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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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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报告于2020年8月28日由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实有董事15名,亲自出席的董事14名,楼婷女士委托高勤红女士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不宣派2020年中期股息,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本报告所载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作四舍五入调整。任何表格中总数与金额总和间的差异均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5、本公司2020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6、本公司董事长沈仁康、行长徐仁艳、主管财务负责人刘龙、财务机构负责人景峰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

2.2 公司业务概要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是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浙江杭州。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2016.HK”;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916”,系全国第13家“A+H”上市银行。

开业以来,浙商银行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对本行提出的要求,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成长迅速、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

面对经济新常态,浙商银行顺应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和客户价值创造新需求,确立了“两最”总目标和平台化服务战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创新转型、合规经营、防化风险、提质增效”五项经营原则,打造平台化服务银行,为客户提供开放、高效、灵活、共享、极致的综合金融服务。

截至2020年6月末,浙商银行在全国19个省(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260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以及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

2020年上半年,浙商银行营业收入251.44亿元,同比增长11.52%,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67.75亿元,同比下降10.00%。截至2020年6月末,总资产1.9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54%,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13万亿元,增长9.67%;总负债1.8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29%,其中吸收存款余额1.35万亿元,增长18.41%;不良贷款率1.40%、拨备覆盖率208.76%,资产质量保持优良;资本充足率13.4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5%。在英国《银行家》 (The Banker)杂志“2020年全球银行1000强(Top 1000 World Banks 2020)”榜单中,按一级资本、总资产计,均位列第97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高等级AAA主体信用评级。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

(1)有关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请参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一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期末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2 补充财务比率

注:*为年化比率。

(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数。

(2)平均权益回报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归属于本行优先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期初及期末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平均数。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一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5)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6)拨备覆盖率=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集团口径与银行口径该指标无差异。监管要求为法人口径拨备覆盖率不得低于140%。

(7)贷款拨备率=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集团口径与银行口径该指标无差异。监管要求为法人口径贷款拨备率不得低于2.1%。

注:本表所示监管指标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和会计准则进行计算,比较期数据不作追溯调整。

4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48,325户,其中A股股东448,201户,H股股东124户。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中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除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股权中的490,000,000股出质外,其余H股股份是否出质,本行未知。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2 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由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代持人。

注:

(1)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由于本次发行为境外非公开发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截至报告期末,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代持人代表在清算系统Euroclear Bank S.A.╱N.V.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的获配售人持有境外优先股的信息。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9,906.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98.20亿元,增长10.54%。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1,297.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95.89亿元,增长9.67%。负债总额18,616.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89.26亿元,增长11.29%。其中:吸收存款13,542.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05.49亿元,增长18.41%。

经营效益稳定良好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51.44亿元,同比增加25.98亿元,增长11.52%,其中:利息净收入179.63亿元,同比增加20.12亿元,增长12.61%;非利息净收入71.81亿元,同比增加5.86亿元,增长8.89%。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67.75亿元,同比减少7.53亿元,降幅10.00%。

资产质量保持优良

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1.40%,比上年末上升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8.76%,比上年末下降12.04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93%,比上年末下降0.10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保持较好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13.43%,一级资本充足率10.2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5%,保持较好水平,均远高于监管要求。

5.2 合并利润表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环境的冲击,本集团坚持以“两最”总目标为引领,全面实施平台化服务战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培育特色竞争优势,总体经营情况保持良好。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67.75亿元,同比下降10.00%;平均总资产收益率0.73%,平均权益回报率11.37%。营业收入251.44亿元,同比增长11.52%,其中:利息净收入179.63亿元,同比增长12.61%;非利息净收入71.81亿元,同比增长8.89%。业务及管理费58.69亿元,同比增长1.75%,成本收入比23.34%,同比下降2.24个百分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0.33亿元,同比增长42.09%。所得税费用9.93亿元,同比下降11.34%。

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5.3 合并资产负债表分析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一手抓好疫情防控,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手抓好平台化业务创新推广,加快创新转型发展。2020年上半年,各项业务规模稳健增长,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5.3.1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9,906.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98.20亿元,增幅10.54%。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10,974.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84.77亿元,增幅9.86%;金融投资6,017.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37.32亿元,增幅16.16%。从结构上看,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资产总额的55.13%,比上年末下降0.34个百分点,金融投资占资产总额的30.23%,比上年末上升1.46个百分点。

资产运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注:(1)本期末金融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3.2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18,616.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89.26亿元,增幅11.29%。

负债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5.3.3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合计1,270.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57亿元,增长0.60%。

5.4 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一)愿景

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把浙商银行打造成一流的商业银行。

(二)总目标

“两最”总目标:最具竞争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浙江省最重要金融平台。

“最具竞争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指在服务目标客户过程中体现出比肩一流股份制银行的专业水准,在创新能力、风控能力、市场服务能力、价值创造能力上具有明显竞争优势;规模体量上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身份相匹配,能够为专业能力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浙江省最重要金融平台”是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业绩优良、声誉卓著的浙江省代表性金融集团,在科技应用、模式创新、高效服务上走在前列,成为省内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和广大浙商的战略性合作伙伴。

(三)战略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升数字化、平台化、专业化能力,全面推进平台化服务战略,着力培育增长新动能。

平台化服务战略:以“两最”总目标为引领,植入平台化基因,创新金融科技应用,建设强大的平台化服务体系,以平台化服务为源动力,驱动创新和发展,拓展客群和业务,优化流程和风控,提升绩效和管理,增强特色和优势,打造平台化服务银行,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创新转型、合规经营、防化风险、提质增效五项经营原则,以绩效和风控为导向,摒弃规模情结、粗放式经营、松散式管理,转变发展方式,减耗增收节支,树立平台化思维,重新定义业务模式和经营管理,植入差异化管理理念,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资产与资本相平衡、质量与效益相兼顾、成本与效率相统筹的高质量、高绩效、可持续发展。

(五)核心竞争力

清晰明确的战略定位

本公司以“两最”总目标为指引,顺应金融科技发展新趋势和客户价值创造新需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平台化服务战略,构建“科技+金融+行业+客户”的综合服务平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培育增长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健全有序的公司治理

本公司全面加强与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股权结构更加多元,通过A+H两地上市,构建起稳定透明、制衡有序的混合所有结构;二是治理机制更加健全,“三会一层”职责清晰明确,建立起适应自身特点的公司治理架构;三是信息披露更加规范,切实提高披露质量,充分利用市场的监督作用压实主体责任。

持续快速的成长能力

本公司得益于战略性的全国布局、高效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浙江雄厚的基础支撑,已发展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成长迅速、风控完善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效益、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新动能新优势凸显,中长期发展前景广阔。

优势突出的金融科技

本公司坚持深耕金融科技沃土,践行科技引领转型,领先探索区块链、人工智能、生物识别、自然语言识别、云计算与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与银行业务的深度融合,打造强大的技术支撑平台,实现不同系统间的联通和协同,对外输出技术平台和服务,逐步树立起领先的金融科技创新品牌形象。

特色鲜明的公司业务

本公司以打造平台化服务银行为重点,围绕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两大核心需求,形成池化融资平台、易企银平台、应收款链平台,并以此为基础持续创新推出一系列平台化场景应用模式和行业解决方案,已形成市场竞争优势。

专业领先的小微服务

本公司是业内小微企业业务的先行者,在机制、产品、流程、风控等方面已形成特色优势。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与思维,创新线上化流程应用,提高客户体验,专业服务能力获得市场和客户的高度认可。

不断完善的业务体系

本公司围绕差异化竞争能力的提升,开展投资银行、资产托管、金融市场、资本市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迭代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组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可持续的金融服务方案,不断提升多元化盈利能力和空间。

审慎稳健的风险管理

本公司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强化垂直管理,实行特色风险监控官派驻制度,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统一授信管理体系、信用风险限额框架体系,资产质量位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较好水平。

科学合理的人才储备

本公司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层具备卓越的战略视野及经营管理能力,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经验丰富。差异化人才培养模式持续推进,员工受教育程度高,专业能力强,年轻富有活力。

多元稳定的资本补充

本公司顺利完成“私募增资+H股IPO+A股IPO”三步走资本运作方案,“A+H”资本补充双通道构建形成,长期、稳定、积极、可持续的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完善,业务发展和战略推进得到有力支撑。

务实创新的品牌文化

本公司在文化体系中植入具有时代气息、更能匹配发展战略的文化元素,秉承“灵活创新、务实协作、客户为先、人本关爱”的企业文化,明确“触发金融生态活力”的品牌价值主张和“大有、灵动、焕能”的品牌特质,立体塑造“00后银行”的鲜活品牌形象,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与客户共创价值。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共15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13名,其中韦东良董事、廖柏伟独立董事以电话形式参会。高勤红董事参加会议,楼婷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参加会议,书面委托高勤红董事参加会议,但因提名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均不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沈仁康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通过《关于新增2020-2022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新增2020-2022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额度人民币300亿元(可分期备案发行)。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浙商银行2020年上半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0-03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杭州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0名,现场出席监事9名,葛梅荣监事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于建强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于建强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浙商银行2020年上半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