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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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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坚决执行既定的年度经营方针,着眼效益,改革创新,扎实做好各项经营工作。

国内影像市场方面,面对不利局面,影像销售采取降低顾客成本、增加产品价值等路径推进销售,策划新产品上市,大力推动降本措施,创造“溯源码”品质认证相册,远程为多家环保冲印车间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国内光伏市场方面,受疫情影响产品销售一度受到影响,光伏板块加大拓市场力度, 坚持定位高端市场的产品策略,快速抢占透明背板市场,积极开展 “背板+ ”业务,实现整体市场的有效突破;医疗及工业片市场,针对疫情的影响积极调整销售措施,产品销量稳步回升。细化云胶片、云影像的推广方案,实现在新版自助系统中全部内嵌云胶片软件,优化自助系统软件、硬件,推进云服务的快速发展。

公司不断推动技术进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支撑公司继续做强三大主业。在影像材料领域,通过调整和持续改进配方,快速解决了相纸质量问题。相册书产品、乐凯绒产品、绸面相纸等个性化产品稳步推进。在光伏材料领域,通过自产原材料替换,持续降低产品成本,涂布车速稳步提高。在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通过多个设备和工艺改进项目,工艺配方持续优化,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公司继续深入推进精益生产管理,有效保障市场需求,继续以市场为牵引,积极协调内外资源,提高产品质量,降低采购和生产成本,快速满足市场需求,提升经营效益;深挖产线潜能,全力保障市场需求;深入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程;精益生产活动持续推进,效果有效提升。

持续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控效率。继续优化产供销系统的组织机构和职能;完善业绩考核激励方案、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落实以“三支队伍”为核心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促进内部管理与控制体系的高效运行;严抓安全生产,完善安全体系;严控“两金”占用,有效管理资金;加强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有效防范风险、堵塞管理漏洞。

着力落实从严治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8.26”重要批示和集团公司第七次工作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经营发展各项工作,带头宣讲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加紧推进全年生产经营各项工作。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销售收入降低,销售商品收回现金减少,经营性现金流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理财投资支出增加,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定向增发股票,吸收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同比增加。

3.4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3.5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信息化学品、精细化工产品以及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12,988万元,总资产41,833.27万元、净资产35,928.91万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1,899.6万元、利润总额2949万元、净利润2679.22万元。分析:利润总额同比降低23.1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导致销量下降,降低了公司效益。

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彩色相纸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8,000万元,总资产18946.44万元、净资产13700.55万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7998.85万元、利润总额-230.92万元、净利润-230.92万元。分析:利润总额同比减少125.0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导致销量下降,降低了公司效益。

保定乐凯影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5.28%的股份,主要从事信息影像材料冲洗套药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628万元,总资产4830.21万元、净资产4022.91万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465.61万元、利润总额451.17万元、净利润335.57万元。分析:利润总额同比降低2.41%,相比上年变化不大。

保定乐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股份,主要从事自营、代理货物进出口业务,注册资本100万元,总资产1191.3万元、净资产54.65万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615.04万元、利润总额22.73万元、净利润5.35万元。利润总额同比降低22.03%,主要是收入减少,利润降低。

3.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2020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8.83%,主要由于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半年企业产品尤其是影像产品的销售收入降低明显,企业盈利能力降低。

2020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预计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0-40%,主要由于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影像产品销量大幅减少,销售收入降低明显,产品盈利能力降低,企业经济效益下降。

3.7担保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3.8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9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关于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一14、15号生产线的说明:

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目前,该项目正处于重新论证过程中。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目的,结合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的需要,公司近期对该项目加大了市场调研和工艺技术、设备的论证力度,致使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较项目实施计划有所延迟,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调整实施进度。

2.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土建施工及工艺设备安装等相关工作,但受到疫情影响,进口主线厂家目前无法进入国内进行现场主线设备调试,故暂缓项目试车工作。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董事长:王洪泽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编号:2019-046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办公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洪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职能部门名称的议案

因分析测试中心职责调整,拟将其更名为品质控制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0-04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志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该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编号:2020-048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4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991,735股,每股发行价19.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8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326,476.24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673,513.36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254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在本报告期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支出875.3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支出35,278.03万元。余额合计为30,504.19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30,5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4.19万元)。

(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2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73,082股,每股发行价6.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3.9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36,586,528.51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0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33,658.65万元及其衍生利息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保定朝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保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西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天威西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截至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41,896.54元;理财账户余额合计305,000,000.00元,其中光大银行理财资金180,000,000.00元,交通银行理财资金125,000,000.00元。

(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单位:元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131244.40元,理财账户余额合计200,000,000.00元,包括光大银行理财资金2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处于建设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土建施工及工艺设备安装等相关工作。但受到疫情影响,进口主线厂家目前无法进入国内进行现场主线设备调试,故暂缓项目试车工作。

2)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一14、15 号生产线

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目前,该项目正处于重新论证过程中。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目的,结合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的需要,公司近期对上述项目加大了市场调研和工艺技术、设备的论证力度,致使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较项目实施计划有所延迟,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调整实施进度,目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请参见公司2016年3月30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08)。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

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年6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告编号:2020-039)。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该笔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以及《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0,500万元。详情如下: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签约方、产品名称、决策程序、批准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期限、期末的投资份额、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等

单位: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一8号生产线)节余资金的议案》,将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一8号生产线单个项目节余资金1,426.13万元及其孳息用于锂离子电池软包铝塑复合膜产业化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36)、《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无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表1:

2014年非公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目一8 号生产线”承诺投资金额未经调整,该项目完工后,“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两项已填写为实际投入金额,节余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附表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表3:

2014年非公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编号:2020-04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将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产品经营情况

二、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其他说明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亦非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或保证,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35 公司简称:乐凯胶片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8.85亿元,利润总额2.94亿元,净利润2.91亿元。完成铁路运量2287.58万吨,煤炭贸易量442.26万吨,累计完成发电量40.78亿千瓦时,其中全资电厂累计发电量24.27亿千瓦时,淮沪煤电累计发电量16.51亿千瓦时;累计完成售电量19.6亿千瓦时。

下半年公司将推深做实“低成本战略”,继续坚持从严从紧,坚持稳中求进,严格管控各项变动性成本支出,认真谋划,精准施策,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生产经营目标。

铁运分公司将全力提升运输生产组织效率,准确掌握市场、资源等信息,充分做到管理集中高效,加快自备列周转,优先做好平煤直运列车组织工作;积极争揽外部机车中小修业务,扩大周边车辆维修市场,进一步拓展机车车辆对外维修业务。

发电公司将在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基础上,积极协调省调落实发电计划,增加效益。

电燃公司将积极开发新用户,抢占新市场;积极开展蒙华铁路的立户工作,依托蒙华铁路运力,加大对传统“两湖一江”区域的开发;进一步拓展用户群体,加强上下游市场衔接,针对外购资源入淮入皖销售进行提前谋划;在把控好风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做大实体贸易,努力完成全年贸易量目标。

售电公司将按照新的售电业务经营模式定位,及时跟进调整经营策略,加强与发电侧、用户侧及交易中心沟通联系,扩大自主开发市场占有率,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推进潘集选煤厂电能智慧管理项目。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淮南市寿县展业国际酒店一楼贵宾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因此,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万春先生、牛占奎先生、胡良理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荣兆梓、陈矜、李晓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我们认为:依据公司出具的《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荣兆梓、陈矜、李晓新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淮南市寿县展业国际酒店一楼贵宾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75 公司简称:淮河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