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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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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0-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2020-09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680,772,300.00元。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3号)文件核准,公司A股配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6元,截至2020年7月21日止,本次A股配股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1,702,997,123股,收到原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704,358,537.58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83,398,830.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0)第00339号)。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根据公司2020年8月19日披露的《H股配股发行结果及配股股份变动公告》,公司H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港币24.07亿元(相当于约人民币 21.94 亿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23.46亿元(相当于约人民币 21.38 亿元)。

二、配股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7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80,772,300.00元,投向为子公司增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7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391号),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截至2020年7月21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680,772,3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董事会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7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391号),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截至2020年7月21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就本次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金额为配股方案经董事会审议之日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投资者利益及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680,772,3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金额为配股方案经董事会审议之日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发展需要。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680,772,3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2020-093

债券代码:122234.SH 债券简称: 12招商03

债券代码:122374.SH 债券简称: 14招商债

债券代码:143342.SH 债券简称: 17招商G2

债券代码:143369.SH 债券简称: 17招商G3

债券代码:143460.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1

债券代码:143627.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3

债券代码:143712.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5

债券代码:143392.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6

债券代码:143762.SH 债券简称: 18招商G8

债券代码:155208.SH 债券简称: 19招商G1

债券代码:163757.SH 债券简称: 20招商G1

债券代码:163814.SH 债券简称: 20招商S2

债券代码:163924.SH 债券简称: 20招证G2

债券代码:163925.SH 债券简称: 20招证G3

债券代码:150930.SH 债券简称: 18招F10

债券代码:151412.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3

债券代码:151413.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4

债券代码:151495.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5

债券代码:151496.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6

债券代码:151600.SH 债券简称: 19招商F8

债券代码:166206.SH 债券简称: 20招商F1

债券代码:166414.SH 债券简称: 20招商F3

债券代码:166415.SH 债券简称: 20招商F4

债券代码:166701.SH 债券简称: 20招商F5

债券代码:166996.SH 债券简称: 20招商F6

债券代码:166997.SH 债券简称: 20招商F7

债券代码:145340.SH 债券简称: 17招商Y1

债券代码:145371.SH 债券简称: 17招商Y2

债券代码:145545.SH 债券简称: 17招商Y3

债券代码:145579.SH 债券简称: 17招商Y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0年1-8月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851.28亿元,借款余额为905.85亿元。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169.31亿元,累计新增借款263.46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0.95%,超过20%。

二、2020年1-8月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一)银行贷款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171.61亿元,变动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0.16%,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短期借款增加。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发行债券(包括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次级债券、金融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境外债)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101.48亿元,变动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1.92%,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四)其他借款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9.64亿元,变动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13%。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稳定,盈利能力良好,所有债务均已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