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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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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43 600843 公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与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的不利影响,公司坚持“降本增效、现金为王、精准研发、适度投资”的经营方针,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同比下降10.59%,其中缝制及智能制造设备收入同比下降9.75%、物流服务收入同比下降19.4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0.53亿元,同比下降44.1%,主要系公司受疫情影响和汽车行业下滑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公司主要利润来源的中厚料机毛利同比减少及上年同期处置STOLL公司股权收益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等综合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筹划再融资,聚焦主业长远发展

2020年上半年,为加强中国制造的研发实力及营销网络的覆盖能力,同时进一步增强国内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公司启动A股股票非公开发行工作,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投资上海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和张家港生产基地技改,用于研发及生产碳纤维复合材料结构件制造工艺装备、3D缝纫机器人、可编程自动花样缝纫机以及以高速滤袋制造系统和热熔机等高端特种缝制装备为代表的产业纺织品自动缝制设备,同时结合公司在柔性材料加工积累的经验,将应用于汽车领域的智能制造自动工作站与集成系统向刚性材料工艺装备领域拓展,发展智慧物流系统和机电控制系统等工控自动化装备,为未来实现智慧缝制工厂/车间的广泛应用奠定基础。

(二)坚持精准研发,推进产品结构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技术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传统产品市场需求疲软、行业竞争加剧的严峻环境,公司坚持精准研发的策略,积极推进产品结构的调整。同时,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时刻关注市场需求变化,深入挖掘市场潜力,及时推出适销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2020年上半年,公司旗下上工富怡及时应对市场需求变化,通过自身技术攻关和精准研发,积极组织研发生产医用口罩机生产线并提供配套技术服务,满足市场需求。百福公司也通过研发和技术创新,生产用于防护服生产的可编程热风及超声波焊接机在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性能,受到客户好评,供不应求。DA公司和KSL分公司还积极组织力量开发自动口罩机,下半年将推向市场,适应西方国家市场对防疫物资生产设备的需求。

(三)稳步推进智能制造基地建设,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产能

2020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推动“德国制造”和“中国制造”的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智能制造基地的建设,努力提高产能。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德国Bensheim研发试制基地的建设并顺利启用,中国台州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在收尾过程中,预计2020年下半年正式启用。智能制造基地的建设投产,将为公司的主业发展巩固基础。

(四)应对新冠疫情危机,坚持“现金为王”、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了保证充足的流动资本,确保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运转,公司坚持“现金为王”,大力回笼应收账款,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并加强采购管理,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77亿元,同比增加1.84亿元;公司期间费用为3.03亿元,同比减少0.53亿元,同比下降14.90%。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 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0-057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上半年度)》

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上半年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059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156,920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8名调整为264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370,680份。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060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0年度为参股公司暨关联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取消公司2020年度为上海上工申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3亿元的担保额度预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14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二楼报告厅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06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0-058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三名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上半年度)》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上半年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对外披露情况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消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退休或职务变更为监事,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公司因业绩未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不能行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0年度为参股公司暨关联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上海上工申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较为稳定,其自有资金基本能够满足自身业务需求,为控制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支持公司主业发展,同意取消上述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3亿元的担保额度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0-059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2020年上半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半年度)》,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 23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3月对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702,82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0,999,998.79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32,791,767.81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208,23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3月24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111126”《验资报告》。

截止2014年4月9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2,316,160.83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748号《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0,273,272.5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4,690,338.99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4,690,338.99元。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福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徐汇支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330,237.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2014年4月9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312,316,160.83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14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订协议,购买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0-060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156,920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审核〈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日至3月12日在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并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了公告。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向288名激励对象授予11,527,6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9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宜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19年5月13日完成登记。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660,2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0年8月14日完成登记。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的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当选职工监事、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8名调整为264名,公司董事会将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909,800份股票期权。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注销的股票期权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如下:

公司2016年到2018年的三年平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848,872.4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689,810.16元,因此,公司未能完成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因业绩未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6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4,247,120份股票期权不能行权,拟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董事会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5,156,920份。上述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8名调整为264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370,680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退休或职务变更为监事,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本次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消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退休或职务变更为监事,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公司因业绩未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不能行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有效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程序;本次注销的原因及股票期权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0-061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二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亦可参见公司后续发出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除上述证件外,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收到为准,地址请寄公司)。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9:30一11:30,13:30一16:0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66号4楼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407515、021-68407700转437、408 传真:021-63302939

电子邮箱:600843@sgsb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不备礼品,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须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3、为保护股东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