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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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0-06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业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薛飞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田媛出席会议;副总经理谢军先生、财务总监张永林先生、总工程师刘林元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通过。

2、 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包括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 谢阿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0-06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田媛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5%。上述股份来源为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19年1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级管理人员田媛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田媛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田媛女士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田媛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后续减持计划, 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