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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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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99 公司简称:晨光新材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国内外经济形势振荡,公司管理团队积极应对,灵活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充分利用公司技术优势,保证了公司平稳向好的运行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实现营业收入31,626.7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152.90万元。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季度,公司有序推进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根据自身实际防疫情况分阶段复工,统筹安排分、子公司防疫工作,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二季度努力降低因国外疫情,给境外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抓住市场窗口期机遇,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26.79万元,同比增长6.3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152.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373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135.90万元,较年初增长12.35%。

公司主要产品KH-550产品产量:2,335.16吨,销量:2,429.85吨;KH-560产品产量:1,673.04吨,销量:1,629.35吨;CG-202产品产量:5,992.63吨,销量:2,050.87吨;CG-Si69产品产量:1,041.11吨,销量:1,089.75吨; CG-171产品产量:2,036.00吨,销量:1,740.78吨。

在保持原有主要产品产销量同比增长的同时,公司继续做好对功能性硅烷产业链的延伸研发工作,增加了功能性硅烷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有力支持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公司各项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相比没有明显变化,研发项目处于有序推进过程中,外部生产经营环境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公司在确保各主营产品安全、稳定生产经营的同时,全面深入开展了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强化绩效责任并落实奖惩,促进子公司、车间及部门科学调控生产及消耗指标,通过技改技措、工艺改进等方式降低车间整体运行费用,实现生产各环节连续、高质、高效运行。全面梳理公司内部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硅粉

2020年1-6月,硅粉价格较上年同期相比,整体较为稳定;疫情稳定后,5-6月硅粉价格开始小幅下降;公司2020年半年度硅粉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2.12%。

2、氯丙烯

2020年二季度氯丙烯价格较一季度下降,导致2020年半年度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2.77%。

3、乙醇

乙醇及相关产品为重要的防疫物资,2020年上半年乙醇供应商生产结构和供给发生变化,导致2020年上半年乙醇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93%。

4、烯丙基缩水甘油醚

2020年上半年甘油醚市场供应充足,价格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76%。

二、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丁建峰先生、荆斌先生、丁冰先生、徐国伟先生共4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林爱梅女士、王建国先生、熊进光先生共3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第二届在任董事薪酬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人员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晨光新材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晨光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林爱梅);

(三)晨光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建国);

(四)晨光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熊进光);

(五)晨光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林爱梅);

(六)晨光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建国);

(七)晨光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熊进光)。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附件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附件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1、丁建峰先生简历

丁建峰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7月至2018年4月,任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还担任江苏建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香港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湖口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丁建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荆斌先生简历

荆斌先生,男,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丹阳市飞虹彩印厂业务员、厂长。2003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江苏尧塘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丹阳市皓景博瑞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还担任香港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重庆阿春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荆斌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1,527,136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丁冰先生简历

丁冰先生,男,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4年5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厂长。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目前还担任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九江联悦氢能有限公司董事。

丁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徐国伟先生简历

徐国伟先生,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采购部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生产部经理。

徐国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40,000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1、林爱梅女士简历

林爱梅女士,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助教。1995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任会计学专业讲师。2001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还担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林爱梅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建国先生简历

王建国先生,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5年11月任九江学院应用化学专业讲师。2005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九江学院化学专业副教授。2014年1月至今任九江学院化学工艺专业教授。目前还担任九江玉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国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熊进光先生简历

熊进光先生,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4年8月任教于江西财经学院马列部。1997年8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年至今还担任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熊进光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监事会提名葛利伟先生、徐达理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孙志中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在任监事薪酬如下: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

1、葛利伟先生简历

葛利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任中彩印务有限公司信息员。2007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行政部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总经办主任。目前还担任九江联悦氢能有限公司监事。

葛利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84,000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徐达理先生简历

徐达理,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武汉大学化工厂、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任武汉天目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05年6月至2007年8月任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9月至今任公司工程师。

徐达理先生间接持有公司84,000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4日

至2020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阅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9月23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

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 2020 年 9 月 23日 9:00-16:00 办理。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与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

联系人:梁秋鸿

联系电话:0792-3661111,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孙志中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孙志中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孙志中先生,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8月至2005年4月任丹阳皇塘镇丹凤集团业务员。2005年5月至2010年5月任江苏晨光技术员。2010年5月至2014年9月任公司车间主任。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孙志中先生间接持有公司42,000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代码:603121 公司简称:华培动力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致力于为汽车整车厂、汽车零部件、工业系统等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公司依赖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客户优势,建立了稳定的采购、生产及销售模式,尤其在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品领域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报告期在2019年新业务拓展的基础上,成功进入了全球最大的排气系统供应商佛吉亚集团、世界领先的轨道及商用车辆制动系统制造商克诺尔集团以及全球运动和控制领域最大、产品种类最完备的公司派克汉尼汾的供应链,并且取得了相应产品的订单。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实现2,973.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96%;主要原因如下:面对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各国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及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复工延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从而在2020年半年度销售收入下滑6.57%;同时因复工晚于预期,尤其是子公司武汉华培处于疫情中心区域湖北武汉市,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带来单位产品生产固定成本分摊较高,影响毛利率降至30.26%,比上年同期下滑9.86百分点。 收入的下降及毛利率的下滑,导致对比上年同期毛利减少了3,511.69万元。为应对疫情影响,公司积极控制费用支出,期间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722.02万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具体内容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之“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58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2楼大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怀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9)。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59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79元。截至2019年1月4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127,962.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37.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04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上述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89.75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5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即截至2020年6月底承诺投入金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60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由公司总经理吴怀磊先生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冯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止到本公告日,冯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简历如下:

冯轲,男,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12月至2015年7月,历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市场部高级经理、专户投资部项目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9月,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7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61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

代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关奇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辞职报告。关奇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奇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关奇汉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关奇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关奇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冯轲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0-062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2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全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