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9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赎回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0-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0年9月10日起新增委托腾安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95017转1转8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二、通过腾安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腾安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腾安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腾安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腾安基金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腾安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腾安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腾安基金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0年9月10日起在腾安基金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腾安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赎回上述基金的,可享受赎回费率优惠,优惠至仅收取赎回费中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其余部分免除。赎回费及归基金资产比例依据投资者持有基金产品的时间分档收取,具体标准请参见基金相关公告或招募说明书。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腾安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腾安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十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

中航证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9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航证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通过中航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航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航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航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中航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航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航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0-109

转债代码:113544 转债简称:桃李转债

转股代码:191544 转股简称:桃李转股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桃李转债”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7日

● 赎回价格:100.399元/张(含当期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9月18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9月18日)起,“桃李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桃李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9月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桃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60.502元/股。根据《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2020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桃李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桃李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桃李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9月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桃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60.502元/股),已满足“桃李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9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桃李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99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期间(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19日)的票面利率为 0.40%,计息天数为364天(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17日),当期利息IA=B×i×t/365=100×0.40%×364/365=0.399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0.399=100.399元/张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 民币100.399元(税前),实际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19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可转债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实际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99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及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可转债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

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可转债市场取得的可转债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实际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99元。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可转债利息。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于赎回期结束前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桃李转债”赎回的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桃李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公司本次决定全部赎回“桃李转债”,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9月18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桃李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9月18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桃李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0 年9月17日前(含当日),桃李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 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46.54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9月18日)起,“桃李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2817166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0-110

转债代码:113544 转债简称:桃李转债

转股代码:191544 转股简称:桃李转股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签订协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聚益生金系列公司(63天)B款理财计划(产品代码:9906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公司已于2020年9月8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招商银行聚益生金系列公司(63天)B款理财计划(产品代码:99063)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16%,投资理财存续天数63天,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27,240.00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赎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科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董事、副总经理孙科先生在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共计83.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25万股。2020年3月30日,公司对孙科先生持有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孙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已届满,前董事、副总经理孙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020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孙科先生拟自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9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万股。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前,孙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4,500股,其中IPO前取得股份792,500股,其他方式取得股份42,000股。

2020年3月30日,公司对孙科先生持有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孙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0,500股,其中IPO前取得股份792,500股,其他方式取得股份18,000股。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9/10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0-040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通知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8)。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9月9日(周三)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盛路8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魏本强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175,338,7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72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74,337,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7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001,4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314,7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13,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8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001,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同)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8,7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韩晶晶律师、李梦颖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中信保诚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或“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合作备忘录仅体现双方在2021年的合作意愿,若双方就具体商业条件达成协议,将另行协商并签署包含具体商业条款的《年度销售协议》以实现本备忘录的合作目标。

2、本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签订合作备忘录,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对方介绍

1、名称: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18号A1幢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Kwok Wai Andy Ho

5、注册资本:5620万美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1691285W

7、经营范围:(一)从事电子工业领域和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其他领域的投资;(二)受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以及飞利浦在中国已投资或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2、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为这些企业的产品和从飞利浦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3、为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提供或安排相关仓储、运输等综合服务;4、为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5、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担保;6、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三)从事电子技术,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照明,母婴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培训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含医疗行业相关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制、开发、销售、安装、调试和其他相关服务;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科技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飞利浦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或安排相关的技术培训;(五)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的方式出口不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国内商品;(六)提供经营性租赁服务;(七)为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八)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店铺零售)飞利浦的产品;(九)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十)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十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十二)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十三)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公司产品或飞利浦的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四)从事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照明产品、母婴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设备及相关零部件、配套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零售、进出口并提供市场推广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等(经营范围详见公司章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自2015年8月正式开始合作,五年来,双方在小家电分销领域的

合作不断加深。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扩大品牌资源、拓展企业影响力,实现2021年飞利浦小家电销售业绩突破40亿元。

三、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拟在原合作基础上拓展更多业务合作范围,以“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为基础,达成战略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持续推动飞利浦品牌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发展。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签署合作备忘录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双方整合和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会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合作备忘录仅为代表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9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25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申请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深圳喜珍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向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额度,向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2020年5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珍电路”)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的7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8月15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新城北八区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厂房B幢435号

4、法定代表人:程涌

5、注册资本: 3,0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CCL覆铜板、电子装配、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喜珍实业(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注:2019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外部评级。

10、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2、保证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7亿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9月9日,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76%。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