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53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廖彬斌先生、魏蕾女士、奂微微先生、张俊杰先生、田泽云先生和赵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廖彬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魏蕾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奂微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张俊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田泽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赵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田泽云先生于2017年8月30日起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因个人原因于2017年10月20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鉴于田泽云先生具备公司治理和行业相关经验,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因此,董事会提名田泽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田泽云先生自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至今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曾一龙先生、孙晓彦女士和杨云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曾一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孙晓彦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杨云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部门备案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兹定于2020年9月16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廖彬斌先生: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5年起,任念创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于2010年投资控股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投资深圳市创达鑫电子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廖彬斌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128,640股,通过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99,351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田泽云先生系其姐姐的配偶,除上述情况外,廖彬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彬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魏蕾女士:出生于1969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北蒲圻造纸总厂、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宾士达电子厂;曾任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念创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达鑫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7年起任公司董事。

魏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684,16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蕾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奂微微先生:出生于1983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2014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奂微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2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奂微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俊杰先生:出生于197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前海汇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汇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国微控股有限公司(02239.HK)独立非执行董事、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拔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深圳左邻永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自2017年起任公司董事。

张俊杰先生通过深圳市恒鑫汇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3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俊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田泽云先生:出生于 1971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苏州五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理;自2012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采购中心总监。

田泽云先生通过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172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彬斌先生姐姐的配偶,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泽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赵刚先生:出生于1988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起任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高级经理;自2017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制造中心总监。

赵刚先生通过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1,669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曾一龙先生:出生于197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博士。曾任职于深圳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芒果网有限公司和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现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曾一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一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孙晓彦女士:出生于1975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现任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晓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晓彦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杨云红先生:出生于1971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武汉大学,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自2017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云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云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54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王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平先生:出生于1979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宏达旺电子系统工程(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伟特电子有限公司;2014年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监事、总裁办经理。

王平先生通过公司股东荆州市五方群兴光电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5,558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55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部门备案相关手续。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0-056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截止2020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廖彬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魏蕾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奂微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张俊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田泽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赵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曾一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孙晓彦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杨云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2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议案1、2、3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上述登记材料在2020年9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开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小红、吴敏

联系电话:0716-8800323

联系传真:0716-8800055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邮政编码:43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多选也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2

2、投票简称:五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00,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表决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