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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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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加强形势预判,科学决策,坚持“以炼铁为中心”和“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的组产原则,大力实施“四降两提”工程,使疫情防控与生产运营总体保持了稳定顺行的良好态势。报告期内,产铁713.9万吨,同比减少0.85%;产钢733.1万吨,同比减少2.53%;生产商品坯材694.99万吨,同比减少1.84%;生产稀土精矿7.79万吨,已成功攻克酸级(95%)萤石工业化生产的技术难关,主要产品产量全面超额完成了公司半年进度计划。钢材出口量78.39万吨,共计出口5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44个。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53亿元,同比减少7.77%;实现利润总额3.15亿元,同比减少78.11%。

(一)“四降两提”工程贯穿工作始终

降低制造成本方面,通过增产铁精矿、优化原矿结构配比、降低炼焦煤采购价格、降低燃料比等举措,实现制造成本较2019年同期降低14.2亿元,降幅6.41%。

降低财务费用方面,通过降低应收账款资金占用、降低存货资金占用等举措,实现财务费用较2019年同期降低1.29亿元,降幅9.88%。

降低物流成本方面,通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疫情期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一口价”优惠项目、对公路运输总包项目进行目标管控、增加500公里销售半径内的销售比例等举措,实现物流成本较2019年同期降低0.16亿元,降幅1.17%。

降低人工成本方面,通过持续优化绩效管理体系、优化劳动用工管理等举措,实现人工成本较2019年同期降低1.59亿元,降幅7.9%。

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方面,通过提高存货周转、加强应收款项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辅材类废旧物资处置效率等举措,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提高工作效率方面,通过现场调研、征求意见、剖析分解、确定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督促跟踪项目落实进展情况等一系列举措,以清单化方式推进落实,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二)全力推进市场化改革

通过扁平化管理、加大考核激励力度等举措,积极推进金属制造公司、钢管公司、特钢分公司三家试点单位改革工作。报告期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有大幅提高,市场化改革成果已初步显现。

(三)营销工作稳中有进

新冠肺炎全球肆虐,国际钢材需求受疫情影响严重,钢材产品出口受阻;节后国内各大重点工程项目延迟开工,钢材需求下降。在此情况下,公司主动转变营销思路,认真梳理各品种盈利情况,制定500公里营销规划,将考核指标加码分配至各品种,并依托包钢现货交易中心,进一步缩短销售半径,扩大周边市场占有率。成立5个外埠销售公司,加大激励考核力度,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四)研发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

包钢股份以市场为导向,以新产品开发和工艺技术攻关为重点,聚焦客户需求,不断推进科技创新。一是加大对外技术合作力度,搭桥引智,加速研发。二是大力推动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并积极组织进行项目申报。三是加快推动“稀土钢”品牌战略进一步落地。

(五)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修订了《关于冶炼SWRH82B、重轨钢期间对炼铁厂1#、3#高炉生铁质量管理考核的暂行规定》,制定了《包钢股份原燃辅料暂行技术条件及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细则》《关于规范入自动采样机的运输车辆车型及预报信息的通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升服务水平,上半年异议处理平均用时7.86天,同比缩短3.53天。

(六)设备管理为稳产顺行创造有利条件

持续推进设备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通过新技术掌握设备状态,提高设备稳定性。上半年,重特大事故为零,主体生产设备故障停机率完成1.05%。,主要动力设备故障停机率完成0.063%。。

(七)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建设

根据《包钢股份2019-2021年智能制造规划》,2020年立项的12项智能制造项目已启动7项,智慧矿山、无人车间、工业机器人等项目已落地实施。

(八)安全管理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调整安委会组织机构,下发了《网格化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完善了危险源清单,开展了煤气、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网格化管理专项检查。

(九)环保管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积极推进重点环境治理项目,2020年计划立项并完成26项,投资15.2亿元,其中涉及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整改项目1项,涉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整改问题4项,已全部开工建设,力争2020年底全部完成。报告期内,废气、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完成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四)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五)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包括合同成本、质量保证、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预收款项、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处理等。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即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0-05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14:30在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一公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注册规模原则上无具体规模限制,本次拟申请注册额度600亿元(含600亿元),额度有效期两年。具体每期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品种及方式:本次注册完成后,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上述品种合计发行额度600亿元(含600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50亿元(含15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50亿元(含15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金额150亿元(含150亿元),永续票据发行金额50亿元(含50亿元),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50亿元(含5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50亿元(含5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及当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确定。

5、利率:本次注册完成后,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票面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付息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7、主承销团成员:券商及银行采取加团方式参与。

8、担保安排:每期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在每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在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同意公司采取如下措施,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上市安排: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11、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二十四个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9月15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0-05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6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永承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一致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一公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注册规模原则上无具体规模限制,本次拟申请注册额度600亿元(含600亿元),额度有效期两年。具体每期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品种及方式:本次注册完成后,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上述品种合计发行额度600亿元(含600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50亿元(含15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50亿元(含15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金额150亿元(含150亿元),永续票据发行金额50亿元(含50亿元),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50亿元(含5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50亿元(含5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及当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确定。

5、利率:本次注册完成后,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票面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付息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7、主承销团成员:券商及银行采取加团方式参与。

8、担保安排:每期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在每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在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同意公司采取如下措施,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上市安排: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11、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二十四个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0-05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四)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五)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0-05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一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该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15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8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5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204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何俊生

联系电话:0472-2669528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0-05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统一公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60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发行方案最终能否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仍需在交易商协会进行注册。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20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统一公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注册规模原则上无具体规模限制,本次拟申请注册额度600亿元(含600亿元),额度有效期两年。具体每期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品种及方式:本次注册完成后,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上述品种合计发行额度600亿元(含600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50亿元(含15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50亿元(含15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金额150亿元(含150亿元),永续票据发行金额50亿元(含50亿元),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50亿元(含5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50亿元(含5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及当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确定。

5、利率:本次注册完成后,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票面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付息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7、主承销团成员:券商及银行采取加团方式参与。

8、担保安排:每期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在每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在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同意公司采取如下措施,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上市安排:每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11、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二十四个月。

二、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交易商协会进行注册。

三、风险提示

发行方案最终能否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仍需在交易商协会进行注册。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方案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