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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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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35 公司简称:新华锦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国际新冠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我国外贸出口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受此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9,719.8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7.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91%。

(一)发制品业务

全球蔓延的新冠疫情,对公司发制品出口业务产生了较大影响。面对严峻的外部贸易环境,公司在疫情防控和抢抓市场方面双管齐下,积极协调工厂、客户、原料供应商之间,盘活发制品市场的所有链条;同时,公司及时了解和应对疫情对客户需求的影响,通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创新性的研发出了适合消费者居家使用的新产品,在产品的款式、颜色等方面不断创新升级。今年上半年,部分东南亚国家因疫情原因,发制品工厂面临停工,很多订单开始转往国内生产,公司利用此时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扩大国内以及柬埔寨工厂生产规模,确保订单正常生产、及时发货,抢抓市场订单。2020年1-6月公司发制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660.5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14%。

(二)纺织服装业务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公司纺织服装业务受影响最为严重的是欧洲,其次是美国和澳大利亚,订单被取消或者延期交付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公司采取多方面措施积极应对:一是通过做好与现有客户的关系维护工作,积极主动的配合客户做好供应链调整工作,尽快走出疫情带来的不良影响;二是以孟加拉生产基地和验货跟单资源为依托,研究开发东南亚其他区域的生产基地和采购源,顺应国际政治环境和商业环境的变化;三是研究分析疫情对行业产业链带来的影响,评估这些影响将会引发哪些采购行为变化,在此基础上落实下一步业务发展方向和拓展策略,积极与客户形成互动,稳定客户和供应商,促进业务的可持续发展。2020年1-6月公司纺织服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744.95万元,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

(三)二手车出口业务

汽车贸易公司利用公司境内外客户资源优势、外贸渠道优势以及资金优势,根据目的国市场需求和客户车型偏好,确立了以商用车出口为主、新能源车及工程车等多车型协同发展的市场策略。2020年上半年公司报关出口二手车62辆,出口数量位居青岛市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前列,形成了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二手车出口业务新模式,并逐步积累了良好的市场效应和品牌效应。

(四)大健康养老业务

2020年上半年公司重新梳理了以轻资产运营为主的大健康养老业务运营和盈利模式,业务链条延长为市场调研、适老化设计和改造、养老机构装修、养老家具和养老智能化用品的配备、开业咨询指导、运营指导、合作运营等;拓展了养老医疗康复器械、老年福祉用品等的业务市场和销售渠道,创立了老年家居及福祉用品的自主品牌;开展医养结合的自营居家养老业务。取得社区医疗资质,将养老业务与社区医疗有机结合,通过与大手康复的合作,推行社区居家康复巡诊治疗,稳步拓宽了康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内容和业务布局。

(五)石墨新材料业务

公司于2020年4月完成对青岛森汇50%股权的收购,收购完成后,公司加强了对青岛森汇的生产和业务的整合:一是对选矿厂尾矿排放设备实施了技术升级改造,增加了干排车间和设备,力争开拓一条全流程无尾无废矿山生产的新路径;二是新上石子生产线,提高石墨矿生产过程中石子以及尾砂等衍生品的再利用率;三是整治环境,对原有矿坑进行回填,解决尾矿堆放问题;四是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生产管理体系,通过关键岗位人员调整确保青岛森汇经营与运作规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0-02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航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公司根据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关联董事张航、董盛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3)。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0-02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蔚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0-02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需要将期初“预收款项”金额全部调整至“合同负债”,不需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而做出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0-03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原因

2020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石墨矿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075万元向关联方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购买其持有的青岛森汇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森汇”)50%股权。2020年4月16日公司与新材料公司签署了《关于过渡期标的公司损益安排实施的备忘录》, 确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经扣除过渡期亏损后由原来的4,075万元调减至3,780万元。

2020年4月16日,公司完成收购青岛森汇50%股权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青岛森汇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青岛森汇同受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非暂时性,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2019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追溯调整前后具体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1、对2019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追溯调整如下:

2、对 2019 年 1-6 月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

3、对2019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五、独立董事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有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0-03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证券法》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0-03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因该议案未通过股东大会审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召开了董事会重新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航、董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文件的指导价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系遵循相关协议,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化原则,预计情况符合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单位:万元)

4、其他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额为58.90万元,实际发生采购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422.71万元,实际发生关联租赁为86.39万元,均未超出预计金额。2019年度实际接受关联方担保11500万元,结汇购汇关联方返还业务优惠为26.19万元,受托管理收入为29.13万元。

(三)本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单位:万元)

4、其他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通过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间接控股本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华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新华锦集团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注册资本:人民币81000万元;经营范围:对外投资、管理与经营(以上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物业管理;许可范围内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为新华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0万元。

(2)青岛中绵针织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在生产部分中高档服装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将向青岛中绵针织有限公司销售面料并采购成品服装,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500万元。

(3)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因业务需要计划从银行借款,预计由新华锦集团向子公司提供担保1.5亿元。

(4)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结汇购汇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2020年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获得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依据: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依据:按照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执行。

(5)公司子公司山东新华锦长生养老运营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新华锦(青岛)长乐颐养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委托运营管理合同》,预计2020年将发生托管服务费30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借助关联方在货运、资金结汇购汇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0-03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8 月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31)、《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2020-032)。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张航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 年 9月 14日 0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信函或传真为准,

过时不予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5967330

传真:0532-85877680

联系人:证券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