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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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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0-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2020-05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陶国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8,792,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9%,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0,792,00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8,000,000股,其中质押139,907,52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5,907,5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4,000,000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陶国平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陶国平先生于2020年9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本次减持的股份全部交易给其儿子陶冶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陶国平先生与陶冶先生为父子关系,双方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陶国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0-051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收到公司陶冶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陶冶先生于2020年9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一致行动人陶国平先生受让公司股份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本次权益变动后,陶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权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股票代码:600527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陶冶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496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平稳过渡和培养新一代接班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江南高纤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0年9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一致行动人陶国平受让公司股份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2,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江南高纤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陶 冶

日期:2020年9月2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和地点

1、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15:00

2、查阅地点

上市公司: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

联系人:陆正中

联系电话:0512-6571256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陶 冶

日期: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