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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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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58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参与表决董事10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徐朝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吴植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补选张朝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补选吴植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徐朝辉:男,1972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集团总公司员工,宁波市交通委员会科员,宁波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宁波市交通局主任科员,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二部经理。

张朝君:男,1973年7月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现任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兴普房产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宁波建工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吴植勇:男,1978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任,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59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4名,参与表决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陈楷升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钟燕燕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钟燕燕:女,1975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现任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曾任宁波波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财务部会计,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60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姚晔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调整,姚晔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姚晔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姚晔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建设和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据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徐朝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徐朝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61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

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张朝君先生的辞职报告,张朝君先生因工作调整(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张朝君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聘任吴植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62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陈楷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调整,陈楷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及监事会对陈楷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建设和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钟燕燕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第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钟燕燕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63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4日

至2020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两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0年9月11日8:30-17:00。

5.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