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9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69版)

2020-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所得,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现金分红。公司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等均受公司控制,且其章程中均规定,每年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实现分配利润的30%,但若未来各子公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公司分配利润,将对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不利影响。

(十)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风险

1、本次可转债偿还风险

由于可转债具有债券性质,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面临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利息无法偿还的风险。

2、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为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波动。转股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予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4、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5、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此期间相关的投资尚未产生收益。本可转债发行后,如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6、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不实施的风险。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在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规定而受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且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7、利率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8、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9、流动性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上市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且依赖于主管部门的审核,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可转债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能够随时且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因此,投资人在购买本次可转债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交易而无法出售,或由于债券上市交易后交易不活跃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流动性风险。

10、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11、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经中证鹏元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每年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十一)“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发行人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虽然“新冠疫情”在国内已基本得到控制,但如果疫情在境外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则将对全球宏观经济产生冲击,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二)租赁物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风险

发行人及附属子公司在深圳租赁的生产经营用厂房因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原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未来随着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范围进程的不断加快或土地用地总体规划的变更,该等租赁物业存在面临拆迁的可能,进而发行人在深圳市的生产经营基地存在潜在的搬迁风险。但发行人在可预见的期间内可以稳定地租用该等房产,且因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租用时,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因此,发行人上述未办理产权证租赁物业不会对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部分商标可能被裁定无效的风险

发行人已注册登记的商标中,部分涉及诉讼或潜在诉讼等相关争议事项,存在被裁定无效的风险。但由于印制电路板并非面向消费者的终端产品,发行人未在对外销售的商品上直接使用上述商标,且发行人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大多使用更加具有显著性的组合性商标,上述商标被裁定无效,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ntak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崇达技术

股票代码:002815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5月4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0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884,026,738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董事会秘书:余忠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单元207(办公场所)

邮政编码:518107

互联网网址:http://www.suntakpcb.com/

电子信箱:zqb@suntakpcb.com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联系传真:0755-26068695

经营范围: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HDI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3-703号办理);线路板研发和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机器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及其他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87号文)核准。

(二)本次发行基本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40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6年9月6日。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9.5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公司拟行使赎回权时,需将行使赎回权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但公司章程或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除外。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的,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赎回公告将载明赎回的条件、程序、价格、付款方法、起止时间等内容。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有当期股利,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崇达转2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4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崇达转2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崇达技术”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586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认购单位。

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简称为“崇达发债”,申购代码为“072815”。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4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崇达转2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崇达技术”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586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认购单位。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4)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8)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0.00万元(含),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可转债的预计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四)债券评级及担保情况

1、债券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AA”级。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中证鹏元将持续跟踪评级。

2、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组织承销团,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起止日为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1日。

(六)发行费用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七)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八)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经办人员:余忠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单元207(办公场所)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传 真:0755-26068695

(二)保荐机构和承销团成员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彭欢、李波

项目协办人:元德江

经办人员:陆楠、俞鹏、丁潮钦、刘能清、尚承阳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栋22层

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传 真:0755-2395385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经办律师:郭晓丹、周江昊、黄超颖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 真:010-65681838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胡少先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经办会计师:谢军、刘恺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 真:0571-88216999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经办人员:刘诗华、刘惠琼

联系电话:0755-82872897

传 真:0755-82872090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 真:0755-82083164

(七)收款银行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收款帐号:0114020104040000065

(八)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 真:0755-21899000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总数为884,026,738股,股本结构如下所示:

截至2020年6月300日,发行人前10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引自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2020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6、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如无特别指明,本节分析的财务数据均以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其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报告期内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2020年1-6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1、资产规模与资产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也不断增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94,307.54万元、495,958.83万元、537,795.62万元和599,169.99万元。2018年末、2019年末资产总额较上期末分别增长0.33%、8.44%,其中,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一方面,公司收购三德冠、普诺威的部分股权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公司业务及收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规模相应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46%、58.69%、63.63%和62.02%,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PCB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机器设备等固定投入较大。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对江门崇达、大连崇达、珠海崇达生产基地的持续投入,以及对三德冠、普诺威等参股公司的股权投资。

2、报告期流动资产规模与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54%、41.31%、36.37%和37.98%,其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95%以上,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主要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3、报告期非流动资产规模与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较大,其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46%、58.69%、63.63%和62.02%。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二)负债构成分析

1、负债总额与负债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41,824.21万元、205,320.65万元、148,690.57万元和208,742.01万元。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8年末减少56,630.08万元,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债券完成转股或赎回减少应付债券65,127.75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债务融资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35%、40.07%、22.60%和20.09%。除此之外,随着商业信用和品牌形象的不断提高,公司积极利用经营性负债融资以减少资金占用和融资成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收账款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37%、45.65%、61.16%和64.72%。

从公司负债结构看,报告期内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71.13%、65.12%、87.84%和86.54%,是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非流动负债占比较小,主要是银行长期借款。

2、报告期流动负债规模与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是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3、报告期非流动负债规模与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的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支出(含资本化利息)

(1)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合理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92%、41.40%、27.65%和34.84%,处于合理水平,公司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可转换债券是公司业务扩张的重要融资渠道,因此公司保持了一定水平的资产负债率。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18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可转换债券合计转股77,281.23万元(7,728,123张)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2倍、1.53倍、1.50倍和1.2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24倍、1.27倍、1.22倍和0.99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基本平稳,保持在合理水平,具备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金额较2018年末增加5,677.61万元。

(2)较好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及盈利能力为公司还本付息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得益于公司较好的盈利能力,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均保持相对合理的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74,638.71万元、95,386.18万元、89,896.22万元和43,146.71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7.88倍、12.35倍、14.78倍和42.97倍,为借款的到期还本付息提供了有效的利润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实现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771.88万元、93,775.23万元、78,745.38万元、36,779.10万元,累计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金额281,071.60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79,823.7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101,247.87万元,累计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金额是净利润的1.56倍,说明公司盈利能力状况良好,回款能力较强,现金流量充足,为借款的到期还本付息提供了良好的现金保障。

2、本次融资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后,将会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同时,由于可转换债券带有股票期权的特性,在一定条件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未来转换为公司的股票。同时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相对较低,每年的债券偿还利息金额较小,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还本付息压力。

公司将根据本期可转债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本期可转债偿债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

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对充裕,从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看,公司未来有足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来保证当期可转换债券利息的偿付。从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看,公司的业务经营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市场份额的扩展,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继续增长。稳健的财务状况和充足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保证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的资金需要。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反映资产管理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32次、5.35次、5.05次和2.45次,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老客户分别建立了不同的审批赊销政策和严格的信用审核体系,控制货物的赊销和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较好的水平。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40次、7.24次、7.21次和3.74次,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与公司的生产模式密切相关。公司的主要产品具有多品种、短交期的特点,且以销定产,不存在产品积压的情形。此外,公司制定了相配套的采购机制和库存机制,并且采用先进的物料应用系统进行自动化和流程化控制,以适应印制电路板的生产需要,及时有效地供应生产,进一步增强了存货管理能力。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保持稳定水平,具体的盈利指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约为96%,主要来源于PCB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占比约为4%,主要是生产PCB所产生的废料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析

(1)按产品技术档次分类

按产品技术档次分类,公司产品分为高端板和中低端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按技术档次划分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按技术档次分类的结构保持较为稳定水平,高端板、中低端板的销售面积和收入金额均呈现上升趋势。

(2)按销售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按销售区域划分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印制电路板主要服务于欧美日等地区的高端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外销比例保持在70%左右,主要集中在美洲、欧洲和除中国之外的亚洲其他地区。

(3)按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按销售模式划分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22%、67.91%、67.78%和69.87%,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营业成本

1、营业成本结构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为销售PCB废料等业务,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委外加工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氰化金钾、油墨、干膜。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2.93%、72.75%、70.76%和70.80%,2019年度,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低,主要系铜行业下游消费持续转弱,铜球、覆铜板等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直接人工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96%、9.11%、9.35%和9.20%。直接人工占销售成本的比重整体较低,主要系公司开展“标杆管理、流程优化、绩效量化”的管理活动,并通过与IBM、ORACLE的合作建立了行业领先的ERP系统和智能的柔性生产线,加上智能设备的更新换代、机器换人的技术改造、生产流程的优化与自动化,人均产值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7.12%、16.22%、17.70%和13.88%。制造费用成本占比整体保持稳定水平。

(三)毛利率分析

1、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98%、30.08%、27.55%和24.82%。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受氰化金钾等原材料价格上升、产品单价下降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

2、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和平均销售成本具体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18年度,公司产品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08%,与2017年度基本持平;2019年度,公司产品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提升产品档次,扩大HDI等高端板产能,该类高端板制造成本较高,同时,公司产品向从小批量板向中大批量板战略转型,在产能扩大后,公司采取了积极的价格策略。

(1)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251.12元/m2、1,207.49元/m2和1,218.09元/m2和1,211.55元/m2,产品销售单价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收入、销量和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2018年度,随着江门崇达和大连崇达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产能逐步释放,公司高端板销量较2017年度提升26.98%、中低端板销量较2017年度提升了18.62%,同时,公司继续执行积极的价格策略,产品整体销售价格下降3.49%。

2019年度,受中低端产品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影响,公司中低端板销售价格较2018年度下降了4.97%;高端板方面,公司新增部分客户订单以二十层以上多层板为主,高层数电路板订单量和占比上升,提高了公司高端板的整体销售价格,2019年度高端板销售价格较2018年度上升7.05%;导致公司产品整体销售价格上升0.88%。

(2)平均单位销售成本变动的原因分析

公司销售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委外加工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单位成本构成及变化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

最近三年,公司产品平均单位成本分别为876.08元/m2、844.29元/m2、882.45元/m2和910.83元/m2,平均单位成本先下降后上升,主要原因系:2018年度,公司江门崇达、大连崇达生产基地的逐步投产运营及智能化改造升级,公司产能得到释放,同时公司开展“标杆管理、流程优化、绩效量化”的管理活动,规模经济得以逐步体现。2019年度,公司调整了产品结构,高端产品占比有所上升,产品层数、布线密度、技术难度进一步提升,导致单位成本随之上升。

①直接材料。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氰化金钾、油墨、干膜。报告期内,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638.95元/m2、614.18元/m2、624.40元/m2和644.84元/m2。2018年度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下降,主要系由于国际市场铜价略有回落,同时,公司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了主要原材料利用率水平;2019年度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2018年度上升了1.67%,与国际市场铜价走势相反,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优化,高端板占比上升所致。

②直接人工。报告期内,单位直接人成本分别为78.49元/m2、76.88元/m2、82.49元/m2和83.77元/m2,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较低,主要系公司开展“标杆管理、流程优化、绩效量化”的管理活动,且随着公司不断提高自动化水平,人均产值得以提升,从而降低了单位直接人工成本。

③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单位制造费用分别为149.98元/m2、136.90元/m2、156.20元/m2和126.43元/m2。单位制造费用整体下降后上升,主要系:一方面,随着江门、大连等生产基地的逐步投产运营及智能化改造升级,公司固定资产不断增加,同时产能和产量亦相应扩张,规模经济效应逐步体现,推动单位制造成本下降,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结构优化,高端板占比上升,拉高了单位制造成本。

④委托加工费用。由于受到产能的限制,公司将部分生产环节如塞孔、沉金等委外加工,报告期内,单位委外加工费用分别为8.66元/m2、16.32元/m2、19.35元/m2和55.79元/m2。2017年度,随着江门崇达、大连崇达等生产基地逐步投产运营及智能化改造升级,公司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委外工序和委外加工量、委外加工费用均处于较低水平。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单位委外加工费用上升明显,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将部分低附加值的订单委外生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47,209.78万元、55,117.09万元、62,113.48万元和31,772.4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5.22%、15.08%、16.66%和14.66%。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经营成果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形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重见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09%、98.84%、89.14%和84.38%,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值为92.58%,说明公司业务获得现金的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61.68%、167.29%、149.74%和137.30%。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超过公司净利润,说明公司的盈利质量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771.88万元、93,775.23万元、78,745.38万元和36,779.10万元,持续为正且较为稳定,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并不断加强销售回款管理,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长超过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531.26万元、-109,049.62万元、-92,960.85万元和711.3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扩大产能和经营规模,支付新增设备购置款及厂房装修费、土地购置款及在建工程款等资本性支出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9,126.56万元、-71,347.17万元、-16,736.69万元和-18,465.34万元。

2017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净流入,主要系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78,984.00万元,同时,公司新增了银行贷款以应对业务规模扩大的资金需求。

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均为净流出,主要系公司在控制银行借款规模并支付利息的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放股利所致。2018年5月、2019年4月,公司分别分配现金股利22,140.00万元、27,956.75万元。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0.00万元(含),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和环评批复情况

2018年4月8日,本项目在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了项目备案,并取得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8-440404-39-03-803976)。

2018年3月29日,本项目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完成了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并取得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年产电路板640万平方米)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8〕89号)。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总投资260,000.00万元,建成后拟年产线路板640万平方米,属于整体批复项目。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资金能力以及市场需求,分三期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为该整体批复项目的第一期建设,第一期项目投资136,641.51万元,建成后将达到年产多层刚性板270万平方米的产能规模,符合发改备案和环评批复对项目的建设规划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1、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

项目总投资:136,641.51万元

拟募集资金额:10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期:2年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本项目建设地块位于广东省珠海市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南区),项目产品属于《“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推动“印刷电子”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相关内容,并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电子核心产业指导目录内容,本项目的提出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

(2)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在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南区)三虎大道南侧建设印制电路板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多层刚性板270万平方米的产能规模。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136,641.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3,215.35万元,设备购置费71,001.60万元,安装工程费1,465.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87.00万元,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8,972.52万元。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36,641.5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3)项目报批及土地情况

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总投资260,000.00万元,建成后拟年产线路板640万平方米,属于整体批复项目。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资金能力以及市场需求,分三期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为该整体批复项目的第一期建设,第一期项目投资136,641.51万元,建成后将达到年产多层刚性板270万平方米的产能规模,符合发改备案和环评批复对项目的建设规划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①发改委备案情况

2018年4月8日,本项目在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了项目备案,并取得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8-440404-39-03-803976)。

②环评情况

2018年3月29日,本项目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完成了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并取得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年产电路板640万平方米)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8〕89号)。

③土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块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南区)三虎大道南侧,并取得了编号为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92913的不动产权证书。

(4)财务评价

经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4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82年(含建设期)。

2、补充流动资金

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及财务状况、市场融资环境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自身及外部因素,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40,0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第七节 募集说明书及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

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批露的资料外,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下列备查文件备置于发行人处,供投资者查阅:

1、公司章程正本和营业执照;

2、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1-6月财务报告;

3、公司与保荐机构签订的关于本次发行的《承销协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

5、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7、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发行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C单元207

联系电话:0755-26055208

传 真:0755-26068695

联系人:余忠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栋22层

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传真:0755-23953850

联系人:彭欢、李波

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