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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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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仁智 公告编号:2020-07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9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2405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提案1、提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提案1属于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 9:30-11:30 13:30-16:30

7、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2405室会议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晶、苏芳

3、联系电话:0755-8320 0949

4、联系传真:0755- 8320 3875

5、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2405室会议室

6、邮政编码:518000

七、附件

1、2020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仁智 公告编号:2020-07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9)。经事后核查,现对有关信息补充更正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公告》补充内容

现根据监管要求和相关规定,对原董事黄达先生、朱少冬先生、原独立董事童国林先生的辞职生效时间作如下补充:

原董事黄达先生、朱少冬先生、原独立董事童国林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0年8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达先生、朱少冬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童国林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童国林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原副董事长黄达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原独立董事童国林先生辞职生效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原董事朱少冬先生仍在公司子公司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达先生、童国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朱少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股,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内容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提案表述有所更改,为保障投资者顺利参与投票,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之“4、会议召开时间”

更正前: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二、会议审议事项”之“(二)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更正前:

(二)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提案1、提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提案1属于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提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表决通过是提案2《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若提案1未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则提案2失效。

更正后:

(二)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提案1、提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提案1属于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补充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不断加强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