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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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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369 公司简称:陕鼓动力

公司代码:600609 公司简称:金杯汽车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抢抓分布式能源市场新机遇,持续、积极把握产业升级发展契机,强化核心竞争能力,助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满足市场形势变化带来的新的客户需求、把握产业发展机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以下方面深入开展工作:

● 以市场开拓为纲,聚焦分布式能源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分布式能源市场开拓,应用能源互联岛技术,挖掘用户隐性需求,深化带着情感服务用户的理念,推广顾问式销售模式,深入了解用户需求及“痛点”,最大化的为用户解决实际问题,为其量身定制高效、环保、绿色、安全可靠、系统智能的分布式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占领市场制高点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项目如下:

● 持续推进技术进步,研发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公司秉承“到用户一线进行研发”以及“为客户提供有价值服务”的理念,构建精准的系统方案对接市场和客户,全面提升公司分布式能源硬技术实力。2020年初,公司制定了技术专家赴一线与用户共同研发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报告期内,共计完成38个现场的调研,签订联合研发协议10份,有助于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更精准的技术提升与服务提升,为用户创造价值。

在新技术开发领域,公司完成了高压比轴流新技术的10万规模新型空分压缩机设计;公司完成了用于冶金行业的高压比轴流压缩机BPRT机组技术开发;公司结合某高校承担的国家“两机专项”试验项目,对轴流基本级内场测试方案进行了组合优化;公司组合欧洲优质研发资源,开发高精度轴流压缩机基本级新叶型开发计算软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对于大中小型高炉已全面采用第三代TRT技术,并已投运达到设计效果,整体TRT能量回收效率比上一代产品提升6~12个百分点;公司完成了首台套EIZT125机型的新产品开发,适用于6-7万等级空分装置,并应用于某钢铁企业的空分装置中;为了适应客户对合成循环气压缩机组的工艺要求,公司开发了新系列高效模型级并成功嵌入优化设计软件,目前该基本级完全具备技术报价和产品设计条件。该技术可为客户简化机组配置,降低设备成本,减少故障点;同时,可为客户降低机型配置,提高机组效率1%~2%,提高装置运行效益。公司完成了特定流量系数基本级开发,提升了公司离心压缩机在高端流程气领域市场竞争力,尤其是煤化工、石化、油气等高端流程气体市场领域。

在新产品开发领域,公司为某用户提供的AV140-18轴流压缩机转子在用户和设计院的见证下,经过2小时升速运转及超速运行后,转子运行数据良好,一次性完成高速动平衡试验,获得用户充分肯定,标志着公司在超大型压缩机转子设计、加工制造等各方面技术水平和能力达到了新的高度;公司为某用户开发的AOD炉汽电双拖除尘风机机组,首次将AOD炉不锈钢冶炼中高温烟气余热回收发电机组与除尘风机两套原本独立的机组合二为一,形成该领域全新的能量回收与除尘组合机组的配置,在不锈钢冶炼行业内具有积极的推广意义。

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领域,公司提升关键核心零部件数字化制造水平。公司在完成复杂、自由曲面叶片抛磨工艺技术攻关前提下,与机床厂家联合开发六轴六联动高精度数控砂带磨床,并成功应用于轴流压缩机、透平膨胀机核心零部件叶片的粗磨、精磨和抛光工序。数字化抛磨新工艺取代原有人工抛磨方式,实现五轴铣制叶片抛磨工序的自动化加工,保证了叶片型面的一致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人工劳动强度,进一步提升了叶片制造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起草的行业标准YB/T 4785-2019《高炉余热余压能量回收煤气透平与鼓风机同轴(BPRT)技术规范》已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布,于2020年7月开始实施;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GB/T 38843-2020《智能仪器仪表的数据描述执行机构》已发布,将于2020年12月开始实施;公司主导修订的行业标准JB/T7258-2006《一般用途离心式鼓风机》、JB/T7259-2006《烧结厂用离心式鼓风机》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司参与起草的团体标准T/CGMA031003-2020《一般用离心空气压缩机》已于2020年3月批准发布,2020年5月开始实施;报告期内,公司“36万吨/年高效宽工况硝酸四合一机组研发及应用”项目荣获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关于空分液氩储槽放空气及相关氩气回收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荣获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公司“天然气长输管线用离心压缩机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科研项目获得了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该项目提高了大型长输管线压缩机组运行的稳定性,减少了现场检修维护的时间和成本;公司“烧结余热能量回收与烧结主抽风机联合机组”研发项目获得了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该项目简化了原有的庞大的辅机系统,提高了能量回收效率。对减少环境污染和能量浪费,稳定炉顶压力,改善高炉生产条件,降低产品成本效果显著。

2020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专利97件,其中发明39件,实用新型56件,外观设计2件;受理专利48件,其中发明13件,实用新型34件,外观设计1件;授权专利16件,其中发明2件,实用新型14件。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拥有专利149 件,其中发明专利 48 件。

● 提升工程总包能力,不断开拓海外市场

公司总承包的重庆某公司1200吨/日硝酸装置工程项目,于2020年5月26日化工投料一次性成功,机组运行稳定,工艺各项数据达产达标,该项目是公司总包的最大规模硝酸装置,也是全国最大规模的双加压硝酸装置。该装置配套的汽轮机组由陕鼓EKOL公司设计制造,是陕鼓EKOL公司交货期最短的一个项目。该项目根据用户需求定制针对性方案,机组布置紧凑,运行高效稳定,受到了用户的称赞。

公司总承包的印尼某公司200000Nm3/h空分项目为我公司首个海外空分总包项目,该项目规模为印尼国内最大的空分装置。截止6月底,1号空分已投产竣工;2、3、4号空分装置正在施工。

公司总承包的印尼某公司自备电厂工程总包项目,截止6月底,该项目1号、2号、4号机组正常发电,3号机组正在计划性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获得高新区工委、高新区管委会颁发的“西安市高新区2019年度先进制造业优秀企业”,公司承包的北京三聚七台河勃盛2*2.5万千瓦供热装置工程项目获得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文明工地”。

公司积极开拓欧洲市场,陕鼓EKOL公司为克罗地亚某生物质电站提供汽轮机组,目前该电站已签署交付协议,正式并网发电。此项目的成功运行,提高了陕鼓EKOL公司生物质能源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扩大了陕鼓EKOL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该项目作为克罗地亚生物质领域的示范项目,为陕鼓EKOL公司后期打开克罗地亚发电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践行智能制造,提升服务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品智能化、过程智能化、服务智能化和大数据应用,实现了公司智能制造战略布局,为用户提供数字化、智能化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产品智能化方面,新开发智能型高低压电气控制、大型复杂机组软件标准化程序、一键启动技术已在多个用户现场进行推广应用,确保用户装置的高效、安全、智能运营。通过EAOC能效优化的系统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定制化、全流程的节能优化产品与服务,已在多家气体公司及流程工业领域应用,通过设备改造、流程改进和运行控制优化等手段,可提升能效2%~5%,为用户节约人力成本60%左右。

过程智能化方面,公司完成了汽轮机PLM实施和上线应用,提高数据管理质量和汽轮机技术信息化水平;完成了信息安全评估和信息安全体系规划,针对公司信息安全规划的三大体系(技术体系、管理体系、运维体系)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服务智能化方面,利用设备状态数据、工艺数据、过程数据及AR现场可视化技术、专家远程指导、智能巡检等服务技术,向流程工业领域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系统方案,保障了用户能源装备的安全、高效、长周期、低成本运行。自主开发的AI诊断软件ADS 在多家用户现场试用,对12大类常见旋转设备振动故障进行诊断,达到国外同类诊断预测软件水平。

在数据可视化和数据算法建模方面,开发“陕鼓工业数据分析平台”,有效补充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

● 把握投资机会,积极稳妥开展运营业务

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局势,公司立足核心主业、把握投资机会,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核心能力为目标,贯彻公司战略,积极稳妥的开展资本运营。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分布式能源领域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系统服务商的发展战略,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为实现公司气体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徐州陕鼓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投资4亿元建设并运营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三期装备技改配套6万Nm3/h和3万Nm3/h空分项目。该项目由徐州气体投资、建设、运营;徐州气体与徐钢集团签订长期供气合同,由徐钢集团为徐州气体提供符合标准的水、电、蒸汽等公用工程,徐州气体为徐钢集团提供工业气体。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生产区域主要设备基础、冷水池基础及主体结构、地下循环水管道已完成施工,主要空分装置、低温贮槽将陆续发货至现场并进行安装施工。

● 践行企业责任,提升品牌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单位各项措施与要求,齐心协力,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全面抗击疫情的同时,全体陕鼓人众志成城,抢抓时间、迎难而上,全情、全心、全力参与到疫情防控、推进生产的攻坚战之中,全力满足用户需求,全力推动企业高产、可持续发展。疫情期间,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承接西安五环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洁净化口罩生产线、实验室、化验室以及办公室等共1200余平米建筑的改造装修,提前交付用户使用,得到了用户的充分肯定,为口罩生产线设备安装和联调联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从接到任务到项目竣工仅用时25天,为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供应争取了宝贵的时间。报告期内,公司在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时刻关注广大客户、合作伙伴需求,通过多种远程方式及必要现场服务,为客户、合作伙伴提供优质服务。公司通过实行“零缺陷”质量管理、全流程履约管理等机制,关注客户需求,收集客户意见建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践行公司成就客户的服务宗旨。

报告期内,公司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公司全体党员为抗击疫情踊跃捐款,助力“战疫”胜利。公司持续开展对城固县桔园镇深北村和略阳县白雀寺镇淡家沟村的对口帮扶工作,选派2名挂职干部,对贫困地区进行人才支持,实践出“扶贫+扶智+产业帮扶”精准扶贫模式。在扶贫方面,疫情发生以后公司对深北村、淡家沟村的防疫工作进行帮扶并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公司驻村干部对贫困户进行走访,进一步沟通贫困户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并为帮扶的贫困户送去必要的生活物资,同时公司为淡家沟村安装太阳能路灯,为村民出行提供便利。在扶智方面,通过教育扶贫,为贫困学生赠送学习用品,帮助农村学生依靠知识改变命运。在产业帮扶方面,公司坚持“变输血为造血”的扶贫理念,大力推进产业扶贫,为淡家沟村与陕西谷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牵线签订了定点扶贫框架协议,促进了淡家沟村农产品的销售;同时帮助扶贫村成立淡家沟村香菇(菌筒)生产合作社,助力贫困村形成可持续的经济来源,助力实现全面脱贫;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榆林合力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股东,长期以来支持该扶贫公司按照“市级开发平台+县区扶贫项目+产业发展基金”三位一体的产业扶贫模式,统筹推进产业扶贫项目战略布局,截至2020年6月底该扶贫公司累计投资项目8个,已覆盖贫困县5个。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丰富企业文化理念及内涵,向公司全员重申“文明”内涵、文明行为内容及要求,并深入强化员工践行文明的范围和程度,编制并下发了“做文明陕鼓人行为公约”。公司在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了“社会责任月”、“传承发展月”、“抗疫情促转型”、“节能降耗”等文化主题活动。在品牌推广方面,公司通过国内外展会、国际化品牌传播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公司分布式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商形象。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中国品牌促进会举办的“品牌博览会云上展”,目前正在筹备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透平机械学术会、中国进口博览会、科技创新博览会等展会。公司通过国家及省市、行业全媒体平台对公司在市场开拓、技术研发、质量控制、节能增效、降低成本、重大项目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向社会和公众及时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公司分布式能源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响应《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确认实施细则》的实施,通过全职引进和新培养高端人才的方式,申报国家级领军人才3人,申报地方级领军人才1人,目前均在审批中。后期,公司将积极强化人才布局和优化配置,有效支撑公司战略落地和产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系统服务事业部高级技师柏宁宁荣获“陕西产业工匠人才”称号,他凭借自身积累的丰富经验和风机知识,及时为用户解决难题、创造价值,赢得了用户的肯定与赞扬,将陕鼓品牌植入到了用户心中。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36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37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

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发生关联交易,且未发生由于放弃优先购买权引起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为公司持股63.94%的控股子公司,秦风气体股东陕煤集团拟将其持有的秦风气体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其控股子公司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化工集团”),公司拟放弃相应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陕煤集团作为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秦风气体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

4、法定代表人:杨照乾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4年2月19日

7、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48,595,196,244.2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5,760,845,265.64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0,440,982,731.97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707,734,236.16元。(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综合楼7层

4、法定代表人:刘金平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5日

7、经营范围:工业气体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工业气体设备的研发、成套、采购及销售;气体应用技术的开发、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秦风气体股权结构如下: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9年末秦风气体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393,311,350.1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23,569,335.57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57,357,637.2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1,862,072.82元。(经审计)

2020年6月30日秦风气体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55,062,261.9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09,656,929.86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37,274,200.78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9,074,676.13元。(未经审计)

(四)拟转让股权的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研发大楼21层

4、法定代表人:梁玉昆

5、注册资本:2,562,5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2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的开发、销售;化工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8、股权结构:陕西煤业持有陕西化工集团62.44%的股份,西安国创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陕西化工集团37.56%的股份。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的秦风气体股权比例不变,秦风气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五、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陕煤集团发生关联交易,且未发生由于放弃优先购买权引起的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仍保持对控股子公司秦风气体的控股地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成员中不涉及关联董事,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放弃对秦风气体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对秦风气体的持股比例,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对秦风气体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八、备查文件

1、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38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0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朴海英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公司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监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监事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公司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监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监事的0%。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着眼当前,加速提质增效,通过资本运作,整合零部件企业,促进技术转型升级,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提质增效,围绕创建以核心零部件制造及服务为主体的零部件产业集团,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做强、做优、做大的目标,努力把金杯汽车打造成具有较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4亿元,同比下降17.76%;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7.07万元,同比下降23.67%。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0.57亿元,比年初下降16.05%,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97亿元,比年初增长160.82%。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67.87%,比年初下降16.34个百分点。

(二)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9年11月2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核准批文,2020年6月4日完成股份登记,发行股数为218,533,426股,募集资金净额为6.53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完成,增加了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降低了资产负债率,优化了公司资本结构,同时公司营运资金得到补充,有利于聚焦主业、持续发展。

(三)重点零部件企业稳健运行

管理层面,金杯延锋通过优化供应链,实现订单管理效率提升,每年可节约上百万资金,内饰产品废品损失率为0.21%,比目标降低25%;金杯安道拓通过VAVE改进,持续提升直产效率与辅产效率。业务层面,按计划完成了G18新项目(宝马X5)仪表板、门板、中控首批样件生产,并获得客户认可;获得宝马G68整椅、雷诺XPJ整椅及雷诺G2020整椅业务。研发层面,金杯安道拓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已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四)提升内部管理

一是公司积极对标同行业优秀零部件企业和上市公司,寻找差距,积极改进。二是积极推进内部改革,公司重点在发展规划、三项制度改革、风险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三是公司重视产品质量提升和成本控制,通过实施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精益生产和管理、加强企业间协同效应等多种措施,提升产品品质,努力降低制造成本。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53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以送达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实际表决董事12名。

(五)刘同富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当日公司临2020-055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当日公司临2020-056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

议案关联董事刘同富、许晓敏、高新刚、杜宝臣、胡春华、姚恩波、马铁柱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当日公司临2020-057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54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以送达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

(五)监事会主席丛林主持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下发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当日公司临2020-055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当日公司临2020-056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55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2.将“预收账款”调整到“合同负债”。

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关于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20年半年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具体变动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编号:临 2020一056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18,533,426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人民币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3,414,943.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015,374.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5,399,569.5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9日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9日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20)第5578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6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0)第5776号),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50,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341.5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5,399,569.51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出现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编号:临2020一057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重新

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重新授权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鑫源”)7个注册商标10年的使用许可。许可费用按照商标用于生产的产品数量计算,2020年预计可收取许可费用1,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019年度,公司与华晨鑫源商标使用费发生额943.4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华晨鑫源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公司同意授权华晨鑫源7个注册商标5年的使用年限。2019年度,公司与华晨鑫源商标使用费发生额943.40万元。基于友好合作,公司拟与华晨鑫源重新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简称“许可合同”),延长商标授权期限,公司拟授权华晨鑫源7个注册商标(以下简称“商标”)10年的使用许可。许可费用按照商标用于生产的产品数量计算,2020年的许可费用预估金额1,000万元。

鉴于公司与华晨鑫源的关联关系,根据《上市规则》,本项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2019年度,公司与华晨鑫源商标使用费发生额943.4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华晨鑫源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

法定代表人:龚大兴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1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汽车、汽车配件及发动机;货物进出口贸易;车载信息服务;二手车中介服务;机械加工;汽车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道路货运(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为电动车提供充电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方鑫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华晨鑫源80%股权,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华晨鑫源20%股权。

财务情况: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晨鑫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13,208.67万元;负债总额509,170.27万元;资产净额204,038.40万元;营业收入879,809.76万元;净利润30,595.38万元。

三、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

1、商标信息

许可合同约定许可使用的商标为公司拥有的商标注册号为383022、650682、5815020、5815007、5890608、5890602和5815009的共7个商标。

2、许可范围

许可使用商品范围与注册商标核定范围一致。除非另行约定,仅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域范围内使用,包括实体厂商及电子商铺、网络商铺、移动商城等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一一即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商务平台(旗舰店除外)使用该商标。

3、许可使用方式

华晨鑫源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用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国际分类的十二类项下汽车商品及其商品说明、商品包装上;

(3)用于商品相关交易文书之上;

(4)用于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已有及新申请产品;

(5)用于华晨鑫源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办公场所、员工服装、促销礼品等各类有形载体中;

(6)将商标用于与许可使用商品范围内相关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4、许可相关的第三方

(1)公司同意华晨鑫源的特许经销商按照许可合同的约定使用商标。

(2)未经公司许可,华晨鑫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该商标许可给华晨鑫源的特许经销商外的第三方使用。

5、许可期限

商标许可期限10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如需顺延,双方另行协商。

6、许可费用

商标许可使用费按华晨鑫源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的商标用于生产的产品数量计费,具体计费方式(以下金额含税):

(1)华晨鑫源每年将商标用于其公告目录下生产的微型客车和微型卡车数量共计在5万台(含5万台)以内的,微型客车商标许可使用费为200元/台,微型卡车商标许可使用费为150元/台;

(2)华晨鑫源每年将商标用于其公告目录下生产的微型客车和微型卡车数量共计在5万台以上的,微型客车商标许可使用费为300元/台,微型卡车商标许可使用费为200元/台。

(3)产品数量以华晨鑫源上报工信部机动车合格证业务平台的对应车辆出厂合格证数量为准,同一产品同时使用多个商标的,只按上述收费标准计费一次。

7、支付结算

商标使用许可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每季度最后一日,结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由华晨鑫源支付至公司指定收款账户。

8、许可合同的生效

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于2018年11月30日签署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废止。

四、签订许可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2020年华晨鑫源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的7个商标生产的产品数量为5万台,由此估算公司2020年许可华晨鑫源使用商标的收益金额约为1,000万元。该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五、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同富、许晓敏、高新刚、杜宝臣、胡春华、姚恩波、马铁柱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包括四名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授权华晨鑫源10年期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并按照产品数量收取商标许可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董事会授权经管层全权办理本次商标许可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58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持有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金杯汽车”)股份266,424,742股,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20.32%;本次解冻前,资产公司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42,000,000股,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10.83%;本次解冻的股份数量为68,399,027股,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5.22%;本次解冻后,资产公司剩余冻结股份数量为73,600,973股,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5.61%。

一、股份解冻的情况

2020年7月22日,金杯汽车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资产公司持有的金杯汽车股份142,000,000股被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期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0日。

2020 年8月26日,资产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鄂 01 执保 239 号之一】并转告公司,根据该通知书,资产公司持有的部分金杯汽车无限售流通股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