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9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佳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0-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8日。自2020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含)为本基金的第十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非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1.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本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注:3.2.1.1、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1.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非直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本基金暂不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2)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3)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无。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上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广发汇佳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2、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7.3、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8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20年9月18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7.4、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7.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稳健优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六个月,在六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六个月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六个月后对应日(不含)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1.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范围。

具体费率如下:

注:3.2.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2.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3.2.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3.2.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转换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4.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4.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1.3具体转换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持有六个月以上不收取赎回费。

2)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1、某普通投资者N日持有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少于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稳健优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类份额,假设N日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广发稳健优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50×0.10%=10.5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稳健优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1.5%一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的申购费率0.8%=0.7%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050×(1-0.10%)×0.7%×1÷(1+0.7%×1)=72.92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0.5+72.92=83.42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稳健优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0-83.42)÷1.150=9057.90份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5.1.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5.1.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5.2、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5.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规则》。

5.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3)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商行、东莞农商行、嘉兴银行、江南农商行、苏州银行、深圳新兰德、和讯科技、厦门鑫鼎盛、汇林保大、上海挖财、大河财富、陆享基金、民商基金、度小满、诺亚正行、深圳众禄、上海天天、好买基金、蚂蚁杭州、上海长量、同花顺、北京展恒、上海利得、嘉实财富、北京创金启富、宜信普泽、苏宁基金、格上富信、浦领基金、通华财富、恒天明泽、汇成基金、一路财富、北京钱景财富、北京唐鼎耀华、植信基金、济安财富、上海万得基金、凤凰金信、上海联泰、金海九州、坤元基金、基煜基金、中正达广、伯嘉基金、陆金所、金石基金、盈米财富、和耕传承、奕丰金融、中证金牛、懒猫金服、北京肯特瑞、中民财富、金斧子、蛋卷基金、信诚基金销售、中欧财富、万家财富、华夏财富、洪泰财富、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弘业期货、大有期货、华泰期货、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长江证券、安信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民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华南、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信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中泰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五矿证券、华鑫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中山证券、国融证券、粤开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英大证券、华融证券、中天证券、大通证券、万和证券、首创证券、开源证券、华金证券、联储证券、阳光人寿、中国人寿、泉州银行、中原银行等代销机构(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6.2场内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本公告仅对广发稳健优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投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8.2、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六个月,在六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六个月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六个月后对应日(不含)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8.3、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8.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高股息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变更登记手续,调整自2020年9月3日生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增加万得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9月3日起,本公司增加万得基金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万得基金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万得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万得基金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万得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万得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万得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万得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万得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万得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万得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万得基金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0712782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盈米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9月3日起,本公司增加盈米基金为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盈米基金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盈米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盈米基金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盈米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盈米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盈米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盈米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盈米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盈米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盈米基金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

增加天天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9月3日起,本公司增加天天基金为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天天基金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天天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天天基金推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元。天天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天天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天天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天天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天天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天天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股东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6,000万元,期限1年,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其中,公司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3,037万元,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2,963万元,即两方股东按各自出资额占两方合计出资额的比例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和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已根据武汉海吉星公司实际资金使用需求按出资比例分期拨付资金共计3,037万元,截至2020年9月1日,上述借款已全部到期,武汉海吉星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借款的全部本金和资金占用成本。

武汉海吉星公司其他借款历史逾期情况以及公司为武汉海吉星公司到期银行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7月14日和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逾期原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武汉海吉星公司所负责项目仍处于招商培育阶段,项目业务开展受到疫情影响,暂无充足资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武汉海吉星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动项目招商工作,以及推进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集散中心还建项目政府回购事宜,武汉海吉星公司已与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签署《还建项目回购框架协议》,还建项目回购款审计工作已完成,待签订正式回购合同并收到回购款后,武汉海吉星公司将优先偿还股东借款。公司将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等因素,与武汉海吉星公司及其他股东积极沟通还款相关措施。

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武汉海吉星公司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7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年9月4日起在中大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期货”)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 类:003479,B 类:003480)

财通资管鸿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7915,C类:007916)

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360,C类:006361)

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5680)

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5682)

财通资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4900,C 类:004901)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大期货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费率适用于申购费率,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与申购一致。

2、投资者在中大期货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参加中大期货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办理规则、程序及折扣费率请遵循其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者可通过中大期货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10-999

网址:http://www.zdqh.com/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

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大期货有限公司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