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2020-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9月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1-666-99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20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8月28日17:00止。

2020年8月31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19,388,129.92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6,242,035.05份的53.5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9,388,129.92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将《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2020年9月1日生效,即自该日起,《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并继续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2、方案的实施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 《关于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议案》正式实施日为2020年9月1日。

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使用不低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并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