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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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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68 公司简称:博通集成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7元(含税)。

一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专注自身主营业务的开拓和发展,深入巩固在无线通信芯片相关产品领域的竞争优势。

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29亿元,同比增长9.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50万元,同比下降9.10%。现将2020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1)完善产品布局,提升产品竞争力

2020年上半年,公司发挥自身多年来在无线传输相关产品领域的经验和优势,结合市场应用需求,持续对公司各系列产品进行升级迭代,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29亿元,在上半年疫情爆发对境内外市场的不利影响下,公司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仍保持增长。

在去年交通部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政策及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公司继续落实国家政策要求,跟进对ETC产品的升级及备货,以满足政策及市场需求。同时在ETC前装领域,公司积累多年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快速渗透,相关车规级芯片产品已获得国际第三方实验室的车规测试认证,是国内首款通过此项认证的ETC SoC芯片。

除ETC射频芯片产品外,公司坚持以客户价值为导向,不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升级,蓝牙、Wi-Fi等芯片产品的销售也保持增长,产品布局不断得以进一步完善。

(2)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迭代升级

集成电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研发投入及技术创新。公司持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增强研发实力,布局未来高速增长的市场。2020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力度,公司研发费用金额4,112.85万元,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达到12.50%。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安排研发计划,保障了创新项目的实用性,有效提高了公司研发投入的转化率,不断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

(3)加强团队建设,完善激励机制

人才团队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公司核心团队主要来自于国外顶尖高校和科研机构,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无线通讯研发经验。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企业与个人共赢发展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人才梯度结构与专业结构,公司团队进一步发展壮大,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政策,鼓励团队积极创新,提升团队工作效率及战斗力。

(4)优化供应链管理,加强产能保障

公司采用Fabless业务模式,与晶圆厂、封测厂等各供应商之间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可在保证公司产能供应的同时,持续提升开发过程中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新产品功能的扩展性。2020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优化供应链结构,与中芯国际、华虹宏力、长电科技等供应商保持紧密合作,为公司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5)强化公司规范治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授权批准体系、内控标准、预算制度、财务制度、审计制度、业务制度、人事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制度等内容。同时公司设立了相关内控监管部门,确保内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

作为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公司,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与客户服务质量,把产品质量和用户体验视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各团队对质量控制分工清晰,紧密配合,使得企业的质量方针目标得到深入贯彻和实施,产品质量体系不断完善和持续有效。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0一058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30 日、2019年8月28日和2019年10月2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在统计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时,将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也进行统计,导致公告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经过全面核对后,公司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一、《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公司基本情况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应予以更正。

更正前:

更正后:

二、《2019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股东情况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应予以更正。

更正前:

更正后:

三、《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基本情况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应予以更正。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0--059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会议室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61)。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0一060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SHU CHEN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6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0一061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含税)人民币35,533,206.1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10,525,087.75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按照募投项目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扣减保荐机构承销费、保荐费的进项税及其他发行(不含税)的费用人民币7,448,580.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19年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6,037,641.2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97,038,866.11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30号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支出金额31,439,690.6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单及理财产品人民币390,000,000.00元,累计赎回285,000,000.00元,定期存单及理财产品结余105,000,000.00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结余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39,690.67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临2019-00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603.76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30号《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105,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0-06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告知函中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告知函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