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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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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17:00时(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联系人:徐薇

邮政编码:2000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10日,即2020年9月10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本次会议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表决票方式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17:00时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将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方式送至本基金管理人如下地址,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邮政编码:200020

(二) 网络表决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通过网站开设的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专区进行网络表决;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平台进行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使用其预留的查询密码进行登录,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投票专区进行投票时,需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三)电话表决: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进行表决。本基金管理人也将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

通话过程中将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身份核实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表决。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在会议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下一工作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 纸质表决票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或表决意见空白、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网络表决票

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提交网络表决票,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电话表决票

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拨打客服热线进行电话表决或在会议投票表决规定期间内由基金管理人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电话联系,该等通话内容形成录音资料,录音内容完整涵盖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确认及对所有议题进行的明确表决意见,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或多途径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电子表决票提交的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电话表决票以电话录音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下同);

2、本次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地址:江宁路 418 号 801 室 电话:

021-32170132 联系人:陈思清)

4、见证律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咨询。

3、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能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七日

附件一:《关于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的议案》

附件二:《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事项。(具体修改说明见附件四)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市场情况确定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具体时间并根据法律法规对《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附件二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关于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内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未选或表决意见空白、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且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字/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3、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0年10月10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1、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0年12月10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的情况下,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拟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事项。

2、本次《关于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16日,并自2020年10月17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红利再投资除外)。

2.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当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本基金自2020年10月17日起进入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场外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场内申购时,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基金的,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对于场内申购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2)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执行。

(3)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场外申购和场内申购均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场外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先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再采用截位方式,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1: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0,000.00元场外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0/(1+1.50%)=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07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场外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50%,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9383.07份A类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0,000.00元场内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0/(1+1.50%)=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份(保留至整数位)

实际净申购金额=9383×1.0500=9852.15元

退款金额=10,000.00-9852.15=147.85元

即:该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0,000.00元场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1.50%,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9383.07份A类基金份额,并得到退还金额147.85元。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0.00元场外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00/1.0500=47,619.05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50,000元场外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47,619.05份C类基金份额。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对于场内赎回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针对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18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针对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场内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后的余额,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1: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场外或场内赎回本基金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7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78.75=10421.25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持有时间为10日,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21.25元。

例2: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30日,则赎回适用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1480=11,480.00元

赎回费用=11,480.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0.00=11,480.0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外或场内赎回1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持有期大于30日,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80.00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日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3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本基金仅开通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若投资者需要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的转换,须先通过跨系统转托管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场外基金份额的转换。

(2)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渠道开通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债券,基金代码:161902)、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万家优选,基金代码:161903)、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万家红利,基金代码:161907)、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万家添利,基金代码:161908)、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基金代码:A类:161910,C类:006085)、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180指数,基金代码:519180)、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和谐,基金代码:519181)、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引擎,基金代码:519183)、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精选,基金代码:519185)、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稳增,基金代码:A类:519186,C类:519187)、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恒利,基金代码:A类:519188,C类:519189)、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双利,基金代码:519190)、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新利,基金代码:519191)、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货币,基金代码:A类:519508,B类:519507,R类:519501)、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日日薪,基金代码:A类:519511,B类:519512,R类:519513)、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瑞丰,基金代码:A类:001488,C类:001489)、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瑞兴,基金代码:001518)、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品质生活,基金代码:519195)、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简称:万家新兴蓝筹,基金代码:519196)、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颐达,基金代码:519197)、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颐和,基金代码:519198)、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基金代码:A类:519208,C类:519209)、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安,基金代码:A类:003329,C类:003330)、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璟,基金代码:A类:003327,C类:003328)、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瑞富,基金代码001530)、万家1-3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1-3年政策性金融债,基金代码:A类:003520,C类:003521)、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家享中短债,基金代码:A类:519199,C类:007926,E类:007927)、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丰,基金代码:A类004079,C类004080)、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消费成长,基金代码:519193)、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基金代码:519212)、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鑫享纯债,基金代码:A类:003747,C类003748)、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睿选,基金代码:004641)、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类:005313,C类:005314)、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经济新动能,基金代码:A类:005311,C类:005312)。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委托,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可与万家货币R类份额、万家日日薪R类份额转换;但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万家货币R类份额和万家日日薪R类份额仅可以转入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反之不可。

(3)本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4)本公司对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5)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网址:http://www.wjasset.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6.2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各代销机构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3场内销售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另行公告。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上市交易后或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权证等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包括生猪养殖业务,现公司就每月生猪销售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年8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公司2020年8月销售生猪107.12万头(其中仔猪40.92万头,商品猪66.20万头),环比增长17.47%,同比增长232.93%;销售收入38.70亿元,环比增长23.67%,同比增长534.65%。

商品猪(扣除仔猪后)销售均价36.30元/公斤,较上月下降0.87%;均重131.43公斤/头,较上月增长3.94%。

2020年1-8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470.84万头,同比上升18.47%;累计销售收入177.11亿元,同比增长193.93%。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二、原因说明

2020年8月,公司生猪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同比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生猪产能释放和销售价格增幅较大所致。

2020年1-8月,公司生猪累积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较大主要是由于生猪销售价格增幅较大所致。

三、风险提示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投资风险:

(1)公司目前主要有“生猪养殖、饲料、兽药”三大业务板块,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销售情况,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

(2)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对经营业绩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一225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8月份生猪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关联交易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新投”)于2002年首次投资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信”),截至目前投资年限已18年,累计收到分红19,494.27万元。山东国信于2017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H股挂牌上市,山东高新投持有的股份性质为内资股,短期内无法在二级市场直接退出。

为加速创投资本循环,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公司根据自身投资及退出经营计划,结合市场相关情况,公司考虑对外出售持有的山东国信股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集团”)拟进行内部资源整合并拟购买山东国信的股份。

经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以2.1614元/股的价格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山东高新投所持有山东国信全部股权转让给鲁信集团,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定价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该交易价格,预计山东高新投可通过本次交易回笼资金4.86亿元,预计实现投资收益3.83亿元。

二、交易标的经营情况

根据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东国信总资产145.72亿元,净资产98.1 亿元;2019年1-12月,总经营收入18.87亿元,净利润6.64亿元。具体可参阅山东国信2020年4月26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要求,山东国信披露了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际审阅准则审阅的2020年中期财务数据。因受疫情影响,公司未对山东国信2020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开展专项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山东国信总资产160.68亿元,净资产100.69亿元;2020年1-6月,总经营收入11.37亿元,净利润5.14亿元。具体可参阅山东国信2020年8月25日披露的2020年中期业绩公告。

三、风险提示

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银保监部门等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存在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20-45

债券代码:155271 债券简称:19鲁创01

债券代码:163115 债券简称:20鲁创0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

山东国信全部股份的补充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7日

关于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