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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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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复杂严峻的形势,郑煤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郑煤机的重要指示精神,直面挑战、坚定信心,以归零心态,二次创业,扭住创新这个关键,加快推动智能化转型,努力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上打开新局面。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3.15亿元,同比下滑3.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5亿元,同比增长55.35%。其中,公司煤机板块和汽车零部件板块-亚新科业务均实现收入、利润的双增长,汽车零部件板块-索恩格汽车电机业务受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陆续爆发、全球汽车行业整体下滑的影响,上半年收入下滑,经营压力较大。

(一)强化战略引领,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升级

公司以“战略定位国际化、公司治理市场化、产业布局高端化、人力资源全球化”的发展战略为引领,贯彻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要求,优化治理结构,加强技术与管理创新,不断推动企业快速发展、转型升级。

1、煤机板块成套化、智能化战略深入推进,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1)深入推进成套化战略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对成套化推进机制进行顶层设计,设立成套化技术开发服务部,完善成套化研发体系,确保成套项目的有力推进;二是持续推进成套化机组的开发,完成公司成套机组的总体规划;三是完善成套化市场开发及服务体系,建立成套化验收体系,开发云客户服务平台,实现服务标准化,提高客户满意度;四是成套化重点项目全力推进,2020年5月,公司首套成套化智能综采工作面在平煤二矿正式运行,真正实现了郑煤机成套化工作面“从0到1”的突破。

(2)持续推进智能化战略

一一打造智能化产品

2020年上半年,公司抓住国家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的机会,持续研发和推广煤矿综采智能化工作面技术,推动煤炭开采向无人化方向发展。一是推动现有技术及产品的迭代升级,推动全融合智能控制系统开发;二是基于市场趋势、战略目标和预判情况,布局智能化工作面电控生产线产能,解决供需矛盾;三是打造“四个一体化”(顶层设计、培训、运维、后市场经营管理),组件自动化服务部,建立远程大数据、就地服务协同机制,提供一站式工作面服务;四是充分发挥集团一体化协同优势,进一步明晰市场开发战略,2020年上半年累计推广智能化工作面系统90余套,同比增长24%。

一一打造智能化工厂

加速推进智能工厂、智能产线、智造技术建设,持续发力智能制造核心能力建设,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新模式。一是持续推进大型成套关键装备项目厂房建设,持续完善结构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建设方案;二是持续推进油缸、连杆等相关生产线的智能化升级。

2、亚新科充分把握商用车发展的良好机遇,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2020年上半年国内商用车市场保持增长势头,亚新科紧紧抓住商用车行业向好的机遇,聚焦以商用车和重型发动机为主的核心业务,商用车发动机核心零部件业务表现突出,亚新科板块整体销售收入、净利润逆势增长,其中,亚新科山西、双环、凸轮轴三家公司收入创同期历史新高,有效对冲乘用车业务下滑的影响。

3、持续推动索恩格电机业务变革

一是推动优化全球人员和业务结构,调整欧洲地区的生产结构、组织结构,精简北美地区的组织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二是持续调整产品组合和价格,聚焦有利润的订单和重要的战略客户,优化采购办法降低采购成本,更加重视和开发售后市场,采取因地制宜的销售策略,扩大独立售后业务的销售规模,提高传统业务竞争力。三是开展全球范围内的产能优化,制定产能优化方案,下一步重点推进研发和制造向低成本地区转移,降低运营成本。

4、芝麻街1958双创园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芝麻街以“科创+文创”为主题,持续推动以公司老厂区改造提升为主要内容的“芝麻街1958双创园项目”,盘活闲置厂房,其中一期改造后面积超过7万平方米,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开园。作为郑州市中原区第一个启动工业老厂房改造的产业园区,芝麻街1958双创园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型平台,引进以工业研发设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电子信息大数据等项目,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力争经过3一5年发展,逐步实现科创产业高度集聚,打造国内科技创新新地标,成为中原地区领先的创业高地、文化高地。

(二)企业内部改革稳步推进

1、以市场化为导向,优化经营机制

优化内部生产组织架构,将煤机板块下料件厂与结构件厂合并为内部结构件公司,专注于液压支架结构件的制造;推动内部分厂油缸公司的独立运营,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在满足内部液压支架所需油缸的基础上,未来拟进一步拓展油缸业务应用范围,培育多样化高端产品及业务,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2、提升总部管控能力,完善内部风险防范体系

建立健全与集团国际化、多产业管理相匹配的集团管理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一是持续推进管理报表系统、智能财报系统、加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时监控业务运行状况;二是持续加强内控人才队伍建设,保证企业经营合法合规和资产安全;三是持续发挥内审工作与监事会、纪检监察工作联动协同效应,协同开展相关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的整体效果,形成监督合力。

(三)技术创新引领市场,研发创新取得新成果

1、煤机板块持续推进智能化、成套化技术的研发,对现有产品线拓展,逐步完善工作面成套化智能控制技术,完成泵站、三机控制系统的开发,提升智能控制系统的成套化能力,开展工作面智能化3.0先进技术研究,推进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智慧矿山系统开发,做好前沿技术预研。

2、汽车零部件业务方面,持续推进DLC涂层活塞环、新型发动机缸体、48V BRM等产品的开发,加大重点客户新机型新产品的配套开发,获得多家客户的配套开发、批量供货资格,促进市场份额和销售的增长。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完成全系列道路国六、非道路国四发动机零部件升级开发,并在新一轮排放升级中占据领先优势。

(四)加强投资者保护,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为主、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渠道为辅的投资者沟通交流体系,持续提升投资者沟通效果,切实维护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完成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5元(含税),上市10年以来连续盈利、分红不间断,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在抓好疫情防控同时,第一时间推动复产复工,努力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并向疫情防控机构捐助200万元人民币,党员干部员工个人自愿向医疗机构捐款58万元,同时还向德国、西班牙等国捐赠呼吸机、防护口罩等防疫物资,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4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焦承尧、向家雨、付祖冈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贾浩、王新莹、汪滨、李旭冬、江华、程惊雷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A股《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及《2020年中期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履职情况及其任何重大承担之变动情况自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评价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及年度绩效考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在煤矿智能化技术方面的布局,同意公司以现金1.12亿元认购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投资后占其总股本的8%,并授权经理层及战略发展部办理后续协议签署、变更登记等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4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监事刘强、周荣、崔蕾蕾、苑少冲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王跃、倪威、张易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A股《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及《2020年中期报告》。监事会经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4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上半年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以下按“本期”列示),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8,000.31万元,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906.92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收到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已陆续到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与收益相关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8,000.31万元。与资产相关的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4,906.92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90.18万元。其中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17 公司简称:郑煤机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行业概述

二零二零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全国上下防控、狙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方向未变,力度不减,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实施,以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二零二零年三月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晰了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的权责,旨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零二零年一月,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六月财政部印发政策解答,提出以收定支原则,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开源节流,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补贴收入、减少不合规补贴需求,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凡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部门间相互配合,增强政策协同性,对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分类管理,为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在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健康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政策鼓励采用的处理方式。二零二零年是实施《“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十三五”规划,到二零二零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将达到59.14万吨/日,处理规模占比将达到54%;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因此,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各项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市场潜力继续释放,行业处理能力持续增长。

业务回顾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绿色动力充分展现了国有企业、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担当。集团上下迅速部署,在严格实施厂区消杀、做好员工健康保障工作的同时,各项目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力做好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其中深处疫情中心的武汉公司更是积极配合当地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弃物,为打赢武汉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应有贡献。公司积极克服新冠疫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生产经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运营项目在保持“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同时,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在建项目进展顺利,海宁扩建项目、红安项目、宜春项目、丰城项目、惠州二期项目陆续并网发电,产能更上一层楼;项目拓展再创佳绩,新增三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A股非公开发行继续稳步推进,公司于三月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并于五月份正式回复。公司根据再融资新规调整了A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后的方案于6月底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11,128,651.2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48,732,696.2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54%。截至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5,177,101,759.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427,505,032.45元。具体如下:

1、营运项目稳定运行,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公司共处理生活垃圾397.93万吨,同比增长17%,处理秸秆16.35万吨;实现上网电量(含秸秆发电)为12.26亿度,同比增长27.58%。本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运行管理工作,二零二零年上半年紧紧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强化安全环保管理,深化精细化管理,稳定生产,排放达标。通州项目荣获“2020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成为公司第二个获此殊荣的项目。

2020年上半年公司各区域主要运营数据

注:以上数据包含合营企业一一丰城公司生产数据。

2、在建项目进展顺利,五个新项目竣工投产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公司在建项目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对工期的影响,建设进展顺利,安顺项目二期工程、海宁扩建项目、红安项目、宜春项目、丰城项目以及惠州二期项目一阶段陆续并网发电,新增产能6100吨/日。截至六月底,永嘉二期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40%,平阳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40%,石首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30%,金沙项目、惠州二期项目二阶段已正式开工,葫芦岛危废项目填埋场已完成施工总量的70%。

2020年上半年主要在建项目与工程一览表

3、项目拓展再创佳绩,新增三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零二零年,本公司保持项目拓展力度,新项目拓展与项目并购双管齐下,先后签署朔州项目、章丘二期项目两份特许经营协议,成功收购莱州项目,并成功中标惠州市惠阳区污泥、餐厨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PPP项目,项目储备更加丰富。

2020年上半年新增项目一览表

4、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二零二零年,紧跟公司项目大型化趋势,继续推进大型炉排的研发和使用,完成了自主研发的600吨焚烧炉试运行工作,设备运行稳定,燃烧状况良好;完成了自主研发800吨焚烧炉的加工制造、总装试车和900吨大型焚烧炉的初步设计工作。上半年公司新获得专利授权2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底,本集团累计获得的专利授权已达64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50项)。

业务展望

2020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力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因此,中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仍将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行业竞争激烈的格局也将维持。实施方案同时规定,到2023年,46个重点城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随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更多城市实施,全国更多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将面对分类可能带来的影响。

今年以来,有关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新规陆续颁布。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办法印发后需补贴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财政部根据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总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技术进步等情况,在不超过财政部确定的年度新增补贴总额内,合理确定各类需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办法印发前需补贴的存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需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按流程经电网企业审核后纳入补助项目清单。以收定支原则可能制约行业未来增速。

6月19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明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电网企业可拨付补贴资金,并在结算时将未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予以核减。同时规定,纳入补贴范围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出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违法情形被处罚的,电网企业应核减其相应焚烧炉违法当日上网电量的补贴金额。将“装、树、联”及达标排放作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拨付条件,将对行业整体规范运营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本公司将以“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企业使命,充分发挥自身在品牌、技术、人才队伍以及融资渠道等方面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克服行业新挑战,继续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优化在建项目工程管理,提高运行项目管理水平,推进股权融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确保运营项目安全生产、达标排放,将疫情对全年业绩的影响降至最低,努力完成年度生产目标;将继续快速推进项目筹建和建设工作,确保永嘉二期项目、平阳二期项目、石首项目到年底分别完成施工总量的90%、80%和90%;确保金沙项目、惠州二期项目二阶段完成预定施工任务;开工建设登封项目、朔州项目、莱州项目;力争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年内开工。稳步推进A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和变更的主要影响请参见第十节附注三、30“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4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外披露。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会项目二期工程备案及四会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广东肇庆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备案;为配合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同意对全资子公司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汕头污泥处置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设立汕头污泥处置项目公司,负责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BOT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注册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4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监事何红委托监事王梅林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公司编制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3、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4、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A股代码:60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

公司H股代码: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股票代码:600326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2020-45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0 转股简称:天路转股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在未来一年内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西藏天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6号)。

公司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26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2020-46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0 转股简称:天路转股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路”或“公司”)于 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未来一年内拟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产品

一、理财概述

(一)投资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产品类型及期限

在未来一年内使用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本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理财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管理,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六、公司近一年内其他理财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没有进行其他理财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文件

1、西藏天路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西藏天路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