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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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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3版)

2、决定聘请为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并决定中介机构报酬等相关事项;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通函、认购协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等),并办理境外美元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办理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申报及债券上市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市申请表、电子呈交系统账户申请表及条款及细则同意书、豁免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或规则的申请等)及其他法律文件;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6、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美元债券配套套期保值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锁汇产品选择、规模、成本、时间窗口等,办理套期保值的相关事宜,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7、办理与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包含整个境外债券注册有效期内)之日终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2.7391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4日(周一)16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9日(周三)。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5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参股

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2.7391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邯郸梁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西路99号宝利大厦1913号

法定代表人:欧阳林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21%的权益,河南中梁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权益,邯郸市安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9%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20年5月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12.00万元,负债总额为621.60万元,净资产为990.40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9.60万元,净利润-9.6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襄阳金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3日

注册地址: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米芾路陆港保税物流中心综合楼502室E505卡

法定代表人:陈志刚

注册资本:30,120.2405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9.9%的股权, 重庆启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0.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20年3月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8,652.48万元,负债总额为33,676.90万元,净资产为24,975.58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4.42万元,净利润-54.42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6日

注册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新慧路1号管理中心二区301-38室

法定代表人:谢琨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公司与合作方协商约定,公司将持有其49%的权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其51%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协商约定的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20年7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湖北交投海陆景随州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7日

注册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编钟大道(市交通运输局楼上)

法定代表人:刘光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2,815.83万元,负债总额为18,202.48万元,净资产为4,613.35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77.34万元,净利润-377.34万元。

截止2020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0,224.16万元,负债总额为46,532.81万元,净资产为3,691.35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922.00万元,净利润-922.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武汉业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7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镇汉南大道35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武汉华宇业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武汉东原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20年5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831.68万元,负债总额为3,831.68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南昌金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升大道1111号江西青山湖高新科创孵化中心2楼228室

法定代表人:赵波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南昌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其49%的股权,南昌雨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作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20年6月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融资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并且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风险,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7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75,239.28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93,767.13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9,369,006.4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35%,占总资产的29.13%。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5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 2020年8月29日披露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已经提前完成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决定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15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周一)下午16点,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1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