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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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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053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9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9日,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一05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05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通化东宝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8号)核准,向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一奎、程建秋、王鹏、姚景江、通化吉祥创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化吉发智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殿军、石光共计9名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5,726,97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各项税费)人民币23,304,501.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7,675,410.57元。截止2016年7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1126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准专字[2016]1668号《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7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30,787,749.82元。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5,584,231.49元置换己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1、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6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9)。截止2017年7月31日,本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2、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截止2018年8月2日,本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3、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截止2019年8月27日,本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4、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截止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597.4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66,976.20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委托理财计划事项之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3)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公司于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委托理财计划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20-05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 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投资产品金额: 计划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投资类型: 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

一、委托理财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0年9月3日,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入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

二、 资金来源、投资期限、实施方式

(一) 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 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

(三)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实施委托理财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 投资风险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因此投资风险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议案规定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委托理财计划事项之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委托理财计划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九月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9月3日下午15:00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等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3、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长金文泉;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层会议室。

7、参会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9、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177,267,3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89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9,701,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8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97,565,6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31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31,943,4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5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31,943,4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523%。

二、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公司整体搬迁暨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267,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3,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267,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3,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向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56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3,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关联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出资参与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56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943,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关联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爽、文立冰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蚌埠光睿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5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蚌埠光睿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1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6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47.6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9.75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90.7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蚌埠光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光睿房地产”)接受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提供9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恒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恒汇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绵阳恒汇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蚌埠光睿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0年4月22日和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0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20.8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0-085。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蚌埠光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9年04月08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蒋必强;

(五)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延安南路386号琥珀新天地和苑商业1幢00013室 ;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阳昇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蚌埠光睿房地产接受中建投信托提供9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恒汇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绵阳恒汇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蚌埠光睿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0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蚌埠光睿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恒汇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绵阳恒汇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

综上,本次公司对蚌埠光睿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6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47.6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16.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9.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9.82%。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90.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07.83%。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孙公司河南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科泰”)的通知,河南科泰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一、主要变更事项:

二、变更后《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

1、名称:河南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45060498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荥阳市工业路建设路中车高科园5号楼102室

5、法定代表人:王巨龙

6、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7、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8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制冷设备;制冷设备技术开发;温控设备技术开发;粮食、肉食品、水产品的保鲜、贮藏、运输的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技术开发与制造;汽车电子装置(车辆温控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开发与制造;地铁、城市轻轨车辆温控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开发与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债券代码:155554 债券简称:19金证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及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0-06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岷波先生持公司股份数量为77,026,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5%。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含本次)数量为22,2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8.82%,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徐岷波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及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徐岷波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7026,471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徐岷波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8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2020年8月份,公司销售生猪163.4万头,销售收入59.12亿元。

2020年8月份,公司商品猪销售均价34.47元/公斤,比2020年7月份下降2.16%。

2020年8月份,商品猪价格整体呈现震荡下滑。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风险提示

(一)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动物疫病是畜牧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特别是2018年8月份以来爆发的非洲猪瘟,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证券代码:002714 优先股代码:140006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公告编号:2020-12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询问,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及相关风险提示详见公司2020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