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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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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20-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第三期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其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额度的10%-20%不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68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637,158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2020年9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