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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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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100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圣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电气”)、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远东电池”)。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远东电缆、圣达电气、江西远东电池分别提供人民币31,000.00万元、4,000.00万元、5,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远东电缆、圣达电气、江西远东电池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84,542.3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相关年度授权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风险提示:若被担保人受国家政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完全或部分无法履约的情况,公司可能存在承担担保金额范围内相应担保责任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1,000.00万元,公司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协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圣达电气分别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苏州农村商业有限公司泰兴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合计4,000.00万元),公司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西远东电池向宜春市金控助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借款业务,借款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业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4月28日)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5月20日)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远东电缆、圣达电气、江西远东电池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90,000.00万元、70,000.00万元、95,0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0-051)。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8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张希兰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气、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电缆盘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制造工技能等级鉴定;贵金属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东电缆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名称:圣达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泰兴虹桥工业园区六圩港大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李民

经营范围:电缆附件、电力金具制造、销售;铜箔制造、销售;纯铜接触线、铜合金(银、锡、镁)接触线、铜合金绞线、银铜合金杆、合金铜杆、铜管、异型铜排棒坯、特种电缆、空芯导线、铜包钢线加工、制造;电缆安装技术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圣达电气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公司名称: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30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郑正和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驱动控制技术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电线电缆、电线电缆设备及附件、电力系统集成、储能电池和分布式储能、配电设备、变压器等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从事自营物资、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远东电池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远东电缆、圣达电气、江西远东电池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远东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远东电池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圣达电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圣达电气75.05%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1,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圣达电气有限公司

(1)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保证期间: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反担保人为圣达电气其他少数股东,反担保金额为公司担保金额的22%,反担保方式为连带共同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公司履行代偿责任后次日起算两年,至反担保责任履行完毕止。

(2)债权人:苏州农村商业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反担保人为圣达电气其他少数股东,反担保金额为公司担保金额的22%,反担保方式为连带共同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公司履行代偿责任后次日起算两年,至反担保责任履行完毕止。

3、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

债权人:宜春市金控助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达电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远东电池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管理团队有多年行业经验,且目前运行正常,具备相关金融机构认可的偿债能力,且圣达电气其他少数股东已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8,667.3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4.26%,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00,867.3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2.67%;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8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9%,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九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0-10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7)。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9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0年9月10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于海焦

电话:0991-3708335、0571-56077087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对本次会议所需的程序事项亦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9月10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0-107

转债代码:113544 转债简称:桃李转债

转股代码:191544 转股简称:桃李转股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吴学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4,487,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8%;本次质押后,吴学群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7,3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量的34.89%,占公司总股本的8.68%。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学群先生的

通知,吴学群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云

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吴学群先生本次质押系个人原因。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等,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本次质押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吴学群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0-108

转债代码:113544 转债简称:桃李转债

转股代码:191544 转股简称:桃李转股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签订协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五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SY0020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公司已于2020年9月8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五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SY00204)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90%,投资理财存续天数153天,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17,397.26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赎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0-058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学军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常俊先生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冯莉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通过表决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祖智律师、张未丹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仙鹤转债”赎回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转债代码:113554 转债简称:仙鹤转债 转股代码:191554 转股简称:仙鹤转股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仙鹤转债”赎回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

● 赎回价格:100.22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9月11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9月11日)起,“仙鹤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仙鹤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2元/张,可能与“仙鹤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 如投资者持有的“仙鹤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仙鹤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27元/股)的130%(即17.25元/股),根据有关规定和《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0 年8 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仙鹤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仙鹤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仙鹤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仙鹤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113%(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仙鹤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27元/股)的130%(即17.25元/股),已满足“仙鹤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9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仙鹤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2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5日)票面利率为0.30%;

计息天数: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9月10日共270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 =B×i×t/365=100×0.30%×270/365=0.22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2=100.22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仙鹤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仙鹤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9月11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仙鹤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9月11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仙鹤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含当日)收市前,“仙鹤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13.27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9月11日)起,“仙鹤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赎回价格100.22元/张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仙鹤转债”并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赎回款。本次赎回完成后,“仙鹤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2元/张,可能与“仙鹤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仙鹤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如果投资者在2020年9月10日收市时仍持有“仙鹤转债”,可能会面临损失。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0-2833055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阿托萨美国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阿托萨美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Inc.(以下简称“阿托萨美国”)

●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欧元(以2020年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人民币4,039.05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日,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阿托萨美国提供1,000万欧元的担保(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经营需求,阿托萨美国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500万欧元,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保函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万欧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8日起相应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合并报表内的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总额。授权董事会在8亿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银都股份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内保外贷);

2、担保期限:1年;

4、担保金额:500万欧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Inc.提供1,000万欧元的担保(内保外贷),以2020年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合计约人民币8,078.1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33%。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合作协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