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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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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5版)

南国置业的股份,公司将成为南国置业的控股股东。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对公司而言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加快资产整合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的提质增效,并解决南国置业与电建地产的潜在业务重叠问题,南国置业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南国置业拟向公司、中电建建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作为对价,对电建地产实施吸收合并;南国置业为吸收合并方,电建地产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南国置业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电建地产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电建地产将注销法人资格。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建地产直接持有的全部南国置业股份将被注销;电建地产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天地”)持有的南国置业股份,将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6个月内,通过南国置业吸收合并武汉新天地的方式实现注销。同时,南国置业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5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南国置业总股本的30%。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吸收合并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配套募集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吸收合并的实施。

在上述交易安排中,公司及中电建建筑分别以持有的电建地产91.25%和8.75%股权认购南国置业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公司及中电建建筑预计分别取得南国置业发行股份数量4,441,267,365股和425,874,952股。公司最终取得的南国置业的股票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份数量为准。

2020年6月18日,公司与其他交易各方签署了《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吸收合并协议》”)和《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书》”),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过渡期安排、债权债务处理、员工安置、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020年8月26日,公司与其他交易各方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电建地产及武汉新天地所持南国置业股份处理方式、电建地产分公司处理方式、业绩承诺资产及其他承诺资产范围、业绩承诺期间及承诺利润进行了补充约定。

根据《吸收合并协议》及《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3月31日,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1,127,498.46万元。

(二)该交易为公司体系内子公司之间的资产重组,《吸收合并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公司而言,实施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程序

1、2020年6月18日,南国置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4、2020年8月26日,南国置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5、电建地产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6、本公司作为中电建建筑股东已作出决定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已对于电建地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8、本次交易尚需南国置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南国置业的基本信息

2、南国置业最近两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标的资产及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出售资产

2、标的资产:公司及中电建建筑拟用于认购南国置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标的资产为公司及中电建建筑分别持有的电建地产91.25%股权和8.75%股权。

3、权属状况说明:公司及中电建建筑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并有权转让该资产;该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或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购买权等)或被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亦无潜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二)标的公司电建地产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考虑剥离相关资产后的模拟数据,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

(三)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3月31日,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分别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上述机构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

2020年8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对于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和[2020]评字第9002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备案,电建地产扣除永续债后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1,127,498.46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及中电建建筑已与电建地产和南国置业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和《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及中电建建筑与南国置业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吸收合并协议》和《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1)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秦普高

(2)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乙方)

法定代表人:夏进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一)

法定代表人:晏志勇

(4)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丙方二)

法定代表人:常满祥

2、吸收合并方式

(1)南国置业采取向电建地产全体股东发行A股普通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电建地产,交易对方为公司和中电建建筑。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南国置业存续并将承继及承接电建地产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电建地产持有的南国置业全部股份将予以注销(电建地产全资子公司新天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6个月内,通过南国置业吸收合并新天地实现注销)。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南国置业吸收合并电建地产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交易价格

本次吸收合并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3月31日。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以2020年3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电建地产扣除永续债后所有者权益的评估值为1,127,498.46万元。其中南国置业通过现金支付120,000.00万元,剩余部分由甲方按照2.07元/股的价格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公司、中电建建筑按照持有的电建地产股权比例收取,即公司收取现金109,500万元,中电建建筑收取现金10,500万元;南国置业向公司、中电建建筑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分别为4,441,267,365股、425,874,952股,合计4,867,142,317股。

4、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南国置业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价格为2.07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南国置业发生派息、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交易对价一120,000.00万元)/发行价格,其中向公司和中电建建筑分别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其各自对电建地产的持股比例进行计算。各方同意,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并经南国置业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南国置业发生派息、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同时相应调整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并对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作出调整。

(4)余股处理方法:本次发行后,公司和中电建建筑取得的南国置业股份应为整数,如公司和中电建建筑取得的南国置业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公司和中电建建筑放弃对不足一股部分对应现金的支付主张。

(5)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公司及中电建建筑因本次吸收合并而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如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行为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因南国置业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交易对方承诺的上述股份限售期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为充分保护对本次吸收合并持有异议的南国置业股东的利益,各方一致确认南国置业异议股东享有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公司作为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并收购南国置业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后要求售出的南国置业股份。在此情况下,该等异议股东不得再向南国置业或任何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的南国置业的股东主张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本次交易最终未能实施完成,南国置业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南国置业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合并各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6、合并程序

(1)通知、公告及债权人保护

南国置业、电建地产不得晚于各自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各自债权人,并不得晚于决议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如吸并方、被吸并方的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要求作为债务人的相应一方或各方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则相应一方或各方应分别负责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

在前述法定期限内,未能向南国置业或电建地产主张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人的债务(含保证责任)将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南国置业承担。

(2)资产交割

在交割日,电建地产应将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全部由南国置业予以承接或承继,并与南国置业签署资产转让交割文件。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应尽快共同配合办理完成电建地产相关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过户/转移至南国置业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交付、转移、过户、登记、备案等手续。电建地产承诺将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或应南国置业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以使得前述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能够尽快过户/转移至南国置业名下。

自交割日起,电建地产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南国置业承接或承继。

(3)股份发行与注销

在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南国置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股份事项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向主管部门申请将发行的股份登记至公司和中电建建筑名下,电建地产应就此向南国置业提供必要的配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建地产直接持有的全部南国置业股份将被注销;电建地产全资子公司武汉新天地持有的南国置业股份,将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6个月内,通过南国置业吸收合并武汉新天地的方式实现注销。

(4)被吸并方注销手续

在本协议生效并且电建地产办理完毕相关资产过户至南国置业名下的手续后,电建地产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5)员工安置

本次交易不影响南国置业与其员工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履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电建地产本部在交割日的全体在册员工均将由南国置业或其下属企业全部接收,该等在册员工的劳动合同由南国置业或其下属企业继续履行,电建地产本部与该等在册员工之间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将自交割日起由南国置业或其下属企业享有和承担;电建地产下属企业的在册员工仍将劳动关系保留在其原工作单位。

7、过渡期安排

电建地产在过渡期产生的亏损由公司、中电建建筑按其所持有的电建地产股权比例承担,盈利由南国置业享有。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在交割完成之日起10日内,由南国置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电建地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实现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以确定过渡期内电建地产的损益。

8、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前南国置业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均由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方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共享。

9、本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书自各方签章(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由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在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本协议正式生效:

①本次吸收合并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②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于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备案;

③本次吸收合并取得公司和中电建建筑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④电建地产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

⑤南国置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

⑥本次吸收合并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⑦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2)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先决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自始未发生效力,各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①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解除;

②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核准本次吸收合并事宜;

③甲方根据客观情况,主动宣告终止本次吸收合并或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④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⑤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10、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及支出),则应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11、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效力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二)《业绩补偿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1)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秦普高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乙方)

法定代表人:晏志勇

(3)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丙方)

法定代表人:常满祥

2、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

(1)各方同意,基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对业绩承诺资产(即本次交易中采用假设开发法、收益法和市场价值倒扣法评估结果定价的电建地产相关资产)的评估情况,业绩承诺资产在整个业绩承诺期间内累积合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282,561.29万元。

(2)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公司、中电建建筑作为业绩承诺方,保证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利润将不小于累积承诺利润,并对承诺利润的实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后,如果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利润小于累积承诺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如果业绩承诺资产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际利润大于或等于累积承诺利润,则业绩承诺方无需履行补偿义务,甲方亦无需对业绩承诺方给予奖励。

(4)业绩承诺方应首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并尚未出售的甲方股份对甲方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最高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因《吸收合并协议》的约定而获得的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总和。

当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甲方股份不足以支付业绩补偿金额时,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以现金进行业绩补偿的总额为:应补偿金额一(已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

(5)业绩承诺方各自应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前对电建地产的持股比例×业绩补偿金额总额。

3、实际利润的确定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应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后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在承诺期间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业绩承诺资产的净利润实现情况。

4、股份补偿具体安排

(1)补偿方式

①甲方及业绩承诺方同意:若经审计的承诺利润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未能达到,则甲方应在业绩承诺期限内业绩承诺资产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

②若经审计的承诺利润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未能达到,则甲方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的事宜(以下简称“回购注销方案”)。

③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方案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如果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方案,甲方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并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与甲方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④在甲方关于股份补偿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补偿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完成之日的期间内,业绩承诺方就应补偿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2)应补偿股份数量及其调整

①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补偿金额/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

业绩补偿金额=(承诺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承诺期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合计交易对价

②甲方在承诺期限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业绩承诺方就补偿股份数量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

③业绩承诺方之间按照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电建地产股权比例计算各自应补偿股份数量。

④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调整变化,则补偿义务人累计补偿金额的上限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⑤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并非整数时,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部分应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予以补偿;若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

(3)股份的解禁

①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甲方股份的解禁除应遵守《吸收合并协议》中关于股份锁定的规定外,该等股份的解禁还应以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承诺期间的业绩补偿义务为前提条件,即若承诺期间的实现利润小于承诺利润的,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股份补偿义务。若股份补偿完成后,业绩承诺方可解禁的股份额度仍有余量的,则剩余股份可予以解禁。

②业绩承诺方根据《吸收合并协议》而获得的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至锁定期届满前不得进行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股份锁定期限制,但受让方应承继转让方的业绩承诺义务;因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股本变化的,新增股份亦受锁定期的约束),但业绩承诺方按照其与甲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由甲方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

(4)业绩承诺方除非经甲方董事会书面同意,否则依据《吸收合并协议》而取得的股份从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股份锁定期结束,不得用于质押或设置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

5、减值测试

(1)在承诺年度期满后,甲方应聘请经业绩承诺方认可的并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进行减资测试,并在公告前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金额(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金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已补偿的现金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甲方股份向甲方另行补偿。

业绩承诺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为: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方已补偿股份总数。

(2)在承诺年度期满后,甲方应聘请经业绩承诺方认可的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他承诺资产(即本次交易中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定价的电建地产相关资产)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公告前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其他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0,则业绩承诺方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股份,该应补偿股份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业绩承诺方向甲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其他承诺资产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每股发行价格。

(3)若甲方在承诺年度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则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另需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业绩承诺方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

(4)各业绩承诺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各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对电建地产的持股比例×业绩承诺方合计向甲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

(5)当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甲方股份不足以支付减值测试另需补偿金额时,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补偿,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另需补偿现金金额:

对于业绩承诺资产:另需补偿现金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因减值测试而补偿的股份数×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

业绩承诺方之间按各自对电建地产的持股比例承担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

对于其他承诺资产:另需补偿现金金额=其他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因减值测试而补偿的股份数×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

业绩承诺方之间按各自对电建地产的持股比例承担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

(6)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并非整数时,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部分应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予以补偿;若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

(7)业绩承诺方用于补偿的股份数最高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因《吸收合并协议》约定获得的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总数。

6、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及支出),则应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7、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公司就本次交易的相关承诺

为实施本次交易,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公司就关于所提供材料或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诚信守法情况、股份锁定、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关于与南国置业关联关系、标的资产权属及合法经营情况、完善电建地产及其下属企业土地房产等权属瑕疵、房地产业务专项核查、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防范及填补措施、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事项作出承诺。

(二)公司就本次交易的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晏志勇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推进整体项目进程,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出具相关承诺,直至本次交易完成。

七、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体系内子公司之间的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对于公司而言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与交易相关主体已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南国置业股东大会的审议、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及中电建建筑与电建地产和南国置业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和《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3、公司及中电建建筑与南国置业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4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廖福流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陶永庆出席并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雷建容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3717 公司简称:天域生态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在此背景下,园林生态企业面临重大的生存挑战与历史机遇。一方面传统工程面临资金及去化压力,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释放出巨大的市场容量,为生态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也提出更高的产业整合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农村市场,探索乡村综合环境整治、田园综合体开发、循环农业及生猪养殖等方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7,806,635.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711,882.84元,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做精园林:狠抓营销,积极推进重点项目清欠工作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从二季度开始积极复工复产。经营策略上定位大客户营销,先后中标铜陵东部城区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工程 PPP 项目、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千年秀林景观提升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合计中标金额高达21.33亿元。2020年05月,公司就四平市东南生态新城中央绿地工程、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及四平市双拥广场景观设计项目应收账款与四平市四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共识,通过竞拍当地土地使用权的形式,转回前期计提坏账准备1,210.01万元,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2、做大生态:布局生态农牧,延伸大生态产业链

在不断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的过程中,公司在大生态产业领域中锁定“生态农牧”赛道,将生猪养殖领域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之一。2020年06月,公司位于上海市崇明区的生猪养殖场已正式投产。

3、降本增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员工结构以提升人均效益,将开源节流的理念深入每个员工内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4.06%和14.78%。同时,积极探索业务模式创新,采用轻资产运营方式,减少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消耗。

4、积极支援抗疫,践行社会责任彰显企业担当

报告期内,公司勇于担当,在疫情初期阶段,公司、股东及员工紧急筹措口罩、护目镜、枪式体温计、防护服、消毒液、一次性医用手套等防护物资运往武汉抗疫前线,并向湖北地区捐赠50万元人民币,驰援湖北武汉及周边疫区前线抗击疫情以及相关防治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绵薄之力。在持续积极捐款捐物的同时,也全力做好所在行业的防疫工作和复工复产,成为疫情防控战中的重要力量。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0-064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0年4-6月,公司及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22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241,849,467.99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园林生态工程施工业务合同5项,其中,市政类项目合同4项,地产类项目合同1项;园林生态景观设计业务合同17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0年1-6月,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33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251,218,558.39元。其中1项合同已执行完毕,其余合同均在执行中。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0-061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08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定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971,323.1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0-06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6号《关于核准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17.79万股,发行价格14.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169.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018.61万元。公司于2017年03月21日收到了募集资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 年03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2137号”的《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7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0,138,678.66元。

2018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8,743,806.45元。其中,永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110,000,000.00元。

2019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02,676,673.60元。其中,永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100,000,000.00元。

(三)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16,379.71元。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71,775,538.4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875,466.69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155,024.8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7年03月23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支行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04月,鉴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单支行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完成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9 年 08 月,鉴于公司在平安银行上海交易所支行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完成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美禾苗木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上海交易所支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与该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9 年12 月,鉴于公司在汇丰银行重庆分行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完成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美联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与该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湖南美禾里旺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605,867.18元;湖南美禾鹏江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91,558.19元;江西美联鄱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138,613.05元,补充园林绿化工程配套营运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8,739,500.00元, 2个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10,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元

注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6号《关于核准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17.79万股,发行价格14.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169.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018.61万元。

注2:截至2020年06月30日,湖南美禾里旺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和江西美联鄱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均已完成,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公司将两个项目募集资金账户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投入项目,因此两个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0-063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将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971,323.17元,该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为如实反映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与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本期指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06月30日。

2、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将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971,323.17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1、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对于其他应收款,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3、对于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长期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长期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4、对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长期应收款于一年内将要到期收回的部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同长期应收款政策。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0年0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971,323.17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0-060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08月26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卫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971,323.1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