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与首次募集相关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95,285,760.00元,其中现金人民币267,872,000.00元,黄金现货合约计价人民币27,413,760.00元。

4、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67,131.14元,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67,131.14元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现金申购、赎回与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和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1)现金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现金申购与现金赎回。

在确定现金申购开始时间或现金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现金申购

或现金赎回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现金申购或赎

回的开始时间。

2)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黄金现货合约申购与黄金现货合约赎回。在确定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

应在之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黄金现货合约申购

或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