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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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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合盛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0-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7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合同于2019年05月10日生效;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赎回费:本基金同笔申购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收取1.5%的赎回费,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针对其他情形不收取赎回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3、流动性风险;4、操作风险;5、管理风险;6合规风险;

7、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基金发起人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发起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发起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另外,在基金成立三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上述情形下,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8、特定机构投资者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的募集情况,本基金的目标客户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由于应对特定机构投资者的连续大量赎回,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持有投资品种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或者较大波动。

(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也可能由于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不高对剩余份额的单位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3)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本基金规模可能过小,导致不利于运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实现投资目标,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