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9版)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计划、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调整上述担保授权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担保授权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担保预计调整事项,系基于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拟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不属于对第三方的担保。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融资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授权调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担保预计授权调整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41.37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635.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0.36亿元的326.95%;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0.36亿元的1.0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表:新增被担保公司情况
■
注:
1、 上述公司财务数据为被担保公司单体数据,总资产及净资产为被担保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被担保
公司2020年1月至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2、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中,存在部分正在设立及新设立公司或尚未开展业务的公司,因此截至目前尚无财务数据。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5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
第二批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0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0人;
●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1,687.413万份,限制性股票拟解锁数量共计1,616.628万股;
● 行权股票来源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尚需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批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下简称“解锁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解锁”)条件均已成就,被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0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可行权数量为1,687.413万份,90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数量为1,616.628万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确认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及在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审议程序
1、2018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6月9日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28日,监事会在公司官网发布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30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2018年7月5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6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股权激励计划历次授予及授予权益变动情况
1、2018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其中,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53.50万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53.50万股),确定2018年7月6日为授予日,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5,2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46元/股;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5,22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5,187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129人;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4,830.5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25人。
2、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注销任海军等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2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3月1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3、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6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注销张来等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王永腾等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4、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并确定2019年6月6日为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94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8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注销孙明非、周华兵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两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10月2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6、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0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7、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11月22日,公司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崔镝等4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45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及其中3名激励对象确认放弃行权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12.0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7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8、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刘恒等1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38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12.0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3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0年6月19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9、2020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毛永钢等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39.2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9.2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694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0年8月21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10、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廖勇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未行权的13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李承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5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75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拟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248.0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96.02万份调整为3,374.826万份,行权价格由26.26元/股调整为19.0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87.12万股调整为3,233.256万股,回购价格由12.08元/股调整为8.14元/股;将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646万份调整为839.8万份,行权价格由28.74元/股调整为20.95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46万股调整为839.8万股,回购价格由13.77元/股调整为9.4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调整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1、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为1,863万股,1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可行权数量为1,963.2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和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2019年9月20日,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1,863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50名激励对象行权,行权数量为564.62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因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248.08万份股票期权。
二、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说明
■
三、本次行权/解锁的具体情况
(一)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情况
1、授予日:2018年7月6日
2、数量:1,687.413万份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下简称“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为3,374.826万份。其中,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87.413万份。
3、人数:90名激励对象
4、行权价格:19.05元/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9.05元/股。
5、股票期权行权方式:公司批量行权
6、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8、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份
■
注:上表中“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为经2020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调整后的数量即3,374.826万份,不包含拟注销的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和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限制性股票拟解锁情况
1、授予日:2018年7月6日
2、数量:1,616.628万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除拟回购注销的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外,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3,233.256万股。其中,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6.628万股。
3、人数:90名激励对象
4、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注: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根据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3股)进行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行权及解锁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成绩等实际情况,90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可行权数量为1,687.413万份,可解锁数量为1,616.628万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可以按照相关部门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行权及解锁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成绩等实际情况,90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可行权数量为1,687.413万份,可解锁数量为1,616.628万股。我们认为公司可以按照相关部门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的前提下,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满足《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登记、解除限售手续。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4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9号)文核准,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187,27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6.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3,740,809.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8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3002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报告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的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3年9月制订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开立了三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就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有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账户初始金额中含部分发行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月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安孔雀城剑桥郡7期项目、固安孔雀湖瞰湖苑项目、固安雀翎公馆项目、固安孔雀城英国宫2.7期项目和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变更为嘉善孔雀城7-9期项目、来安孔雀城1期项目、南浔孔雀城水墨盛景项目、北戴河孔雀城幸福社区1期项目、武陟孔雀城1.2期项目、舒城孔雀城1.1期项目、嘉善孔雀城翰邻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翰峰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翰秀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半岛悦府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
1、本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10,626万元后的金额;
2、截至2020年6月30日,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颐景园项目实现收益16,012.59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11,293万元;
3、截至2020年6月30日,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宸园项目已实现收益13,291.80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9,331万元;
4、截至2020年6月30日,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琴园项目已实现收益12,992.64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9,145万元;
5、2018年1月,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固安孔雀城剑桥郡7期项目、固安孔雀湖瞰湖苑项目、固安雀翎公馆项目、固安孔雀城英国宫2.7期项目、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变更后,公司不再向上述五个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通过自筹资金等途径继续实施上述项目。2020年上半年,固安孔雀城英国宫2.7期项目实现收益-7,490.31万元、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实现收益241.37万元;
6、来安孔雀城1期项目因土地成本、建安及其他成本增加,导致该项目成本费用超过报告期内结转的收入,从而2020年上半年产生亏损;
7、截至2020年6月30日,嘉善孔雀城7-9期项目已实现收益109,437.11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92,169万元;
8、截至2020年6月30日,南浔孔雀城水墨盛景项目已实现收益32,325.84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24,844万元;
9、截至2020年6月30日,舒城孔雀城1.1期项目已实现收益19,299.45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8,601万元;
10、截至2020年6月30日,嘉善孔雀城翰邻悦府项目已实现收益40,862.25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29,501万元;
11、截至2020年6月30日,嘉善孔雀城翰秀悦府项目已实现收益33,842.57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31,622万元;
12、截至2020年6月30日,嘉善孔雀城半岛悦府项目已实现收益14,915.29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14,489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4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268.58万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1.45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29元/股;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44元/股。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8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28日,监事会在公司官网发布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6月29
(下转2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