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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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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0-04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0年8月20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于2020年9月9日下午2: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斌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1人,代表股份数429,231,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7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7人,代表股份数363,748,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8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65,483,3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9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逐项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04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05 认购金额及发行数量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06 募集资金用途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07 限售期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08 上市地点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10 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3、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4、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5、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6、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7、逐项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01 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与涪陵国投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涪陵国投312,998,400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7.02 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与周斌全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周斌全先生10,051,056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8、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9、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涪陵国投312,998,400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10、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11、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和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因参与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二者分别持股312,998,400股、10,051,056股,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12、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4、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1、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