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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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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和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以下简称“GS Shandong”)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20%。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均是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体,两个主体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因GS Shandong为外资股东,我公司工商登记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8年4月,宽街博华及GS Shandong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承诺的期限已届满。截至目前,二者已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已与实际情况不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变更情况以获得工商审批结果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28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和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以下简称“GS Shandong”)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20%。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均是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体,两个主体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因GS Shandong为外资股东,我公司工商登记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8年4月,宽街博华及GS Shandong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承诺的期限已届满。截至目前,二者已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已与实际情况不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变更情况以获得工商审批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和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以下简称“GS Shandong”)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20%。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均是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体,两个主体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因GS Shandong为外资股东,我公司工商登记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74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8年4月,宽街博华及GS Shandong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承诺的期限已届满。截至目前,二者已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已与实际情况不符。

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以获得工商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3楼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1日

至2020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9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9月16日上午11:3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三十五楼证券部

邮编:266100

联系人:张兵、崔娜

联系电话:0532-58668898

传真:0532-58668998

邮箱:lqzhengquan@iliqun.com

(三)登记时间:2020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