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0-043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58号鼎信产业园4号楼B座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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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葛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范建华先生、陈萍女士等列席会议。
二、12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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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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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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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一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邸晓峰、徐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商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