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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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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86版)

公司代码:601669 公司简称:中国电建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长期稳定保持行业地位、技术能力、品牌形象和全产业链等传统优势,并通过战略升级与改革发展,报告期内进一步增强在服务国家战略、加快产融结合、推进全球发展等方面的核心竞争能力。

1.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突出

公司具有“懂水熟电、擅规划设计、长施工建造、能投资运营”的纵向全产业链优势,具有“大土木、大建筑”的横向宽领域产业优势,聚焦清洁能源、绿色环境和智能建筑三大核心主业,是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力量。公司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致力成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龙头企业,积极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国家“四大板块+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一带一路”进行市场布局,深度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发挥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中标雄安新区白沟引河右堤防洪治理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为雄安新区建设贡献力量。海外方面中标卡塔尔哈尔萨 80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将是世界第三大单体光伏电站。

2.行业地位和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公司是我国水资源、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普查和国家级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主要编制修订单位,具有政府信赖的国家能源战略服务能力和国际领先的高端技术服务能力。作为全球水电、风电建设的引领者,稳固保持全国80%以上的大中型水电项目前期规划、勘测和设计工作、全国65%以上水电建设、全球50%以上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份额。以深圳茅洲河治水提质实施模式、深圳地铁7号线为代表,在水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领域逐步树立电建水环境、电建轨道交通高端品牌。公司POWERCHINA母品牌及旗下SINOHYDRO、HYDROCHINA等系列子品牌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在主要国际综合排名和专业排名中均名列前茅。2020年7月,在《工程新闻纪录》(ENR)发布全球工程设计企业150强排名,公司位列第一,成为全球最大设计企业,这是该榜单自公布以来,首次由中国企业摘得榜首。2020年,以公司为核心资产的电建集团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名列157位,较上年上升4位,公司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3.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拥有完整的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工程的勘探设计与施工、运营核心技术体系,拥有代表国家综合竞争实力的水电领域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在水电、基础设施领域的300m级超高坝(高拱坝、高土石坝、高面板坝)建设关键技术、超大型地下洞室群建设关键技术、超高边坡稳定性工程处理技术、超大流量泄洪消能工程建设、超深覆盖层基础处理技术等方面,一直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公司着力实施创新型企业建设工程、研发平台建设工程、重大技术攻关工程、成果推广应用工程和体制机制创新工程,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在保持传统业务领域技术优势的同时,聚焦清洁能源电力技术、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技术、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智能制造等传统业务升级和新兴业务拓展实施技术攻关,为公司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上半年,公司新增授权专利453项,新增发明专利64项。

4.国际业务实现全球稳步发展

经过公司凭借海外经营的先行优势,积累了丰富的国际经营经验、完善的国际营销网络和较强的海外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国际化经营能力位居中资企业前列。目前,中国电建六大海外区域总部在区域市场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稳步提升,构建了覆盖全球区域和国别的集团化、立体式国际市场培育开发和营销竞争体系。公司以“一带一路”建设龙头企业为己任,大力推进从“国际优先”到“全球发展”的战略升级,制定了“国际业务集团化、国际经营属地化、中国电建全球化”全球发展三步走战略,践行“服务共享、合作共赢、超越发展”的理念,积极与全球发达国家企业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整合各方优势,实现多方共赢,推动公司从国际经营型企业向具有全球竞争能力、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跨国公司、全球化公司迈进。

5.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空间广阔

公司积极响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传统核心主业能源电力业务聚焦在清洁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同时明确水资源与环境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的战略地位。作为深耕水电与设计建造的大型央企,公司在水环境整治、水资源利用方面具有独特的规划设计及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能够以规划先行,统筹配置优势资源,总体策划布局,推动水资源与环境业务一体化发展,为城市提供全流域系统规划和综合治理的整体解决方案。在深圳茅洲河流域治理中,公司按照“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的治水思路,系统制定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总结提出我国水环境治理“六大技术系统”,通过“织网成片、正本清源、理水梳岸、寻水溯源”治理路径,首次形成了适合我国水环境治理的技术体系。

6.产融结合与商业模式创新增强主业发展支撑力量

公司积极推进产融结合战略举措,以助推主业发展为原则,搭建了以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中电建(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主要平台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公司严格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要求,审慎积极、规范稳妥发展金融服务业务,推动产融深度结合,在支持市场开拓和项目经营尤其是“降减防”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积极创新商业模式,探索项目基金、项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手段,实现PPP(BOT)+EPC等多种模式创新。按照“能力可及、效益可期、风险可控”原则,把握好新一轮PPP业务规范积极发展机遇,落实政策监管要求,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创新合作方式,完善商业模式,推动产融结合,稳健开拓基础设施PPP市场。公司主动顺应传统优势业务市场形势变化,积极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围绕抽水蓄能、风电和光电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设计为龙头的EPC模式,全产业链一体化核心能力和独特优势得到更充分体现,赢得市场广泛认可。目前国内在建的三个大型抽水蓄能项目杨房沟水电站、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均由中国电建中标承建,实现了国内大型水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的历史性突破,有力推动了国内大型水电项目建设体制变革。

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国际经济下行、疫情全球蔓延、油价低位震荡、中美贸易摩擦等不利因素影响,国内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但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国内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政策导向下货币宽松、流动性充裕,二季度国内GDP同比增长3.2%,一系列经济发展指标持续改善,产业链重整重塑,复工复产扎实推进,经济运行延续复苏态势。国际方面,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给全球经济增长造成了严重冲击和困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6月份发布《世界经济展望》中,将2020年的世界经济增速继续作出下调,预计将下降4.9%,其中,发达经济体2020年的经济增长率预计将下降8%,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经济增长率预计下降3%。

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公司上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复工复产的各项部署要求,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全力降低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损失。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稳步好转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持续推动高端营销、重点区域营销、重大项目营销,加快推动复工复产。二季度以来,公司复工复产明显加快,经济运行明显改善。2020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完成新签合同3,362亿元,同比增长11.1%,完成年度计划的60.8%,二季度环比一季度增长26.5%。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04.78亿元,同比增长8.96%,完成年度计划的43.00%,二季度环比一季度增长46.48%。累计完成利润总额67.68亿元,同比下降0.72%,完成年度预算的45.39%,降幅较一季度收窄17.55个百分点。

(2)强化在建项目现场管控,项目履约稳步推进

公司及所属企业主动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积极沟通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与业主及产业链相关方的协调配合,着力推动复工复产。成都地铁18号线、深圳茅洲河、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下凯富峡水电站等重点项目持续加强现场履约管控,加大资源配置,全力追赶进度,最大程度挽回疫情造成的工期和营收损失。公司主要参建的我国第四座、世界第七座千万千瓦级巨型水电站一一乌东德水电站于6月29日实现首批机组投产发电,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代表党中央,对首批机组投产发电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建设者和为工程建设作出贡献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诚挚的问候。目前,公司国内项目全面实现“能复尽复”,复工率达到100%;海外项目复工率达到55%,境外部分因疫情停工的海外项目总数已由202个降至91个,剩余停工项目也正在稳步推进复工复产。

(3)重点业务领域再创新绩,市场开拓成效显著

上半年疫情期间,公司及所属企业毫不放松地抓市场、抓项目、抓营销、抓订单,签约了一批重大项目合同。

一是水利水电和新能源项目市场营销成效显著,作为联营体牵头方签约了巴基斯坦巴沙水电站大坝现汇项目,合同金额27.52亿美元,是公司承建的单体合同额最大的水电站。新能源市场领域不断突破,成功签约江苏如东H4、H7项目,中标金额128亿元,该项目是目前国内唯一具有海上风电规划、涉及、设备安装、施工、运维等全产业链服务体系的项目;签约公司首个海外海上风电项目一一越南槟枳海上风电项目;中标世界第三大单体光伏电站项目一一卡塔尔哈尔萨8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二是基础设施领域再创佳绩,中标深圳地铁12号线、郑州轨道交通8号线、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业务新签合同总额1,261亿元,其中,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是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承揽的首个城际铁路项目;签约波兰E75铁路工程项目,顺利进入欧洲轨道交通市场,项目合同额10.4亿美元,是中资企业在欧盟市场签约的第一条欧盟资金铁路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的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是当年国内轨道交通投资额最大的PPP项目,目前首开段实现空载试运行,助力蓉城加快实现“机场枢纽、全域轨道、地铁城市”的壮阔图景。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培育产业数字化新业态,深耕智慧能源、智慧水务、智慧城市等新基建领域,通过数字化不断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将新基建相关成果成功应用于深圳前海智慧城市建设、深圳茅洲河流域治理、横琴新区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江西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等项目,获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

三是在水资源与环境业务方面,近期由公司承建的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标志性工程一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实现了首台机组投产发电,该项目集防洪、航运、发电、水资源配置、灌溉等综合效益于一体,为粤港澳大湾区“保水护航”。公司坚持“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理念,打破传统,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实现正本清源、精准纳污。6月20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专题报道《为有源头清水来》,用了近15分钟的整版篇幅回顾了深圳市四年多来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历程与成绩。对公司作为深圳市治水骨干力量所采取的“流域统筹、系统治理、模式创新、正本清源、精准纳污”的系统治水经验进行了重点介绍。上半年,公司水环境业务新签合同总额329亿元。

四是在电力投资运营业务方面,公司持续推动精细化管理,精益化运营理念,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步推进资产处置和经营力度,优化调整运营电力结构,加强电力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经济效益取得良好结果,发电量、收入、利润创历史新高,截至6月末,公司在建装机规模210万千瓦,累计投运控股装机容量1,502.69万千瓦,其中:水电558.66万千瓦,火电316万千瓦,风电511.23万千瓦,光伏发电116.8万千瓦,清洁能源占比达到78.97%。

五是在房地产业务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半年,公司房地产板块累计签约销售合同额135.00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6.89亿元。截至目前,新获取2个项目(含股权收购),新增土地储备建筑面积54.15万平方米,新增土地投资合同额13.59亿元。上半年,公司房地产投资平台一一电建地产首次取得大公国际、东方金诚两家权威机构主体信用AAA评级。为进一步壮大公司地产业务规模和资源整合能力,公司拟以南国置业为平台,对房地产业务进行整合,提升公司地产业务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4)国际业务“保市场保订单”取得成效,经营发展稳定运行

公司国际业务在全球疫情蔓延的大背景下,“保市场保订单”取得成效,签约了巴基斯坦巴沙大坝水电站、波兰E75奇热夫-比亚韦斯托克段铁路修复项目等多个重大项目,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强化在建项目分类有序施工,努力保持国际业务经营发展稳定运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境外113个国家和地区执行2,047份项目合同,合同金额5,627.39亿元人民币;实现新签国际业务合同804.49亿元,同比减少5.13%,降幅较一季度收窄8.47个百分点;完成境外主营业务收入314.43亿元,同比下降7.97%,降幅较一季度收窄18.22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工程承包业务收入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工程承包业务成本增长。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加大销售费用管控力度。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加大管理费用管控力度。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费用化利息支出减少及利息收入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投入加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施工业务资金回款周期拉长、加快民营企业等供应商款项支付。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

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作为公司的传统和核心业务,2020年上半年实现平稳增长。该板块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14.84亿元,同比增长12.52%,占主营业务收入82.25%;毛利率10.55%,同比减少1.08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64.96%,仍是公司最重要的利润来源。该板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半年全力而为,攻坚克难,抓实抓细,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水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工程等非传统业务规模稳步攀升,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战略进一步取得良好效果;毛利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境外业务人工成本、材料成本以及抗疫成本等增加。

2)电力投资与运营

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作为公司的重要业务,2020年上半年保持了较快的增速。该板块上半年年实现营业收入92.43亿元,同比增长12.3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78%;毛利率49.09%,同比增加3.43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21.24%。该板块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投资运营电站总装机容量上升,2020年6月末达到1,502.69万千瓦。

3)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业务作为公司的重要业务,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及项目周期影响,该板块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6.89亿元,同比下降27.8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4.81%;毛利率19.53%,同比减少5.31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7.03%。该板块毛利率同比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业务规模下滑以及毛利率较高的项目上年同期实现结利。

4)设备制造与租赁

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70亿元,同比增长63.1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92%;毛利率39.79%,同比增加18.78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2.74%。该板块毛利率同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下属安徽长九公司于2019年6月正式投产运营,本期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等业务盈利性水平较好。

5)其他

其他业务包括商品贸易及物资销售、特许经营权及服务业等。该板块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9.74亿元,同比增长1.33%,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24%;毛利率8.62%,较上年同期减少4.7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4.03%。该板块营业收入增长、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低毛利销售贸易业务收入增长。

6)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境内业务收入1,284.17亿元,同比增长14.34%,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0.33%。境内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境内工程承包业务、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增长。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境外业务收入314.43亿元,同比下降7.9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9.67%。境外业务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司境外工程承包业务下降。目前,国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公司部分项目建设工期受到影响,合同不能全面及时履约,公司年度境外业务经营目标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统筹做好公司国际化经营,一国一策抓好“一带一路”重大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努力保障境外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如期履约。同时动态跟踪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对疫情颁布的政策和规定,加强风险研判,努力将疫情对公司国际业务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3.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可能面对的风险

2020年下半年,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主要是公共卫生与安全环保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现金流风险和投资风险等。为防范和应对好这些风险,公司将着力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强化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积极应对因疫情带来的各种经营风险;继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环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二是继续统筹做好境外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持续加强境外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两稳两争两保”工作要求,落实“五个不漏”疫情防控措施,全方位保障境外项目员工健康安全,深入研究项目合同条款,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履约,科学安排生产经营,积极做好经营法律风险应对,主动维权,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国际业务平稳发展。

三是继续紧跟国家发展战略,聚焦关键业务领域,加大水利、水资源与环境、能源电力市场开发力度,加大境外“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开发力度,努力开拓核电、输配电、火电、风电、光伏总承包市场,加强雄安新区、海南建设、长江大保护、大湾区、长三角、西南区域等方面的项目跟踪研究,积极推广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等新兴业务,争取更大市场份额。

四是持续加大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工作力度,强化资金管控,加强资金的预算管理,完善资金风险体系建设,防范子企业整体负债规模的增大,严防银行债务违约和债券兑付违约风险,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

五是继续坚持“控制规模、优化结构、防范风险、突出收益”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投资能力、投资需求及市场变化,适度控制传统行业固定资产型投资,合理增加带动施工总承包型投资,加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并购型投资;继续完善投资项目评审、决策和后评价机制,强化投资项目全过程风险管控,努力实现投资项目收益目标。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4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副董事长丁焰章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晏志勇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勇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详细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相关文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1)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吸收合并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2)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交易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3)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文件。(4)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出具相关承诺函或确认意见。(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6)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6个月内,通过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的方式注销电建地产及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资产认购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进一步公告》,以及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新收入准则。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新收入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清控科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49.90%、20%、20%、0.10%、10%的股权比例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91.61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电建西部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设立中国电建西部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公司持股10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5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开展

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增信主体:电建租赁-中信建投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 增信方式:(1)差额补足:专项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2)流动性支持:于专项计划售回行权日前,如计划管理人从登记托管机构获取的已进行售回登记并确认完成售回的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少于对应的售回登记期内申请售回并经确认的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且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未按约定购买的,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购买。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2日、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在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范围内审议并决策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相关事项。公司董事长于2020年7月10日作出决定,同意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转让予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并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和流动性支持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向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电建租赁-中信建投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1569号)之后,电建租赁-中信建投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30年2月20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30年2月20日,发行总额为6.27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0.27亿元人民币。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电建租赁-中信建投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及认购安排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在授权范围予以调整),期限不超过10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承担补足和流动性支持义务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增信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出具《电建租赁-中信建投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增信承诺函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税金、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流动性支持:公司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售回提供流动性支持,即于售回行权日前,如计划管理人从登记托管机构获取的已进行售回登记并确认完成售回(即发生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少于对应的售回登记期内申请售回并经确认的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则计划管理人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由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购买,如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未按约定购买的,则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购买。

3)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且该专项计划设立日起生效,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清偿完毕。若计划管理人宣告专项计划设立失败,则自动终止且自始不产生效力。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7月10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和流动性支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65,192.5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61%;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028,734.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6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5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12日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694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6日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85号)的核准,截至2017年4月18日,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4,401,54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6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574,439.8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00,425,525.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31号验资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本半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965.8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3,464.1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3,264.16万元(包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6,685.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5月和2013年5月,公司分别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两次修订,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7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改版,变更名称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其中,公司、相关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辖的北京首体支行及北京上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下辖的北京幸福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下辖的北京玲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奎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7年5月3日、2017年10月12日发布的临2017-025号和临2017-051号公告文件。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账号:3114010104001699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账号:25170265192010541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账号1205016153000000222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奎塘支行(账号4305018053360000011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账号:11001019500053025662-00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斯兰堡分行(账号:60010200000001306300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斯兰堡分行(账号:600102000000013075400000)、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账号:447-1-903384-8)、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账号:447-1-903503-4)9个银行专户已办理销户。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存放于银行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264.16万元,具体存储情况见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半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965.8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3,464.17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明细见附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4月18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人民币298,680.66万元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298,680.6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7年7月14日发布的临2017-038号公告文件。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BOT项目(一期)实施方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陕西省财政厅下发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陕财办预(2017)87号),陕西省财政部门在专项督查工作中将《榆佳工业园区供水项目(一期)BOT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基本水量界定为最低收益保障,要求佳县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商取消水量保底承诺,因此,佳县人民政府明确向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了拟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意向,并同意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提前终止程序、接受项目移交并按协议约定提供相应补偿。

经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提前终止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BOT项目(一期),将该项目提前移交佳县人民政府,佳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51,192.99万元;此外,公司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基于未来效益预测对项目进行的主动管理,有利于避免短期内项目业绩不及预期而产生亏损,该事项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临2018-068号公告文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系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额部分;

注2: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BOT项目(一期)实施方式变更,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5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

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差额补足方:平安-电建保理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11.3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2日、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在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范围内审议并决策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相关事项。公司董事长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同意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保理”)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专项计划,且同意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产品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具体事宜以公司最终签署交易文件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平安-电建保理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1626号)之后,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分为优先01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02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01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02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分别为3.50亿元人民币、7.24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8月12日、2022年8月1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0.56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2年8月1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平安-电建保理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电建保理,基础资产为电建保理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发行规模为11.3亿,期限不超过2年,并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平安-电建保理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平安-电建保理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向计划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承诺,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直至专项计划应付的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7月10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电建保理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的专项计划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建保理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专项计划,并由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65,192.5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61%;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028,734.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6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5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针对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指引,《新收入准则》对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执行该准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主要影响为:资产总额调减24.18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调减20.54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总额调减3.63亿元人民币,其中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3.54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5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资产认购南国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8月26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建筑”)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置业”)签署了《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及中电建建筑与南国置业签署了《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电建地产拟与孙公司南国置业吸收合并,公司以持有的电建地产91.25%股权、中电建建筑以持有的电建地产8.75%股权认购南国置业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前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中电建建筑将直接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