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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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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0 公司简称:江苏吴中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出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全球新冠疫情及中美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加剧的双重影响下,2020上半年,国际及国内经济形势都呈现出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为积极应对外部复杂环境带来的影响,研究制定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20-2024)》,确立了新的发展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和复工复产要求,努力、积极、有序地安排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缓冲外部经济形势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带来的冲击,以努力降低新冠疫情对公司带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获评了苏州市吴中区2019年度实体经济“百强”、地标型科技企业等荣誉称号。

2020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928.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60.9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150.26万元。公司下属各产业板块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医药板块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爆发导致诊疗服务受限医药生产、销售大幅下降,同时也刺激了抗病毒领域需求的增长;以医保控费为核心的医改政策持续推进。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吴中医药迎难而上、务实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组织复工复产,调整并优化组织架构和产品结构,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医药板块的冲击。报告期内,吴中医药入选苏州市首批生物医药产业潜力地标企业培育名单,获评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企业(创新转型发展企业)”,下属苏州制药厂获评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突出贡献单位”。上半年,公司医药业务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553.63万元;主营业务利润(毛利)25,898.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方面

报告期内,医药集团全力开展精细化营销并配套组建相应团队,新设商务管理中心、OTC事业部,电商事业部三个一级组成部门,进行了商业配送公司整合,实现了货品流向数据直联,管控了药品流向和应收款资产安全,为扩充销售人员扩大销售规模后的销售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坚定开拓线上电商销售渠道和线下连锁药店OTC销售渠道,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配合战略推进需要,持续加强医药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的招聘,迅速组建扩充呼吸事业部团队;同时制定空白市场开发计划,推行开展合伙人制度。此外,上半年,吴中医药按照国务院相关工作组下达的《紧急任务调运单》要求,完成向湖北省紧急供应10万盒盐酸阿比多尔片的调运任务,同时,积极捐赠支援疫情防控。

2、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研发中心,作为公司一级组成部门,负责公司研发体系全面统筹管理,下设创新药物研究所、生物医药研究所,分别负责化学创新药与生物创新药的研发;医药集团下设药物研究院,负责公司仿制药的研发工作,“两所一院”共同构成公司的医药研发业务管理与运营体系。匹多莫德口服溶液有效性再评价,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仿制),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美索巴莫注射液一致性评价等重点在研项目稳步推进;YS001项目已完成原料药研究并进入稳定性考察。此外,根据工作部署,在小分子创新药、大分子创新药、生物类似药、高端仿制药等方面展开项目调研,与知名高校以及外部研究机构开展广泛交流,为后续产学研合作奠定基础。

3、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发生后,公司迅速做出决策,在公司经营班子统一领导下,紧急成立防疫防控工作小组,由公司党委成立疫情防控药品保障行动支部,有序组织防疫防控和药品保障各项工作,苏州制药厂春节假期紧急开工,加班加点保障产品生产供应。同时,医药生产基地苏药厂和中凯厂加强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管理,强化企业安全培训,迎接各级政府的现场检查,做好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此外,加强工程项目及采购管理,积极推进MAH合作项目,开源节流增加利润贡献点。

(二)化工板块

报告期内,受响水化工园区发生“321爆炸事故”影响,响水恒利达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上半年,响水恒利达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4.3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毛利)-95.60万元。报告期内,响水恒利达积极与园区处置工作组沟通,加强现场管理,妥善推进善后处置,全面完成保险理赔;持续加强工艺技术优化与环保项目攻关。报告期内,响水恒利达收到保险公司剩余赔款16,272,092.40元。同时扩大对外考察与合作交流,组织团队赴多地化工园区现场考察,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探索响水恒利达的后续发展思路。

(三)投资板块

报告期内,医药产业投资公司更加聚焦大健康行业内的项目渠道,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做好调研考察,做实项目筛选、尽调、分析工作。从强化原有产品线,提高优势领域竞争力入手,关注原料药、仿制药项目、创新药项目;同时,围绕行业内资源整合来寻找外生式增长机会,完成产业链布局,积极对接仿制药企业、CRO及相关企业。上半年,医药产业投资公司参与投资了淄博昭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投资重点为医疗大健康行业的项目,目前各项事宜进展顺利。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0-050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 董事钱群英女士,独立董事沈一开先生、高坚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与报告摘要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与报告摘要” 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0-05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与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半年报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特别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通知》的要求,半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半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黄春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黄春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举,现提名吴振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吴振邦先生简历:

吴振邦,男,1965年8月出生,1985年6月本科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5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苏州第五制药厂,历任动力设备科科员、研究所课题负责人、五车间副主任、项目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厂长等职。2000年1月至今任职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部企管投资部(企管发展部)副经理、经理,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苏州制药厂(党总支书记)副厂长兼原料药厂厂长、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经营管理部总监。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0-052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年上半年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4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38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1,046,070股,发行对象为6名,发行价格为12.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3,896,796.4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519,544.24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377,25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9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15年9月30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325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

201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016,482.59元,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989,632.36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198,274.13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233,833.35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861,522.03元,2020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211,006.17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6,510,750.63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14,553,031.00元(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提交公司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26日,公司、下属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I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8日,本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中部分未使用资金约12,055万元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及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9月20日,本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如下表所示:

[注]:2017 年 6 月 8 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475470328000,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该专户仅用于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9 年 9 月 4 日,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0553301040017652,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该专户仅用于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抗肿瘤 1 类 新药YS001 的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9 年 9 月 5 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 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78,仅用于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2019 年 9 月 6 号,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 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0553301040017694,仅用于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

截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03) 及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吴 中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32532540001880000769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87167582565)及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0067627287)。

截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2902474610829)[该专户注销时无余额]。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60)。该专户注销时余额分项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一 10553301040017652,账号二 10553301040017694,账号三 10553301040017678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404号”《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7,964,197.53 元。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施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理财产品余额为4,000.00万元,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71.46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本项目为研发项目,项目完成后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如果项目成功上市,将会产生经济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3: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出具的《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其中:销售收入按该募投项目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按实际发生数扣减;相关费用参照可行性报告按销售收入比例估算。

注4: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为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出具的《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即用仓储的净利润额进行比较获得效益数据,其中;仓储收入按仓储药品货值的 5%(含税)的毛利率计算;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相关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和费用按仓库运营中实际发生数扣减。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0-053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1-6月主要经营

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及《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此公告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医药、化工)2020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一、公司医药板块2020年1-6月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1-6月,公司医药业务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553.63万元(其中医药工业31,090.25万元,医药商业29,463.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329.66万元,下降22.25%,医药业务主营业务毛利25,898.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35.08万元,下降14.34%。

公司医药工业按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情况表:

2020年1-6月,公司收到各类医药研发补贴309.00万元。

2020年1-6月,公司医药研发累计投入1,494.43万元,其中费用化金额1,075.53万元,资本化金额418.90万元。

二、公司化工板块2020年1-6月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1-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受响水化工园区2019年发生的“响水3·21爆炸事故”影响仍处于停产状态。[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及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临2019-011)、《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19-017)]。

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20-05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4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3日

至2020年9月14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15:00至2020年9月14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以及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15:00至2020年9月14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及9月11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2)联系人:李红仙 李锐

(3)联系电话:0512-65618665/65686153

(4)传真:0512-65270086

(5)邮编:215124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或“画圈”,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