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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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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0-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0-12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收到公司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发来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苏01民初738号。判决书显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金融城支行”)与公司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法院作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苏01民初738号,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42-1 号

被告一: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一剑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1号1002室

被告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胜

单位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新旅游路北侧7号别墅

被告三: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胜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1楼及2楼靠西被被告四:吴光胜

住址:深圳市

(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苏01民初738号主要内容: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1、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借款本金14,0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4月2日的利息为919,554.75元,自2020年4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

2、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0日前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支付律师代理费20万元;

3、若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有权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吴光胜对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案件受理费748,458元,减半收取374,229元,保全5,000元,合计379,229元,由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吴光胜共同负担(该款项已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交纳,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吴光胜在给付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时加付此款);

6、各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全部处理完毕,再无其他纠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所涉公司金融借款产生的罚息、复利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后续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司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处理原则继续计提,会对公司后期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同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四、风险提示

公司收到子公司南京华讯发来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苏01民初738号后,立即询问了相关负责人,对于是否能够在2020年9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的相关借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苏01民初738号;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0-12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

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目前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达到100.0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或“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华讯科技尚未收到关于上述股票被冻结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书,暂不能确认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3.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50%,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最近一年,华讯科技存在以下债务逾期记录:

①金额较大的金融机构融资逾期记录

②债券违约情况

华讯科技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114350.SZ,债券简称:18华讯02)余额5亿元,起息日2018年7月2日,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华讯科技于2020年7月2日未能按期偿付利息,构成债券违约情形。

华讯科技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4304.SZ,债券简称:18华讯01)余额5亿元,起息日2018年2月9日,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由于华讯科技未能按时支付“18华讯02”公司债券的自2019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间的利息,从而构成“18华讯01”的债券违约事件。

华讯科技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代码:114407.SZ,债券简称:18华讯03)余额1亿元,起息日2018年12月10日,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鉴于“18华讯02”公司债券已发生违约的情形,“18华讯03”被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2020年7月2日提前到期。2020年7月14日,华讯科技未能于8个交易日内兑付“18华讯03”的本金和相应利息,债券发生加速到期违约。

华讯科技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112553.SZ,债券简称:17华讯02)余额5.40亿元。华讯科技应于2020年7月19日(因遇节假日,实际兑付日延期至2020年7月20日)兑付本息。截至兑付日终,华讯科技未能按期偿付本息,构成债券违约情形。

华讯科技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代码:112572.SZ,债券简称:17华讯03)余额0.16亿元。华讯科技应于2020年7月17日兑付本息。截至兑付日终,华讯科技未能按期偿付本息,构成债券违约情形。

2020年7月2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维持华讯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下调“17华讯02”和“17华讯03”的信用等级至C。

2020年2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全部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250,448股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因华讯科技与天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投资”)买卖合同纠纷,天浩投资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对本公司、华讯科技、吴光胜先生及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相应债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对本公司、南京华讯、华讯科技及吴光胜先生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到期及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000股被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250,448股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全部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对本公司、南京华讯、华讯科技及吴光胜先生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6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5,250,448股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6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全部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

(2)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于2020年5月30日发布《关于解除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上述已公告的未履行程序的担保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事项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

华讯科技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目前华讯科技正积极核实相关诉讼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司法轮候冻结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华讯科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0-126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230,946,25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的98.35%。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股份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光胜先生尚未收到关于上述股票被冻结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书,暂不能确认上述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2.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50%,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最近一年,华讯科技存在以下债务逾期记录:

①金额较大的金融机构融资逾期记录

②债券违约情况

华讯科技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114350.SZ,债券简称:18华讯02)余额5亿元,起息日2018年7月2日,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华讯科技于2020年7月2日未能按期偿付利息,构成债券违约情形。

华讯科技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4304.SZ,债券简称:18华讯01)余额5亿元,起息日2018年2月9日,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由于华讯科技未能按时支付“18华讯02”公司债券的自2019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间的利息,从而构成“18华讯01”的债券违约事件。

华讯科技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代码:114407.SZ,债券简称:18华讯03)余额1亿元,起息日2018年12月10日,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鉴于“18华讯02”公司债券已发生违约的情形,“18华讯03”被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2020年7月2日提前到期。2020年7月14日,华讯科技未能于8个交易日内兑付“18华讯03”的本金和相应利息,债券发生加速到期违约。

华讯科技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112553.SZ,债券简称:17华讯02)余额5.40亿元。华讯科技应于2020年7月19日(因遇节假日,实际兑付日延期至2020年7月20日)兑付本息。截至兑付日终,华讯科技未能按期偿付本息,构成债券违约情形。

华讯科技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代码:112572.SZ,债券简称:17华讯03)余额0.16亿元。华讯科技应于2020年7月17日兑付本息。截至兑付日终,华讯科技未能按期偿付本息,构成债券违约情形。

2020年7月2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维持华讯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下调“17华讯02”和“17华讯03”的信用等级至C。

2020年2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全部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250,448股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因华讯科技与天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投资”)买卖合同纠纷,天浩投资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对本公司、华讯科技、吴光胜先生及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相应债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对本公司、南京华讯、华讯科技及吴光胜先生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到期及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000股被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250,448股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全部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对本公司、南京华讯、华讯科技及吴光胜先生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6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5,250,448股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2020年6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全部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上述公告。

(2)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于2020年5月30日发布《关于解除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上述已公告的未履行程序的担保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事项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目前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及控股股东华讯科技正积极核实相关诉讼情况。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上述股份轮候冻结事项股份数量占比较小,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3、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华讯科技及吴光胜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