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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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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9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1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9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出资设立子公司“重庆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名称:重庆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3、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南平组团

4、法定代表人:严七三

5、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2020年6月24日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签订《绿色建筑产业园三期项目》投资协议书(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执行过程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将推进具体项目的合作进程。

四、存在的风险

新设公司子公司的设立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子公司还应明确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9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钢结构(桥梁钢、焊管)生产项目》、《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钢结构(重钢)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公告编号:2019-078)的相关内容。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涡阳县保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和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竞拍取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涡阳县国土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涡阳县招拍挂地块 GY2020-221号、GY2020-222号、GY2020-223号和GY2020-22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授权涡阳县保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和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得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一)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土地情况

1、出让土地编号: GY2020-221号、GY2020-222号、GY2020-223号

2、土地出让人: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3、出让宗地位置: GY2020-221号位于涡阳县星园大道西侧、乐行路北侧;GY2020-222号位于涡阳县星园大道西侧、乐行路南侧;GY2020-223号位于涡阳县外环西路东侧、世纪大道北侧。

4、出让宗地面积:GY2020-221号地块120139.3平方米;GY2020-222号地块6457.7平方米;GY2020-223号地块19640.9平方米。合计146237.9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 年

7、成交价格:GY2020-221号地块人民币1172万元、GY2020-222号地块人民币63万元、GY2020-223号地块人民币192万元。合计:1427万元。

(二)涡阳县保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土地情况

1、出让土地编号:GY2020-224号

2、土地出让人: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3、出让宗地位置:涡阳县世纪大道北侧、星园大道西侧

4、出让宗地面积:208833.8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 年

7、成交价格:人民币2037万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的土地是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钢结构(桥梁钢、焊管)生产项目》、《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钢结构(重钢)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土地取得将快速启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增加公司的产能及营业收入。

风险提示:土地的取得尚需完成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款及办理土地证等相关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董事会授权涡阳县保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和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