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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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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0-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阳国际”或“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1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647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7,1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647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7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84号)同意,华阳国际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03万股已于2019年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9,603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903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700万股。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9,603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634.7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968.3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西藏赢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悦投资”),上述股东的承诺情况如下:

1、赢悦投资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4)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5)自公司就本企业投资入股事项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赢悦投资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履行承诺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1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647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7,1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647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有该部分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对相关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华阳国际此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