实现利润总额-77,707,706.9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8.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798,191.2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4.72%。公司上半年度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公司第一、二季度经营受到阶段性影响,部分订单的货物交付延后。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目调整为2020年1月1日的合同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仅为负债重分类调整。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单位:元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3月11日新设二级子公司首航高科纳米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2020年2月7日新设三级子公司首航洁能(泉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2月26日新设三级子公司天津市首航洁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020年6月19日将三级子公司首航洁能(泉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出售。2020年3月31日将上海鹰吉数字技术有限公司75%股权出售,2020年5月2日将玛纳斯县利玛能源有限公司81%股权出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73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通讯参会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74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通讯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8月17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76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如下: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就“某一时段内”还是“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将 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目调整为 2020年1月1日的合同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仅为负债重分类调整。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单位:元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 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