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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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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董事会提出了聚焦健康主业、盘活存量资产、确保稳健经营的战略部署。公司上下围绕保健品和医养主业、盘活存量资产为中心来开展各项工作。

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一)保健食品板块

1、提升品牌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构建和市场培育,以昂立多邦作为主品牌的形象产品和品牌接触点,在春节期间进行了高频度的媒体投放。除了在上海主要电视频道投放昂立多邦全新TVC外,还在新社交媒体、电台、线下楼宇媒体等进行立体推广。春节媒体投放电视广告接触人次达4.1亿,累计GRPs(总收视点)到达7059,有效提升昂立多邦及交大昂立的品牌影响力及知名度。

2、进一步夯实益生菌类核心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益生菌产品创新,发扬自身优势,夯实昂立“益活科技”实力,通过推出针对特定人群细分功能的益生菌新产品,丰富益生菌产品品类。公司先后上市了入门级广谱型益生菌产品“昂微态益生菌粉固体饮料”,针对都市年轻女性美容市场的“昂微态胶原蛋白肽益生菌固体饮料”、“昂微态蔓越莓益生菌固体饮料”、儿童市场的“昂微态DHA藻油粉固体饮料“。此外,针对幽门螺旋杆菌的研发项目及与瑞金医院合作开发的针对糖尿病的降糖益生菌课题也在新产品开发序列中,预计相关产品将于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推向市场。

3、进一步丰富品牌和产品组合

通过人群洞察、趋势研究,公司确定“年轻化“、”女性化“、”便捷化“为三大目标,在现有针对中老年市场核心产品线的基础上,推出”美之知“、”昂立植萃“”邦其制胜“等品牌,针对都市年轻女性对于便捷化的功能性营养食品的需求。先后开发上市了“美之知弹性蛋白胶原低聚肽果味饮品”、“邦其制胜牡蛎肽片压片糖果”,“昂立植萃罗汉果黄精固体饮料”等品牌产品,抢占线上年轻人群市场。

4、加速拓展线上电商渠道

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公司聚焦于加速拓展线上电商渠道。2020年1-7月,在稳定原有渠道和销售基础上,开拓了阿里健康自营平台和拼多多电商渠道。同时辅以新品种草和短视频推广,提升产品销售转换,销售实现同比增长4.25%。

(二)医养板块:

1、积极抗疫,并极力减轻新冠疫情对经营的影响。严格按照政府要求对公司旗下养老护理机构进行防疫管理,并积极与入住老人及家属沟通,取得了老人及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强了营销管理。2020年上半年,公司旗下的养老护理机构入住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仅略有下降。

2、积极开拓床位,并提高单床收费。新建苏州项目已经开业,入住率在爬升过程中;另一扩建项目南通观音山项目亦已开业,该项目运营床位从236床增加到了450床;同时南京侨馨项目护理床位增加了50张,提高了单床收益。通过开拓护理床位,提高单床收费,虽然受疫情影响,但公司经营效益稳中有升。

3、由于受新冠疫情等影响,新建医养机构川沙银港项目的医疗执照审批被延后,导致该机构未能如期开张;新建项目苏州项目虽已开业,但因疫情影响,开业时间比原计划有所延迟。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公司组建消防安全巡视组对各机构消防安全进行了检查,同时召集各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举办了半年度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各机构出现的消防隐患及安全问题进行了通报及讨论,同时邀请外部消防专业人士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

5、举办了“如何应对入住老人纠纷”的头脑风暴。面对行业中“医闹”等纠纷,各机构负责人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及理解,集思广益,为今后恰当的处理老人纠纷做好了准备。

(三)资产处置

1、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昂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泰凌医药股份180,068,000股,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处置后公司及昂立国际均不再持有泰凌医药股份。

2、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2020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下属全资公司北京昂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售一套房产,并于2020年7月24日完成产权过户手续、房屋交接、收到全部价款,收益总额预计约1140万元(未考虑相关税费)。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传有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0-03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11名,其中现场亲自表决10名,通讯表决1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传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0-04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6名,其中现场亲自表决5名,通讯表决1名。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7月5日、2019年5月9日和2019年5月1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按照上述通知内容执行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修订并发布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并发布的《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新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3、《新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二)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于2020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9年可比数,本次关于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根据修订后的《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议案》(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吴竹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吴竹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提名吉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鉴于此,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30 公司简称:*ST交昂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都承受了巨大压力。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加快推进,二季度国内经济呈恢复性增长和稳步复苏态势,展现出我国经济较强的韧性和恢复能力;但国际疫情发展迅猛,国外市场仍受到影响。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市场环境,经营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夯实医药板块、整合纺织板块、推进工业地产开发、稳定金融板块,持之以恒做好疫情防控,精准施策助力复工复产,全面有序恢复经营秩序,维持各板块自我良性发展,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91.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1.79%。开展的重点工作有:

1、积极做好防疫工作并助力抗疫,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对疫情防控以及复工后的经营生产工作进行针对性布置安排,通过严密组织、严格防控,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以及复工复产后生产秩序的正常平稳。同时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打赢疫情防疫阻击战。公司及所属的控股、参股企业,积极向抗击疫情第一线开展各类捐助,合计捐赠近1,700万元。

2、医药板块稳步经营,夯实经营质量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医院防控措施升级、限号控流,急病类治疗药品销售下滑明显,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医药行业的发展。《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的修订,从供给端加强了对药品的管理,也有利于医药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05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合并净利润1,119.44万元,同比减少2,277.11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赣南海欣老厂区收储合并增加净利润3,353万元但今年无此收益。

赣南海欣新区所有生产线已达产达标,上半年实现了维生素D2原料药和注射用法莫替丁等品种的增收,维生素D2注射液等品种有所减收。赣南海欣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同比增加18.9%。

西安海欣部分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有所降低,但主要产品口腔溃疡含片在连续三年的深耕下实现增长,较上年增幅31%。

海欣医药(医药流通企业)面对行业政策的考验,努力坚守业务阵地,积极整合有效资源,团结联盟品牌供应商,探索药品新营销模式,在创新改革中寻找新机会。

海欣生物在研的APDC项目处于III期临床试验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欣生物APDC项目III期临床试验共入组病例32例。为适应国家GMP要求,海欣生物正着手寻找或改建更合适的试验基地。由于III期临床试验方案与现有常规治疗方案存在差异,入组病例增加有难度,海欣生物探讨开展探索性临床研究。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7月1日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该公司将于年内向药监部门提交《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

3、纺织板块积极应对严峻形势,主动调整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纺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643.09万元,同比下降48.5%。实现合并净利润 -1,338.60万元,同比增亏1,190.38万元。

公司纺织业务以出口为主,受新冠疫情和贸易摩擦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报告期内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和市场风险。南京长毛绒积极应对,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产销存平衡与调度,在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和控制经营风险的同时,努力做好新产品开发和企业内部降本节支工作。上海依可贝尔为规避市场风险,主动采取了调整转型措施,妥善分流安置员工,产生安置费用1,069.83万元(影响合并净利润-757.13万元)。

4、物业板块采取多举措保障业务,提高行业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厂房出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073.47万元,实现合并净利润1,058.38万元,同比增加256.87万元。

物业租赁市场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报告期内物业租赁整体需求下降、成本增加、经营难度增大、服务责任加重。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与政府的政策沟通、维护与租户的合作关系。公司采取多举措力保租赁收入的稳定,通过提升物业管理团队的专业度、物业人员构架及培训体系,促进对园区客户的服务水平,与客户共同组织防疫资源、商讨复工复业管理方案并向客户提供应急服务,从而提高“服务+品牌”行业竞争力。

5、智能产业园区建设稳健推进,拟引入“长三角G60浙江科创基地(松江)”项目

海欣智能产业园(暂定名)首发地块(32.7亩)一期工程已于2019年12月30日封顶,预计2020年第四季度可交付使用;二期现正规划中。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浙江省驻沪办”)及浙江省部分地市的驻沪办和国资企业先后考察了首发地块,并对项目高度评价。由浙江省驻沪办牵头筹建的“长三角G60浙江科创基地(松江)”(暂定名)拟落地在海欣集团洞泾地块,浙江省部分地市国资平台拟分别购买首发地块开发的9幢物业。

如能顺利完成项目引入及首发地块物业转让,将有效回笼资金,并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落地有助于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沪浙深度融合的先行示范区,推动海欣智能产业园(暂定名)成为G60科创走廊的重要抓手项目,助推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场运作、自主开发”的原则继续推进后期的开发建设工作。

6、金融投资收益增加,继续开展稳健的资金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长江证券2019年度分红3,725.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28.42万元;长信基金合并报表收益2,630.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2.12万元。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继续开展稳健的资金管理业务,通过短期理财、国债逆回购、网下新股申购等获得收益319.31万元。

金融板块合计实现收益6,674.65万元,同比增长87.44%。

7、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海欣企业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党委和各党支部积极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抓好党的组织、思想和路线作风建设,系统扎实开展“四史”教育活动,培养广大党员干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精神,并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公司党委号召所属各基层党支部党员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防控和复工复产支持工作,同时向疫情防控捐款,在企业中掀起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文化氛围。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树立责任意识,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并重,保障企业全方位的安全工作。配备了专职安全消防员,集团安全管理网络全覆盖,做到管理责任清晰,监管督察到位。对有安全隐患的租赁客户坚决清退,建立24小时巡更、三级安全巡查制度,加强检查,堵塞安全漏洞。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这根弦。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因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20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0-027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富悦大酒店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8人,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人(董事刘京韬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费敏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及监管要求,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从信息披露原则、事项、管理、责任等方面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整合提效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入“长三角G60浙江科创基地(松江)”项目及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议案》,拟引入“长三角G60浙江科创基地(松江)”项目,推动海欣智能产业园(暂定名)成为G60科创走廊的重要抓手项目。

为进一步落实董事会决议,强化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企业管理并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以上海海欣长毛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长毛绒”)为平台,以公司持有的合计面积为160.54亩的7#、8#地块(7#地块:东至同乐路,南至振业路,西至沪松公路,北至斌娇工贸;8#地块:东至沪松公路,南至人造毛皮厂,西至洞泾港,北至莲雄路)对海欣长毛绒增资;并将洞泾原工业厂房所在区块内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欣大津毛织有限公司、上海欣金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海欣玩具有限公司)以被吸收合并方式整合至海欣长毛绒。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0-028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投资者联系电话:021-63917000;

调整后投资者联系电话:021-57698100、021-63917000;

原公司邮箱:hxsecretary@haixin.com;

调整后公司邮箱:600851@haixin.com。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联系地址、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若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8日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51 900917 公司简称:海欣股份 海欣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3日

至2020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申嫦娥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加盖公章的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9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田野

(3)联系电话:(0471)6539434

传 真:(0471)6539434

电子邮箱:tiany@jinyu.com.cn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6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