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 157 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公司董事长袁兆杰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张云起、王亮、袁敏、刘小浩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3、 董事会秘书朱四一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关联方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2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洪雅娴 李 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8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质押的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0-030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延万华持有公司股份108,279,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2020年7月31日,延万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玉岱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玉岱(含一致行动人及委托管理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45,908,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本次解除质押后,杜玉岱(含一致行动人及委托管理股份的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04,095,151股,占其控制股份的62.56%,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
2020年9月9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延万华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完成解除质押手续,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玉岱控制的股份质押情况发生了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
注1:2020年7月31日,延万华、刘燕华、王建业、宋军、袁嵩、周波、谢小红、周天明、朱小兵、周如刚、周圣云等十一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十一名股东持有公司214,813,008股股份,均未进行质押。
注2:2019年7月31日,袁仲雪与杜玉岱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杜玉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均应与杜玉岱保持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仲雪及其控制的一致行动主体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95,998,681股股份,累计质押68,998,681股股份。
注3:杜玉岱担任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因此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构成杜玉岱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玉岱及其一致行动人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5,096,538股股份,累计质押335,096,470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延万华本次解质的股份暂无质押计划,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10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关于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补建先生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
三、对公司的影响
1、补建先生告知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2、目前补建先生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如未来其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解除质押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105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经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9月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C1栋)。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拟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维度金融外包服务(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19%股权及部分商标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同时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为三泰电子实际控制人,并且放弃三泰电子1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补建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9月9日下午18: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6、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霞 胡谦 电话:028-62825222
传真:028-62825188 邮箱:santai@isantai.com
邮编:61009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三泰投票”。
2、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8.25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披露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份后,因存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部分激励股份,由此引起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化,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后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份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放弃股数为1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90人不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164股调整为1,16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8.25万股调整为1,007.25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55.75万股不变。此调整由个别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导致,除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变动外,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及激励股份授予的有效性。
二、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经上述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明细如下:
■
注: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未改变此次激励计划的方案,亦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有效性,因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因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引起的对激励股份数量的调整纯系个人原因。除以上情况外,股权激励计划名单没有新加入激励对象的情况。激励对象名单中人员全部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并认可,同时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的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
综上,本公司所述调整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重新审议。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0-055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0-036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审议情况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二、委托理财赎回的情况
2020年9月9日,公司赎回了部分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收回理财本金合计1,00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累计获得理财收益5.31万元。
本次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为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修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冯国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义田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斯亮、徐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0-053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明珠路38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曹其东先生因疫情原因通讯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现场由公司副董事长毛磊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金小龙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李钢先生、陈建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方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舟容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伟律师、周宇斌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9月7日、9月8日、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对成都新朝阳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成都新朝阳”)投资金额较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8%,该投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9月7日、8日、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受前期汛情影响,部分生产线处于停工待复产状态,详见公司2020-45号公告;外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关于公司投资成都新朝阳的报道,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公司持有成都新朝阳270万股股份,投资金额2,000万元,金额较小,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8%;成都新朝阳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投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产生重大影响,详见公司2019-51号公告。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公告事项不存在需要调整、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情况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92 转债代码:113586 转债简称:上机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0-5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杨建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1,067,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7%。本次解除质押前,杨建良先生质押本公司股份27,8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51%,占公司总股本的11.96%。本次解除质押后,杨建良先生质押股份数为0。
●杨建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虹女士、杨昊先生、李晓东先生、董锡兴先生、杨红娟女士、无锡弘元鼎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7,1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杨建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虹女士、杨昊先生、李晓东先生、董锡兴先生、杨红娟女士、无锡弘元鼎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杨建良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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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本次解质的股份无后续质押计划。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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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