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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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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4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0年9月4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0年9月4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B 座、C 座A 座3701大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GEORGE MOHAN ZHANG 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2,284,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7,400,000股的65.448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039,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3%。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2,261,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375%。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016,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4%。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券商代表。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42,2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33,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848%;反对33,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15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逐项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文件的议案》

议案4.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非日常经营性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284,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39,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谭清律师、赵莹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