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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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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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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不动产权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动产权证情况如下:

注:龙口公司因搬迁原因,不动产权证上无房产

(3)境外资产

发行人子公司美国安德利拥有其办公地位于39 Enchanted,Irvine, California 92688的产权。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房屋产权证均有相应土地使用权证;发行人子公司白水公司名下划拨土地(白国用(2011)第170005号)已申请依法收回,徐州安德利名下出让土地(丰国用(06)第0536号)无房屋。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土地使用权摊销情况如下:

注:取得时间即为摊销起始月。

1、土地使用权

注:安岳公司土地使用权证中有77,652.30m2面积土地已计入不动产权证川(2019)安岳县不动产权第0003824号-第0003831号中。

公司子公司白水安德利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白国用(2011)第170005号,位于白水县杜康镇街道东段北侧面积为30,480㎡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2018年11月,白水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白水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持有国有划拨土地的处理意见》并确认,(1)为促进该地区苹果产业化进程、解决果农卖果难的问题,该县根据产业规划,将位于白水县杜康镇街道东段北侧面积为30,480㎡的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白国用(2011)第170005号),划拨给白水安德利用于浓缩果汁加工项目。白水安德利持有该宗土地后每年均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2)受客观环境因素影响,该县相关产业建设项目暂未能推进,截至目前该宗土地未进行任何用途,白水安德利未使用划拨土地、未在划拨土地上进行任何项目建设。长期以来,白水安德利均严格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遭受行政处罚的情况;(3)该县正在研究制定该宗土地的使用规划,在政府确定该土地的规划用途后,将按照白水安德利申请依法收回该宗土地。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因白水安德利持有划拨土地的问题,导致白水安德利遭受行政处罚或者任何经济损失,其将全额补偿。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4个商标,该等商标已注册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7项专利,该等专利已取得了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2019年2月2日,龙口公司与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将申请日为2009年10月30日,专利号为200910229389.6,名为:一种无菌贮存的浓缩苹果清汁直接灌装无菌液袋的方法及专用设备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转让给公司。

上述发行人4、6两项专利为发行人与专利共有人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共同开发,各方对专利使用已有明确约定,发行人有权自主授权第三方使用相关专利,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无权授权第三方使用相关专利。

4、主要荣誉及成就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及成就如下:

(三)发行人与他人间资产许可情况

1、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情况

(1)房屋租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2、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美国子公司在美国租赁4处仓库用于存放浓缩苹果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青岛租赁1处仓库用于存放浓缩果汁。

出租方青岛师帅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出租仓库所在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但未获得出租仓库的房产权属证书。发行人及出租方青岛师帅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书面说明,该仓库所在宗地坐落于红石崖二十二号路南侧,权利人为青岛师帅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出租方青岛师帅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办理该等仓库的房产权属证书,其权属并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如因上述出租物业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将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损失;发行人前述承租物业主要用于临时仓储,如后续不能继续使用,发行人寻找替代仓库也较为容易不存在障碍,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浓缩果汁的加工生产及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BVI东华、安德利集团、BVI平安、BVI弘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安、王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交易主要是向各关联方销售浓缩果汁、果渣、柠檬油等产品。

(1)向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台湾一家大型食品公司,是中国知名果汁饮料制造商,其下属公司成都统一和广州统一合计持有公司17.81%股份。公司与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系基于产业上下游合作的业务背景,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将持续进行。公司向统一企业销售产品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符合公司正常的商业利益诉求,具有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统一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注1:根据协议,“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该类产品的销售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2)在中国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历史价格”指公司销售部门监管及保存的交易记录表所载与独立第三方近三个月内就类似产品进行的所有交易的平均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与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框架协议下根据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下属公司需求情况,与其分别签订单独的购销合同。合同的出厂价与同一时间段与其他内销客户的合同出厂价接近,定价是公允的。

(2)向安德利果胶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与安德利果胶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注1:根据协议,“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该类产品的销售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2)在中国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历史价格”指公司销售部门监管及保存的交易记录表所载与独立第三方近三个月内就类似产品进行的所有交易的平均价格。

安德利果胶是大型果胶生产销售企业。公司与安德利果胶的关联交易系基于产业上下游合作的业务背景,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将持续进行。

公司与安德利果胶销售商品的业务主要是销售果渣。果渣为公司生产各类果汁的副产品,分为果胶渣、饲料渣等。果胶渣是生产果胶的主要原材料。果胶作为一种无毒无害的纯天然食品添加剂,广泛地用于食品工业中,它是优良的胶凝剂、稳定剂、增稠剂、悬浮剂、乳化剂。国内果胶行业生产企业较少,各果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果渣多出售给各类饲料企业以生产饲料。公司则将大部分果胶渣销售给安德利果胶以继续提取果胶,其余饲料渣则销售给周边饲料厂或个人,用于生产饲料。

根据安德利果胶管理层介绍,2018年安德利果胶生产的非苹果胶产品较多,对苹果渣需求少,所以2018年采购金额较低;公司与安德利果胶签署的《2019-2021年度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约定安德利果胶向公司采购产品和服务的预算最高年度交易总额均为人民币5,000万元,2019年向安德利果胶的销售金额处于正常水平。

(3)向Mitsui Foods Inc.和Bussan Food Materials Co., Ltd.销售商品

日本三井成立于1947年7月25日,注册在日本东京,截至2018年9月30日资本金为341,481,648,946日元,主要经营范围:钢铁制品、金属资源、基础设施项目、机械与运输系统、化学品、能源、食品、流通事业、医疗及服务事业、消费者关联事业、ICT事业、职能开发。日本三井是国际综合商社,股票在东京、名古屋、札幌、福冈等交易所上市。

Mitsui Foods Inc.和Bussan Food Materials Co.,Ltd.为受日本三井控制的贸易企业,饮料及食品配料贸易是其业务的一部分。公司产品浓缩果汁为生产各种软饮料的基本原材料,可作为饮料打底、调香调味、调浓度等应用。公司与日本三井的交易系基于产业上下游合作的业务背景,公司向日本三井销售产品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符合公司正常的商业利益诉求。公司与Bussan Food Materials Co., Ltd.公司自2002年左右开始建立合作关系,并一直持续至今。

(4)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向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为零星销售小包装果汁,合计金额分别为13.89万元、33.21万元和18.83万元,关联方采购后用作员工福利,均为零星小额业务。

2、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和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较低。

公司向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的交易主要是污水处理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向安德利果胶提供劳务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2017年开始,公司出租仓库给安德利果胶,收取仓储费;2017年、2018年,公司为安德利果胶灌装少量胶原蛋白饮料;2018年,公司将部分通用备件销售给安德利果胶;2019年,公司向安德利果胶提供烘干果渣服务及出租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3、购买商品及购买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购买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购买劳务主要是购买电力和蒸汽等能源动力,以及购买建筑安装、住宿服务等劳务。上述交易总额及占营业成本比例均较低。

(1)向礼泉亿通热力有限公司及烟台亿通热电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及购买劳务

报告期内,烟台亿通热电有限公司为烟台亨通热电有限公司子公司,礼泉亿通热力有限公司曾为烟台亨通热电有限公司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与烟台亨通热电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情况如下:

注1:根据协议,“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该类产品的销售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2)在中国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向礼泉亿通热力有限公司及烟台亿通热电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交易主要是采购蒸汽、电力、材料等,定价是公允的。

(2)向烟台新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及购买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烟台新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情况如下:

注1:根据协议,“市场价”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该类服务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2)在中国正常商业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向烟台新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劳务的交易主要是支付维修费、工程费用等。

(3)向安德利果胶购买商品及购买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安德利果胶购买商品及购买劳务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因公司办公楼与安德利果胶共用水电表,安德利果胶代为支付水电费,之后公司再支付给安德利果胶;2017年、2018年,公司采购安德利果胶的部分玻璃瓶用作灌装“果U加”饮料;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部分果胶产品用作员工福利以及对外捐赠;报告期内,因公司子公司烟台果汁饮料的污水委托安德利果胶处理,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给安德利果胶。

(4)向统一企业购买商品及购买劳务

单位:万元

2017年,因子公司果汁饮料与统一企业下属公司统利饮料共用水表,由统利饮料代付水费后向公司收取;审核认证费系统一企业对白水公司和徐州公司进行供应商认证收取的费用。

(5)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购买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烟台养马岛安德利度假村有限公司、烟台安德利度假酒店采购餐饮、住宿服务用于日常经营的业务招待;2018年,公司向烟台亨力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混凝土用于房屋维修;2019年,公司向烟台安德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向烟台崑龙温泉有限公司采购餐饮、洗浴等用于日常经营的业务招待;该等关联采购金额非常小,为零星小额业务。

4、关联租赁及租金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并获取租金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2016年起,公司将办公大楼部分楼层出租给安德利果胶,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租赁合同每年一签,年租金均为120元/平方米,其中房屋租金80元/平方米,管理费40元/平方米。2017年开始,公司将仓库大棚闲置部分、部分冷风库和仓库出租给安德利果胶。

自2019年4月起,公司将办公大楼部分楼层出租给烟台安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研发中心大楼部分楼层出租给烟台安德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年租金分别为12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属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未来该关联交易仍将继续发生。

6、关联方应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款项主要是应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的销售账款,余额有一定波动,系正常的经济往来结果。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末,公司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房租、物业管理费等,余额较小。2019年末,公司无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7、关联方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采购商品、劳务的账款,余额略有波动,2018年末及2019年末余额较小。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购买及销售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及销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公司从安德利果胶购买饮料灌装系统、风冷机组和软化水设备等固定资产。2019年,公司向烟台崑龙温泉销售资产为处置固定资产。

2、关联方资金往来

(1)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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