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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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07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之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之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7日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9:15-2020年9月7日下午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

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1,535,3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24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744,2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067%。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0,791,0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181%。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422,6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4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5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87,464,8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414%。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65,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619%;反对8,423,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268%;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78,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507%;反对8,423,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66%;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10,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747%;反对8,231,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188%;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823,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751%;反对8,231,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88%;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35,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50%;反对8,10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485%;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48,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168%;反对8,105,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71%;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3、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428,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3825%;反对52,413,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4110%;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41,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81%;反对52,413,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757%;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70,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8148%;反对58,791,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9900%;弃权3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83,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178%;反对58,791,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888%;弃权3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5%。

5、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896,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356%;反对7,944,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579%;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110,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993%;反对7,944,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45%;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6、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854,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119%;反对7,986,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816%;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68,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516%;反对7,986,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23%;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77,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687%;反对8,063,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248%;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91,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645%;反对8,063,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3%;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84,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725%;反对8,02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041%;弃权3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97,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22%;反对8,026,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77%;弃权3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01%。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4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反对8,098,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446%;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55,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4%;反对8,098,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94%;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10、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59,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7537%;反对8,981,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398%;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73,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264%;反对8,981,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574%;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35,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50%;反对8,10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485%;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48,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168%;反对8,105,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71%;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35,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50%;反对8,10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485%;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48,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168%;反对8,105,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71%;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4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反对8,098,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446%;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55,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4%;反对8,098,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94%;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35,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50%;反对8,105,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485%;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48,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168%;反对8,105,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71%;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990,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83%;反对7,850,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52%;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04,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054%;反对7,850,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84%;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宜昌高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463,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4025%;反对52,377,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3910%;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7,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484%;反对52,377,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2354%;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35,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50%;反对7,993,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854%;弃权4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48,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168%;反对7,993,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99%;弃权4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3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4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反对7,968,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17%;弃权4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55,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244%;反对7,968,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23%;弃权4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231,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52%;反对7,799,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524%;弃权5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11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086%;反对7,799,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03%;弃权5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11%。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48,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522%;反对8,09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413%;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61,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312%;反对8,092,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26%;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204,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72%;反对7,962,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8%;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91,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83%;反对7,962,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56%;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2%。

上述议案(一)至(十三)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小兵、李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