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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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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
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协商一致,2020年9月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海证券为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东海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新增代销机构

自2020年9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东海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东海证券协商一致,自2020年9月9日起,本公司将在东海证券开通上述基金之间互相转换业务。注:本公司旗下自建TA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 基金之间及同一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东海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20年9月9日起,本公司将在东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东海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到东海证券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东海证券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东海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东海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东海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整。

(六)申购费率

详见“五、费率优惠活动”部分。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变更或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程序请遵循东海证券的有关规定。

五、费率优惠活动

2020年9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东海证券网上交易、手机端及临柜方式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限前端、场外模式)。相关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东海证券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相关基金开放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2、本次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在东海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上述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东海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4、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东海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留意东海证券最新公告。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588或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或0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八、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情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业务。

九、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

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申万军工(163115);分级基金场内简称:军工A级(150186),军工B级(150187))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申万军工A份额与申万军工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申万军工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B份额于基金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9月30日)开市起开始停牌至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10:30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为非交易日,则发布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获取相关信息。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结案暨资产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7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结案暨资产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完毕,诉讼结案并解除资产冻结。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9,041,943.89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了与该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计提300.00万元预计负债并反映在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根据《执行和解协议》,本案件将导致公司2020年度利润减少330.00万元,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案件基本情况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称“成都锦江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执行裁定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之一])及《执行裁定书》([(2019)川0104执异216号])(以下合称“《执行裁定书》”),《民事调解书》([(1996)锦经初字第230号])等相关文件,裁定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穗甬融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截止2020年4月30日一般债务利息5,173,800元,迟延履行利息2,868,143.89元),并要求公司承担本案执行费72,6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40)。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代成都锦江区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0104执357号之二])等相关文件,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100%股权,冻结被执行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100%股权,在9,041,943.89元范围内,冻结被执行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冻结期限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及资产冻结的公告》(2020-061)。

2020年8月31日,经公司与申请执行人穗甬融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暨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2020-069)。

二、本次裁定情况

博信股份于2020年9月1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之三]),裁定如下:

“一、解除本院以(2020)川0104执恢357号之二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博信股份在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100%股权冻结。

二、解除本院以(2020)川0104执恢357号之二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博信股份在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100%股权冻结。

三、解除本院以(2020)川0104执恢357号之二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博信股份在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9,041,943.89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结案情况

博信股份于2020年9月1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通知如下:

“本院依据(1996)锦经初字第230号民事调解书,受理穗甬融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和成都天工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立案执行,于2020年9月1日执行完毕,本案现作结案处理。”

四、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了与该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计提300.00万元预计负债并反映在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根据《执行和解协议》,本案件将导致公司2020年度利润减少330.00万元,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之三]);

2、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0)川0104执恢357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71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持有本公司股份65,30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28.3913%;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4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静女士及苏州晟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10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沪市)》,获悉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注: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就合同纠纷事项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需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轮候冻结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

二、苏州晟隽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前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56)、《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61)、《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87)。

三、其他重大事项及风险提示

1、苏州晟隽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及因债务问题涉及诉讼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苏州晟隽书面征询核实:最近一年内,苏州晟隽未开展任何业务经营,亦未以苏州晟隽名义承接债务或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也未收到任何第三方要求苏州晟隽偿还债务的通知或声明。

苏州晟隽目前尚不掌握最新一期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的相关情况。

最近一年内,苏州晟隽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有如下:

(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8日一审(案号:(2019)浙01民初2407号)判决原告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就苏州晟隽持有博信股份的股权进行折价或拍卖,对于价款有优先受偿,同时苏州晟隽对案件标的的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标的金额:1500743750元及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从2019年7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为止),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7546800元。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4日二审(案号:(2019)浙民终1738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故苏州晟隽持有博信股份的股权原告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有权进行折价或拍卖,对于价款有优先受偿,同时苏州晟隽对案件标的金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3日发布限令(案号:(2020)浙01执144号),对苏州晟隽及苏州晟隽法定代表人罗静实施限制消费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晟隽尚未获取到法院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0日二审(案号:(2020)沪民辖终46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案是苏州晟隽实际控制人罗静基于上海金融法院(2019)沪74民初1222号的民事裁定提起的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晟隽尚未获取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除上述诉讼外,苏州晟隽未收到、亦不掌握其他涉及苏州晟隽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苏州晟隽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500股,持股比例为0.5437%,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300,094股,持股比例为28.3913%。罗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35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若上述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与苏州晟隽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0-045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0年8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共人民币10,016,600元,上述款项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2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权益性融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04)、于2020年5月9日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9)。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913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2020年8月24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0-042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31日向全体董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彪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同意公司向授信银行提供抵押物,抵押物为公司位于药谷的土地及厂房,具体如下:

1、土地面积:114,942.92平方米(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2、厂房建筑面积:47,835.40平方米;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银行签订本次授信相关合同,并办理本次授信抵押事项。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0-05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近日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编号:(2020)浙10破申39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10破申39号】,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以产业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法院作出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对被申请人产业集团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5,402,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7%,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九江银行部分股权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0一06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九江银行部分股权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受让股份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受让九江银行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的大生(福建)农业有限公司持有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银行”)5.65%的股权,共13,607万股股份。2020年8月12日,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以101,780.36万元竞得大生(福建)农业有限公司持有九江银行5.65%的股权,共13,607万股股份,取得了《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 年8月11日和2020年8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参与受让九江银行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和《方大炭素关于参与受让九江银行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二、本次股份过户情况

近日,公司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其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参与受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南铝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南铝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尚未完成设立及购买公司股票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0-102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回购期限自 2019年9月19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8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879,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2%,最高成交价为48.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20,988,118.7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0-06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2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金杨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金杨华先生因工作职务变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金杨华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因金杨华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将由9人减少至8人,且独立董事占比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金杨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此期间,金杨华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金杨华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就其辞职事宜需要知会公司股东的事项。

金杨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金杨华先生在职期间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0-069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 并于2019年3月6日通过了同济堂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同济堂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将由原定的自2019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延期为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19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告》(编号2019-009),以及2020年2月22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变化,充分利用既有回购计划的回购数量额度。

截至2020年8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4.66元/股、最低价为4.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19万元。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确保在本次期限内完成本次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8月3日、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个月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0年8月底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0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完成工商登记公告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0-04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完成工商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青海重型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ST海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0)和《*ST海华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近日,成立的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青海青重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3100MA75A5NA0N

注册资本:壹亿元

法定代表人:罗春刚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8月31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二路北段24号

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制造与销售;机床及其它机械设备修理;对外协作加工;备品备件生产;机电产品设备及配件批零;工具制造;木材加工;技术咨询及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三日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6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近期收到各类政府补助9笔,共计221.48万元(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注: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协益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221.48万元应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上述财政补贴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