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及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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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年9月9日对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0000.00元(不含1000000.00元)的申购业务申请进行限制,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000.00元,则单笔金额超过1000000.00元的申请(若有)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000.00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 1000000.00 元(含 1000000.00 元)以下的申购以及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将于2020年9月10日恢复大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登陆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uianfund.cn或拨打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56711690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9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申万军工(163115);分级基金场内简称:军工A级(150186),军工B级(150187))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申万军工A份额与申万军工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申万军工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B份额于基金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9月30日)开市起开始停牌至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10:30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为非交易日,则发布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获取相关信息。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利君股份,股票代码:00265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0年9月4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不存在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直销中心调整最低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的公告
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之B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0年9月10日起调整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最低金额限制,由“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仅接受单笔交易金额超过2000万元(含)的申请,且本基金有权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调整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仅接受单笔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申请,且本基金有权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之B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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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9月10日起增设B类基金份额,并自2020年9月10日起开放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同时本基金原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已于2015年2月2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于2015年1月28日刊登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投业务,开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销售机构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对于B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或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结为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必须在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及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必须在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价格按照“确定价”原则计算,即申购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B类基金份额赎回。B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2)强制赎回费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基金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指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价格按照“确定价”原则计算,即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赎回款一并支付给投资者,分两种情况处理:
(1)部分赎回
1)投资者部分赎回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如该类基金份额其未付收益为正,或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该类基金份额按照1.00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该类基金份额未付收益负值时,赎回金额计算如下: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
2)投资者部分赎回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该类基金份额按照1.00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该类基金份额未付收益负值时,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该类基金份额当前未付收益。
(2)全部赎回
1)当投资者在全部赎回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支付给投资者,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规定投资者在全部赎回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未付收益与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支付给投资者,则赎回金额包括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和未付收益两部分,具体的计算方法为: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该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如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规定投资者在全部赎回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未付收益不与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支付给投资者,未付收益将结转为份额后留存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
2)当投资者在全部赎回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支付给投资者。
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6%;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6%;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2%;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6%;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6%;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2)当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投资者转入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www.efunds.com.cn)等进行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5,00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该客户持有的5,000,000份B类基金份额待支付收益为10,000.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5,000,000×1.00=5,0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5,000,0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5,000,000-0)×1%÷(1+1%)= 49,504.95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 49,504.95= 49,504.95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0,000.00=5,000,000- 49,504.95+10,000.00= 4,960,495.05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4,960,495.05÷1.020= 4,863,230.44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可进行相互转换,除非基金管理人公告开通。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由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转换到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单笔转换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
7)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包括该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包括该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 B类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联系人:王峰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联系人:王程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6.2非直销机构
暂无,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或转换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 公司”)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军工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军工分级,基金代码:502003;易方达军工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A,基金代码:502004,易方达军工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B,基金代码:502005)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9月7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易方达军工分级A类份额、B类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易方达军工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军工分级、军工A与军工B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开市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下一交易日开市恢复交易。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B类基金
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B类基金份额增设方案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同时原基金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份额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并公告。
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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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B类基金份额的申赎价格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按照“确定价”原则计算,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三)B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
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为0.33%,托管费年费率为0.10%。
2.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
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四)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五)B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六)B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每日分配。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该收益将会计确认为实收基金,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通常情况下,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对于可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经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日支付。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详见附件《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部分。
三、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事宜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自2020年9月10日起生效。
四、B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一)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峰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程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附件:《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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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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