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6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持有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3,731,108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51,415,894股的34.50%。智创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鸿永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3,731,122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34.50%。智创投资和景鸿永泰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7,462,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景旺电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智创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514,100股,占公司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51,415,894股的 1.0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智创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基于对目前市场形势及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智创投资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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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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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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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智创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票。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智创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票。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智创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票。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目前二级市场形势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智创投资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9/4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0年8月29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勇先生、刘羽先生、邓利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卓军女士、独立董事何为先生、独立董事罗书章先生、独立董事贺强先生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95.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5,90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 3366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向珠海景旺进行增资,增加珠海景旺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景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本次增资款项将汇入珠海景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项管存。
董事会已获得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的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前述申请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新增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0年8月29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向珠海景旺进行增资,增加珠海景旺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景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本次增资款项将汇入珠海景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项管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
●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已获得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95.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5,90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向珠海景旺进行增资,增加珠海景旺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景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本次增资款将汇入珠海景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项管存。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该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产品为应用于5G通信设备、服务器、汽车等领域的高多层刚性电路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利
地址: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西路596号10栋101-147房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柔性线路板,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的表面贴组装加工业务,对外贸易进出口业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及国家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二)本次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实施前,珠海景旺的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珠海景旺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实施后,珠海景旺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5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珠海景旺100%的股权。
(三)珠海景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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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景旺,本次对珠海景旺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及风险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珠海景旺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已获得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自有资金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向珠海景旺进行增资,增加珠海景旺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景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本次增资款项将汇入珠海景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项管存。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
● 现金管理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95.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5,90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4、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属于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银行综合授信: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新增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 互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
●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议案所涉及的上市公司最高担保额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新增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景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柔性”)合计新增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全部结束为止、担保范围包括实际发生的授信额度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以公司、子公司办理的实际业务及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与银行签署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具体的业务手续。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所涉及的上市公司最高担保额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授信额度与担保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办理授信业务的银行、拟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担保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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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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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的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前述申请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人日常经营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
2、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做好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最高额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